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
簡介:
張偉(Zhang,Wei),
女 ,
40歲 ,
遼寧省丹東市東港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後,她去北京上訪被警察截住,通往北京的車票有五張八百多元被沒收。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張偉被東港市公安局王潤龍一伙綁架。因孩子太小,張偉被放回家。二零零零年末,她遭到東港市公安局王運龍一伙到處抓捕,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近三個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法輪功學員張偉去北京證實法遭綁架,被關進北京順義看守所。其丈夫孫風昌得知後,趕到順義看守所將張偉營救出來。當時宋小河正在北京蹲坑抓捕法輪功學員,得知消息後,將張偉半路劫持,拉到他們的窩點兒,兩天後二零零一年元月二日指派花園派出所警察將張偉劫持到東港看守所關押。東港市公安局將張偉非法勞教三年,當時張偉最小的孩子才三歲。張偉的丈夫抱著孩子到處找人營救張偉,後來家人花了六萬元打點東港市政法委、公安局法制科、國保大隊、花園派出所等部門,張偉被“院外執行”放回家。 當時東港市迫害法輪功的頭目是中共東港市黨委書記唐桂昌,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書記楊峰(現任丹東市政法委書記),政法委書記譚順昌,副書記宋小河、王金凱(六一零頭目)、王忠(綜治辦主任)等人。劉華、周恆臣(現任丹東市振興區公安分局政委)、王潤龍、公安局法制科等犯罪團伙與丹東市勞動教養委員會合謀,給張偉非法勞教三年。 沒想到一句真心話換來三年勞教。當時張偉家中還有三個孩子,大的十三歲,最小的才剛滿兩周歲。眼瞅著三個可憐的孩子沒人照顧,張偉的丈夫孫風昌心急如焚,懷裡抱著剛滿兩周歲的兒子,天天在外邊跑,到處找人幫助營救妻子張偉,但是毫無結果。萬般無奈下,家人被迫出大錢,花錢往外買張偉出來。托人送禮打點這些迫害者花掉六萬元。其中給政法委“六一零”頭目王金凱現金六千元;給政保科長王潤龍現金三千元;給當時的法制科長現金二萬元(據說其中的一萬元轉送給丹東市相關頭目了);給花園派出所的所有警察買年貨花掉四千元。辦事人分給其它人的數目不詳。東港市公安局又強迫家人交“保證金”六千元。花園派出所逼迫家人交“保證金”五千元(後被要回)。在飽了他們私囊之後,將張偉以“院外執行”的罪名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晚上,東港市公安局劉華、周恆臣、崔義發、王潤龍一伙,將張偉綁架後,指使惡警將張偉關到花園派出所二樓的鐵籠子裡,流氓惡警畢喜松等人給張偉上背吊銬,給戴腳鐐關鐵籠子,強迫她平端水碗蹲馬步,強迫她戴腳鐐坐板凳、禁止她睡眠等各種酷刑折磨。就這樣,一直折磨到四月十六日。緊接著,惡警強行將張偉戴著沉重的腳鐐子裝進鐵籠子裡。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早,她利用上廁所的機會逃脫了。以周恆臣、王潤龍為首的東港警察四處抓捕她,騷擾她孩子,恐嚇她家的親朋好友。丈夫孫風昌去給張偉送一千元生活費,被惡警跟蹤綁架到看守所,後又連續二次遭綁架關押。被公安局王潤龍、王元軍一伙關進鐵籠子裡上吊銬,暴力毒打,後被非法判刑六個月。期間被東港市公安局非法勒索罰款一萬元,至今未還。 不法人員為了抓捕她,竟然到千裡之外的北京把做生意的一個朋友非法抓回東港看守所,朋友做生意租的店舖每月房租就是十多萬元,朋友的老父七十多歲,經老人多方奔跑,被非法關押十七天後,交了一萬元押金才放回去。另一個朋友也被非法抓入看守所近一個月,交一萬元錢的押金才被放出來。 丈夫孫風昌的三弟也被非法抓入看守所。當時他三弟正逢有病,馬上就要做手術,也強行把他帶走,經過家屬天天去要人在關押七天後才放人。孫風昌有兄弟五人,不法公安周恆臣揚言抓不到她,要把孫風昌兄弟都抓入看守所。一時間,孫風昌的兄弟,她的兩個弟弟、一個妹妹,兩個妹夫,還有一個表弟因害怕迫害,一時間跑的無影無蹤,近半年才敢一個個的露面。 孫風昌四弟受迫害最大,在逃難其間,警察多次去他家,找不到他四弟,就恐嚇威逼他弟媳,嚇得四弟媳不敢睡覺,成天提心吊膽,又不敢躲避警察又害怕警察到她家。