李志祥
簡介:
李志祥(Li,Zhixiang),
男 ,
年齡未知 ,
遼寧省凌源市溝門子鎮大法弟子。家住遼寧省凌源市溝門子鎮二安溝村桃樹窪村民組,一家四口都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陰歷九月二十九日,他們一家因在鎮政府後山煉功,被溝門子鎮派出所非法抓捕,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夜,溝門子鎮派出所副所長張金秀把他們全家叫到村裡,強行逼寫保證書。由於沒寫,被綁架到溝門子鎮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天兩夜後,又把他和爸爸李權,媽媽張儀華綁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陰十一月末,張金秀一伙非法搜查了他家,搜出一本大法書,將李志祥綁架到鎮派出所,勒索二百元後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月,因溝門子鎮出現了煉功人進京證實大法之事,李志祥又被張金秀一伙綁架到派出所關了一天一夜,勒索三百元後放回。同一天,村裡辦洗腦班。 二零零二年陰歷四月二十四日,鎮六一零頭子龐雨俊將私自印制的轉化證強行發到學員家裡,並強行收取所謂轉化證費五元。進京上訪不在家的學員,由其祖父代收,並代其承受非法拘留半個月之苦,同時遭到鎮派出所邪惡之徒的毒打。 房治國於二零零九年四、五月間調入溝門子鄉派出所任所長,劉景奎調任溝門子派出所指導員。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就率領全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九人次,多人被騷擾,敲詐勒索現金一萬三千元。王玉珍被拘留,韓平被綁架後勒索六千元放回,李志祥被綁架,肖玉華被綁架,馬君妻子被綁架,勒索四千元放回,陳殿中綁架後勒索三千元放回,被綁架的還有李如山,王漢傑,韓平。 吳連珍、金世男、曾憲志被非法判七年三個月,孫作偉、李志祥、孫秀香被非法判一年緩兩年,曾秀香被非法判一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35706.html#16929231919
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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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凌源市中共當局的執法犯法
遼寧省凌源市溝門子鎮大法弟子被迫害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凌源市勾門子派出所
:
張金秀
凌源市佛爺洞派出所
:
劉景奎
溝門子鎮610辦公室
:
龐雨俊
凌源市第二看守所(凌源市行政看守所)
溝門子鎮派出所
:
房治國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11日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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