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小明
簡介:
楊小明(Yang,Xiaoming),
女 ,
57歲 ,
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昆明醫學院後勤服務發展中心物業管理科職工(前稱“昆明醫學院總務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迫害大法弟子後,楊小明一直堅持向學院領導有關部門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教人重德向善的高德大法!電視上都是欺騙造謠的謊言。 ”因此學院專門成立了一個迫害楊小明的“項目小組”,逼迫她罵師罵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迫害小組成員之一的是部門領導秦德勇。因楊小明不配合,他們就將黑手伸向她的父親和丈夫,以停發退休工資和下崗相要挾。更卑鄙的是,他們竟逼迫楊小明七十歲的父親跪在地上求她放棄信仰。 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學院總務處領導及迫害小組成員之一秦德勇找到楊小明丈夫單位的領導,向她丈夫施壓,如果她不做人流,就要開除她丈夫的黨籍,並讓她丈夫下崗。在威逼下,她丈夫無奈,只好忍痛把她拉到醫院做了人工流產手術。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這天,學院610辦公室的黃群忠把她叫去談話,黃群忠說”如果還要堅持修煉法輪功,我還要讓你和你丈夫離婚”。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她與幾個朋友到下馬村一個熟人家做客,被沖進家中的惡警綁架到馬村派出所,非法審訊後還不准她回家,並通知學院保衛科的人把她帶到學院總務科辦公室關押了一夜。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為由將她送到關上看守所拘留十五天。期滿那天又將她非法轉到海埂警察培訓基地關押了六天,每天讓她家裡拿一百元生活費,共交了六百元,前後關押了她二十一天。 這一切對於很少經歷過挫折的丈夫實在是無法承受,於是提出和楊小明離婚。為了不再牽連他受苦,楊小明同意和丈夫協議離婚。就這樣原本幸福的家庭被迫害得“夫離子散”。 在楊小明離婚後沒多長時間的一天,秦德勇讓手下的人把她叫到總務科辦公室,秦德勇就趁機溜到楊小明家裡,在無任何搜查證件的情況下抄家並拿走大法數據。當時只有父親一人在家,父親無法忍受這種侮辱,一氣之下跑到總務處把楊小明叫出來,二話沒說,對楊小明拳打腳踢,把怨氣全發洩在她身上。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惡警非法抓捕,抄家後送五華看守所關押了三十天,然後她被就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在勞教所裡,惡警對她進行強制洗腦、強制轉化,她被惡警的偽善所蒙騙,她在勞教所一年半期間,學院後勤服務發展中心讓她的父親每年交九千零十二元錢,說是保她在勞教所期間的工齡,並要求兩次交齊,後來只返還了五千多元錢。 二零零四年再次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戒毒勞教所。 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上午九點,楊小明正在上班,在花園裡澆花水,昆明市醫學院黨委辦公室主任(兼610主任)陳玲及兩名便衣警察(其中一名姓劉)拿出一份勞動教養通知書給楊小明看,叫她簽字。通知書上誣陷她“擾亂社會秩序”,她被非法勞教三年,楊小明當場拒絕。兩個警察不由分說眾目睽睽之下毆打她,並將楊小明拖到車上,綁架到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 楊小明在昆明市強制戒毒勞教所三大隊被非法關押的三年裡,遭受了多種酷刑,電棍擊打、野蠻灌食、性虐待、打嘴巴、暴打、不給睡覺、罰站、罰蹲,強迫做奴工,她的眼睛被打殘,腳背打傷,連續多天被罰站,每天站十七、十八個小時。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大隊副大隊長劉先敏、中隊長吳靜、警察周棗蘭唆使吸毒犯人羅媛惠、張靜、王艷紅(王艷紅)、劉喬麗、趙昆利五人暴打楊小明,先打嘴巴,然後把她踢倒在地,將她的頭用力向水泥地上砸,把她的後腦砸起雞蛋大的一個血腫,她的眼睛刺痛無法睜開,後來就看不見了,即使這樣,還被連續罰站、罰蹲一個星期,每天十七個小時,同時陰部被打血腫,腳被打跛,眼被打瞎,回家後經權威鑒定,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昆西殘字第5880號鑒定為無視力殘疾人。 二零零五年一日早晨在食堂,楊小明將碗給勞教所干警說:“你們說我不勞動,我就不吃飯了,我被打了三次,我身上現在還有傷。”干警馬上伙同其它勞教學員將楊小明拉回宿捨,從那天起,再不准任何人去看。之後楊小明情況如何,無人知曉。