她不到十歲的女兒被警察凶神惡煞的樣子嚇壞了,只要聽說警察又來了,孩子嚇得就小便失禁尿褲子。這其間,警察還多次到她的一個姨姨家騷擾,農村的老太太和老頭哪見到這個陣勢,嚇得老人腿發抖直掉淚。親戚朋友生活在一片恐怖之中。警察非法隨便到任何家去搜查和恐嚇。 此後,孫風昌好長時間手不敢拿筷子,兩只手一到下雨陰天就疼。惡警劉某狠狠的說,抓到孫風昌要狠狠的整他,經過這一迫害,孫風昌更是不能回家。周恆臣、王運龍為首的東港警察威脅、恐嚇孫風昌們的親屬,揚言要扣押他們家的生意,斷絕他家的一切經濟來源。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她在寬甸再次被抓,不法人員用幾輛警車把她劫持回東港,在離市區二十多裡的地方,幾台警車警笛的齊鳴,惹得路邊老百姓不知出了啥事,都駐足觀望。周恆臣約好了記者又是錄相又是拍照,連續在電視上宣傳了好幾天。 在這期間,張偉一家大小五口人分五處,孫風昌流離在外,大女兒在一親戚家住,二女兒由奶奶家帶,小兒子由姥姥家帶。雙方四位老人都是近七十和七十幾歲的人,都需要別人照顧,可現在他們要照顧這些孩子。看著這些沒爹娘照顧的孩子,不知道這樣的日子得持續多長時間,老人們常常摟著孩子們啼哭,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 她被押到東港看守所後,絕食抗議。十天後,遭到插管灌食折磨。當時從鼻子往胃裡下管時很遭罪,幾個犯人按住她,她上不來氣,憋得臉上發紫,兩眼發直,嚇得一男犯不敢靠近,說這哪是大夫,這分明是非法行醫,不能干這活啦,看不下去啦。 後來胃管被她拔出來,看守所給她打背銬銬了兩天兩宿。後來干脆插上管就綁在頭上不拿下來了,因胃裡沒有東西,胃在嚅動時管子就跟著動。幾天後張偉的嗓子就腫了,半邊頭半邊臉疼、牙疼,每個星期換一次管,每次撥插管鼻子都帶血,白色的管子拿出來在胃裡的那一頭都是黑色的。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東港市公、檢、法以捏造的事實和莫須有的罪名將張偉非法判刑。因張偉已經絕食兩個多月,人瘦成一把骨頭,身體虛弱的已經不能走路。東港法院在東港看守所宣判,同時被非法判刑的還有與張偉一同絕食的王淑娥、郭運蘭兩名法輪功學員。東港法院出庭的所謂的審判長叫牟洪利,審判員叫王俊芳,代理審判員叫由英春,書記員叫宋清華。東港市人民檢察院出庭參與迫害的叫常勝敏。這些所謂的法官、檢察官在開庭過程中,不允許三名法輪功學員說話,一句說話的機會也不給,更不允許對他們的非法判刑進行質疑。而且說:“你們說什麼我們都不聽,說也沒有用。”張偉就這樣被判刑七年,其它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三年。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張偉還在醫院被搶救治療期間,在身體及其虛弱的情況下被送進沈陽大北監獄(三監區六小隊)迫害。 東港市六一零與公安局與監獄勾結,對張偉實施殘酷的迫害。監區科長果海燕,小隊長李春霞指使刑事犯人侯顏、崔艷茹在寒冷的冬天扒下張偉的棉衣棉褲,只穿單衣單褲坐小板凳(一種刑具,高八、九厘米,寬四、五厘米)。每天從早晨六、七點鐘一直坐到晚上九點犯人收工,回到監捨後,再接著坐到次日凌晨兩、三點鐘。而且兩腳只能放在地上與腳一般大的圓圈內,腳一旦踩線還要挨一頓毒打,時間長達一個月。張偉臀部就磨破了,身體各部位疼痛難忍。一個月後改為罰蹲一天要蹲二十個小時。連吃飯的時候都得蹲著吃。不讓伸腿、不讓直腰。每天只准睡兩、三個小時。 張偉不放棄修煉“真、善、忍”,李春霞就不給那些犯人細糧,全吃窩窩頭,但故意給張偉一碗米飯,讓犯人恨張偉。犯人對張偉拳打腳踢,扇耳光,往張偉臉上吐唾沫,污言穢語罵張偉,連續二十多天不讓用水、不讓用衛生紙,用各種手段侮辱張偉。李春霞指使犯人將張偉關進小屋裡,抓住張偉的頭發,把頭反覆的往牆上撞,張偉被撞的眼冒金星,身體劇烈抽動不止,四肢聚在一塊,扒都扒不開。頭發一把一把的拽掉扔在地上。崔艷茹專門用小板凳的稜角砸張偉身上的各個關節,疼痛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當日晚上,扒下張偉的上衣,用一根手指粗的銅芯膠皮護套的電線拚命的抽打張偉的後背,張偉被毒打的幾乎昏死過去。張偉承受不住,一頭撞到了暖氣片上,頭撞出了血。 次日晨,侯顏、崔艷茹這兩個惡人又把張偉頭部受傷部位的頭發一撮一撮的往下薅;抓住後腦勺的頭發用力的前後來回的拽;在張偉傷痕累累的後背上,用手指來回的掐捏;用兩手指尖或用油筆尖在她的後背上亂扎亂捅;將張偉按倒趴在地上,一百幾十斤體重的犯人用兩手兩膝在後背上用力的揉踩,張偉疼得死去活來。 連續十三天不讓張偉合眼,寒冷的冬天整天二十四小時站著,困了,站不住了,就往身上潑冷水,拽著頭發往便池裡按。在寒風刺骨的晚上,將張偉從脖子開始往單薄的衣服裡潑透冷水後,拖到樓外風口處冷凍。衣服凍硬了,身體凍僵了,抓起頭發往鐵門上摔,同時跟上一頓暴力毒打,然後再推到風口繼續凍,等到身體完全失去知覺的時候,將張偉拖到屋裡緩一緩,然後再拖出去凍,就這樣反覆折磨。張偉腿腫得又粗又亮,不能彎曲。腳掌、腳背腫得裂開了往外淌血水,不能走動。從膝蓋上到腳脖子被犯人用腳踹的全是黑紫色,胳膊上也是青一塊青紫一塊的。全身無處不是傷痕。最後張偉精神完全崩潰了,腰直不起來,頭也抬不起來,聽到、看到任何人和事物,大腦都不反應。兩眼直直的、呆呆的。 在家人的強烈抗議要求下,果海燕、李春霞等人將張偉送進沈陽監管醫院去檢查。檢查結果是張偉全身都是病,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果海燕對張偉說:“你要死了!你全身上下全是病,你的五髒全壞了,下水全壞啦,你說死就死了。”監獄同意給張偉保外就醫。可是,監獄到東港來辦理手續,一心想置張偉於死地的東港市公安局拒絕接收張偉,堅決不簽字。二零零三年正月二十四日,監獄看張偉眼瞅著就要死了,為了推卸責任就將張偉直接送回家中。 開始時監獄每半年要一次診斷書,本地區指定醫院門診開的診斷就可以。一年後監獄就要鑒定書,也是本地指定醫院鑒定的,鑒定費從五千元漲到一萬元。每年要體檢鑒定兩次。在五年多的時間裡,張偉家人被迫花掉的鑒定費就達七萬元。從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八年,保外就醫期間的監獄勒索的各種費用和鑒定費合計十萬元。 二零零八年以後,沈陽女子監獄多次打電話向張偉家人要鑒定書,張偉及家人都拒絕配合。監獄貪官氣急敗壞,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九日以“收監”為名,派四名獄警來東港綁架張偉。東港市公安局110警察前來張偉家脅迫綁架張偉,但後 因另一突發案件110警察臨時撤離。在家人和鄰裡鄉親的強烈抗議、聲討下,沈陽女子監獄企圖繼續迫害張偉的陰謀沒有得逞。 二零零九年七月開始,丹東、東港六一零與國保、國安合謀策劃大面積的非法抓捕東港法輪功學員。他們安排了大量的人力,從偷聽電話到跟蹤盯梢,長達五個月的時間。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早晨大抓捕開始,幾乎在同一個時間裡,東港市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約在早晨六點鐘左右,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林國軍為首的十幾名便衣惡警非法闖進張偉家。孫風昌問他們是干什麼的,他們說是警察,是來抓張偉的。孫風昌告訴他們:張偉不在家。他們不聽,不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抄家。惡警林國軍沖進屋裡,瘋狂地砸門。兩個臥室的門被砸碎,另一個臥室的門被砸壞。屋裡的家具也被砸。屋裡其它東西也被砸的七零八碎的。床上、桌子上的物品都被掀到了地上。整個房間被砸的亂七八糟。 孫風昌上前阻止與其講理時,林國軍橫不講理,喊來幾個惡警給孫風昌戴上手銬。孫風昌反抗他們,惡警一窩蜂的撲過來,將孫風昌按倒在地,一頓暴打。孫風昌被他們打得滿地打滾,滿臉是血。在孫風昌從屋裡爬到外屋門跟前時,公安局原刑偵大隊的惡警姜龍文等人也沖過來,共有十幾人,一齊毒打孫風昌。姜龍文揪住孫風昌的頭發,拳腳相加。孫風昌的腿部、臂部、肋部、胸部、背部、頭部等多處被打傷,軟骨被挫傷。頭發被扯下許多,且流了許多的血。更加殘忍的是,姜龍文死死的掐住孫風昌的脖子,使孫風昌一口氣也喘不上來。 孫風昌的二女兒看到自己的父親眼看就被惡警掐死,急忙上前阻止,結果被惡警一拳打倒在地。致使她頭部摔傷,劇烈疼痛多日不能恢復,腿上摔了一大塊青。大女兒又上前阻止,被惡警拽住胳膊,掄起來甩到一邊,胳膊上摔了一大塊青。在對孫鳳昌暴力毒打過程中,惡警一邊打一邊將孫風昌的衣服扒光,僅剩下褲頭。