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底,昆明醫學院非法開除楊小明工職。二零零八年三月,楊小明結束非法勞教所回家後,沒有了工作,生活全靠近八十歲的工人老父親微薄的收入維持,還要給楊小明治殘治傷,生活很困難。 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下午,吸毒犯人施燕、魏紅毒打楊小明,她的左腳被打的皮開肉綻,流很多血還縫針,她的衣服褲子也被打的破爛不堪。楊小明曾三次絕食抗議戒毒勞教所警察及犯人對她的暴行,遭到野蠻灌濃鹽水。集訓組長張靜多次將她的雙手綁在身後用腳踢她的陰部,使楊小明出現血腫,使她五、六個月停了月經。警察張紅梅用電棍打楊小明的兩個手掌,使她的雙手腫了一個多月不能動。 二零零九年三月,楊小明從勞教所回家後,沒有了工作,生活靠近八十歲的工人老父親微薄的收入和她僅剩的一點積蓄度日。一年以後,在她父親的強烈要求下,社區給楊小明安排在昆明醫學院花園裡打掃公共衛生,直到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此後,楊小明已雙目失明無法工作,生活更加艱難。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三點左右,西山區棕樹營派出所一警察和一女人來家敲門,謊稱是物業看水管漏水的。楊小明不開門,棕樹營派出所副所長等幾個警察,野蠻把門撬開,沖進屋就用手銬把楊小明銬上。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這幫人就在家裡亂翻,搶走包括首飾在內的私人物品及16000元現金。 警察將楊小明綁架至棕樹營派出所,在一間小房間裡對她非法審訊,所提問題與楊小明本人無任何關系,因此楊小明拒不回答任何問題。 非法審訊無果,棕樹營派出所警察仍不甘心,要拉楊小明到醫院體檢。楊小明一直向這些人講明自己無罪,勸這些人不要再在無知中犯罪,也不跟這些人走。警察不但不停止違法行為,面對一個雙目失明的殘疾人,還從後面推楊小明,把她推倒在地,她的左眼角碰到地上,流了大量鮮血,警察見狀竟還將她雙手反銬。她腳上沒穿鞋,警察用輪椅推著她,為了不讓她說話,這些警察還用膠帶將她嘴封住,一直到昆明市盤龍區新華醫院才扯下。 在醫院體檢後,檢查結果她不僅是雙目失明,全身還有很多重病症狀。警察無奈,將她拉回派出所,非法關了她一晚上。楊小明被關在派出所期間,一直被戴著沉重的手銬和腳鐐。 第二天中午,雖然體檢結果根本不適宜關押,但警察仍強行將楊小明拉到昆明市看守所,看守所拒收,警察又將她拉回派出所。在來回的路上,警察給楊小明頭上戴上黑頭套。 面對警察的一系列違法的惡劣行為,楊小明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是昆明醫學院的大法修煉者楊小明,遭非法抓捕!” 大概下午六點左右,派出所警察才把楊小明放回家,說是“取保候審”,並從非法搜去的16000元現金中扣除2000元做所謂的“保證金”,只歸還了首飾等,其它個人物品至今沒有歸還。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楊小明在家中被棕樹營派出所四個警察(三男一女)從家中強行綁架到雲南新華醫院,到了醫院用輪椅推著她去做核酸檢測,整個過程楊小明的雙手被從背後反銬。做完核酸後楊小明又被帶到西山區檢察院,到了檢察院警察用一輛小板車把她拉到辦公室,一女一男也不做自我介紹,就對她非法審訊,楊小明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初,棕樹營派出所警察到楊小明家給她送來西山區檢察院的起訴書(西檢刑訴【2022】Z44號,檢察官:張艦文,檢察官助理:可雨鑫),並稱她的案子已經要到法院了。 二零二三年一月過年前,棕樹營派出所警察又到楊小明家給她送西山區法院的開庭傳票,該法院定在二月一日下午兩點半對她非法開庭。二月一日中午,棕樹營派出所警察暴力撬門入室,將楊小明綁架至法院開庭。 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中午一點多鐘,幾個棕樹營派出所的警察來楊小明家敲門,她沒開門。這幾個人就開始撬門,楊小明還聽到電鑽的聲音和敲打聲。將門撬開後,這幾個警察就叫楊小明去西山區法院開庭。楊小明不動,不配合這些人的無理要求。兩個警察見狀,就一人一邊抬起楊小明的胳膊,還有另一個人抬腿,硬生生地將她抬到車上,拉到西山區法院。到了法院,警察又把楊小明抬到一個輪椅上,推到二樓第12號法庭內。 面對警察的暴力違法行為以及對她的違法開庭,楊小明不理會也不配合,並拒絕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師對她所謂的判最輕的辯護。西山區檢察院及西山區法院人員草草走過場,就結束了所謂開庭。最後棕樹營派出所警察又將楊小明拉回家。 據悉,西山區法院法官朱丹丹和棕樹營派出所警察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到楊小明家送非法判決書,遭非法判刑七年重刑,勒索罰金兩萬元。 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楊小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同年十二月底被西山區檢察院構陷至法院,今年二月遭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背非法判七年,勒索罰金兩萬元。針對西山區檢察院的非法起訴以及西山區法院法官朱丹丹枉法裁判,二零二三年五月,楊小明逐級向全國檢察院、法院系統提出控告。 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下午,西山區法院法官朱丹丹和昆明市中級法院人員楊樂到楊小明家中,問楊小明對西山區法院的判決有什麼要說的,楊小明表示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自己沒有違法,要求改判自己無罪,並歸還所有被搜走的私人財物,並還法輪大法一個公道。中院的楊樂聽後表示中院還是要按照一審的判決,並問楊小明是否有經濟收入、是否有存款等,提示繳納兩萬元非法罰金的事。楊小明對她說,自己早就被單位非法開除了,沒有一分錢收入,至於存款有與沒有,都不會給你們一分錢。 之後,楊小明可能因身體原因留在家中。 二零二四年下半年,棕樹營派出所警察羅秀東和另一警察曾上門稱要對楊小明所謂收監,但未實施。 二零二六年三月下旬左右,楊小明在家中突然失蹤,留下敞開的木門,倒地的椅子,一桌凌亂的物品……友人判斷,楊小明可能被警察強行收監迫害。
迫害類型:
勒索錢財;
抄家;
非法提審;
洗腦/送洗腦班;
煽動對大法弟子的仇恨;
人身侮辱 ;
非法強制離婚;
毒打/毆打 ;
迫害親屬;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電刑 ;
摧殘性灌食 ;
罰蹲;
揪頭發撞牆 ;
性侵害(包括男性) ;
非法審訊;
手銬/腳鐐 ;
非法強制墮胎 ;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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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昆明市中級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號,郵編650228
院長:尹波
工作人員:楊樂(到楊小明家中詢問罰金的事)
昆明市西山區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興苑路1132號,郵編:650199
院長:孫建、楊越
審判長:朱丹丹
陪審員:李金芬、趙麗
書記員:溫曉蘭
西山區法院各窗口電話:
立案窗口:0871-68178965、68222308
保全窗口:0871-68100406
鑒定窗口:0871-64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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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詢:0871-6819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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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0871-68181753
民二庭:0871-68187806
民三庭:0871-68186872
執行局:0871-68184284
綜合法庭:0871-68187825
家事審判庭:0871-68102566
棕樹營法庭:0871-65378086
金碧法庭:0871-68105716
福海法庭:0871-68190266
西山區檢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昆州路1700號,郵編:650118
電話:0871-68179552
檢務督察:0871-68573605
檢察長:趙雲爭、歐靈軍
副檢察長:曠莒丹
副檢察長:丁志忠
政治部主任:江琦0871-68573610
控申科科長:毛潯陽0871-68573101
紀檢組組長:楊蘭珂0871-68573602
本案檢察官:鄒程雲0871-68573809
檢察官:張艦文
檢察官助理:可雨鑫
昆明市中級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號,郵編:650228
院長:尹波
工作人員:楊樂(到楊小明家中詢問罰金的事)
棕樹營派出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翠羽路47號,郵編650118
報警:0871-65393110、0871-65327465
紀檢監督室:0871-68184512
法制大隊:0871-68100100
指揮中心:0871-68184111
政工室:0871-68100226
所長:姬敏
教導員:周曉軻13629637737
副所長:楊濤、趙玉昆、李達裕
經辦警察:羅秀東 0871-65393110
棕樹營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翠羽路43號,郵編:650118
電話:0871-65336511、0871-65325671
所長:王雲
副所長:李紅崗
副所長:羅秋波
東陸橋派出所:(楊小明住家所屬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安康路170號
電話:15877987883
24小時服務電話:0871-64143110、64150217
社區民警:王帥
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春雨路235號,郵編:650100
電話:0871-68184111
書記、局長:李輝
政委:袁志兵
副書記:梁捷(分管棕樹營派出所)
副局長:張曉東
副局長:趙樂毅
副局長:朱家斌(負責國家安全保衛、處理×教、分管國保大隊)
副局長:朱偉中
副局長:許晉
副局長:李富
副局長:沈春賢
紀委書記:楊青
昆明市公安局: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411號,郵編:650011
電話:0871-63017001
局長、書記:徐雲
副局長、副書記:石凡
專職副書記:張紀輝
副局長:蘇少明、伏思良、李韜、王正亮、汪峰
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馬雲東
政治部主任:鄭山
副局長:王展(掛職兩年)
綁架楊小明的派出所:昆明市西山區棕樹營派出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翠羽路43號
電話:0871-5336511 0871-65325671
郵編:650118
派出所黨支部書記、所長:孟亞君 (警號015706)
派出所所長:王雲
副所長:李紅崗
副所長:羅秋波
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
檢察官:張艦文
檢察官助理:可雨鑫
起訴書 西檢刑訴【2022】Z44號
西山區檢察院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昆州路1700號
郵編:650118
檢察長:歐靈軍
昆明市西山區法院
審判長:朱丹丹
書記員:溫曉蘭
案號(2022)雲0112雲刑初1376號
西山區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興苑路1132號
郵編:650199
院長:楊越
楊小明住家所屬的派出所:東陸橋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安康路170號
社區警察:王帥 電話:15877987883
戶口咨詢電話:0871-64107252
24小時服務電話:0871-64143110 64150217
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春雨路235號
電話:0871-68184111
郵編:650100
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李輝
黨委副書記、政委:袁志兵
黨委副書記:梁捷(分管棕樹營派出所)
副局長:張曉東
副局長:趙樂毅
副局長:朱家斌(負責國家安全保衛、處理×教、分管國保大隊)
副局長:朱偉中
副局長:許晉
副局長:李富
副局長:沈春賢
紀委書記:楊青
昆明市公安局
局長、書記:徐雲
副局長、副書記:石凡
專職副書記:張紀輝
黨委委員、副局長:蘇少明、伏思良、李韜、王正亮、汪峰
黨委委員:李海峰、劉偉東
黨委委員,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馬雲東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鄭山
副局長:王展(掛職兩年)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411號
郵編:650011
電話:0871-63017001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公安分局
昆明醫學院
:
秦德勇
昆明醫學院610辦公室
:
陳玲,
黃群忠
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五華區看守所
昆明市戒毒勞教所
:
劉先敏,
周棗蘭,
羅曖惠,
吳靜,
張靜,
王紅艷,
劉喬麗,
趙昆利,
張紅梅,
施燕,
魏紅
馬村派出所
西山區法院
西山區檢察院
昆明市涼亭拘留所
棕樹營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6年4月6日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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