此時,暴徒們還覺得不過癮,又把沒有一點還手之力的孫風昌按到水泥地上,十幾名惡警又進行新一輪洩恨式的毒打。他們用腳踩在孫風昌的臉上,用腳亂踹亂踢他的臉。此時的孫風昌已被打得血肉模糊,渾身是傷。 這時樓下已經來了很多圍觀的人,還有很多的警察。惡警怕他們的惡行被百姓看見,叫孫風昌把衣服套上。為了徹底揭露這些綁匪、暴徒的惡行,曝光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孫風昌沒有順從他們。就這樣在寒冷的冬天赤身裸體、光著腳,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暴徒們拖到警車上,拉到東港市公安局巡警大隊繼續逼供。當時樓下幾十人目睹了孫風昌被惡警打的血肉模糊、遍體鱗傷的慘景。直到當日下午才將孫風昌放回家。 同時在張偉家搶走大法書籍、打印機、計算機等,人民幣現金一萬三千元,合計二萬二千元左右。價值幾十萬元的轎車和貨車也被他們搶走(後被要回)。合計搶走錢物二萬二千元。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晚八點三十分左右,東港市公安局局長王尚慶指揮交通派出所於世年,企圖再次抓綁架大法弟子張偉。於世年等警察穿著便衣冒充收水費的人想騙開屋門,遭拒絕後,用鋼鋸鋸張偉家的門鎖,緊接著又把消防雲梯的大吊車開來,用大吊車把4個警察運到張偉家的4樓陽台破窗而入。 當時家裡還有張偉的大女兒和十多歲的小兒子,警察強行把張偉戴上背銬,於世年拿著證件在張偉面前一晃說:這是我的證件,我們在執行上級命令。張偉說你們是哪裡的,你姓什麼。反覆問他就是不說。 張偉的親屬聞訊後陸續趕來,譴責警察土匪不如的暴行。這些人一再聲明消防雲梯車是東港公安局長批的。親屬一再問警察憑什麼抓張偉,她又犯了什麼罪,幾個警察唯唯諾諾,只是一個勁的說她自己知道,始終也沒敢說出“法輪功”三個字,最後一警察拿出一張通緝令說:這是網上下的,她是逃脫的、是越獄(二零零八年底,沈陽女子監獄收監張偉,因沒收回去而發的通緝令)。張偉親屬當場指責他們的這種行為,並說張偉是好人,不許帶走。在家屬的正義抗議下,張偉趁機走脫。 自此,遼寧省六一零直接插手,丹東市六一零與公安局直接參與抓捕張偉女士。同年九月三日在東港專門成立迫害法輪功的所謂的 “項目組”,在網上發通緝令懸賞抓捕張偉,揚言要在“一個月內抓到她”。 在抓不到張偉的情況下,向其家人施壓,把那天到現場營救張偉的親友進行抓捕與通緝,張偉丈夫的兩個弟弟孫小四、孫小五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通緝,張偉的大女兒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也被通緝,說是因為警察抓她媽的時候她給親戚打電話了。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張偉的弟弟張良(法輪功學員)和孫小四、孫小五被叫到公安局,警察逼迫他們簽字,張良不簽,被送到看守所關押,孫小四、孫小五交錢取保候審。其中孫小五被手銬銬一天。張偉的二女兒也被警察叫去調查,之後還要把張偉十四歲(虛歲)的小兒子帶走,張偉的丈夫說:孩子才十四歲,你們要干什麼?他們這才放棄。張偉的姨夫張國斌也被提審了一天。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一日,警察到張良母親家送對張良迫害的刑事拘留證。直到十一月十三日張良才被放回家。張偉等人還在他們的抓捕、監視迫害當中。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東港市大東公安分局的四、五名警察闖入張偉家騷擾。 從二零一一年九月十日到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個半月的時間內,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東港市大東公安分局、丹東振安區公安分局和“項目組”的人,先後五次到張偉家騷擾,威脅恐嚇家人,逼著張偉的丈夫和孩子替張偉簽字,逼迫家人找張偉去向他們“自首”,國保大隊王潤龍也參與其中。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張偉家被搶走的現金、車票、耗材,各種罰款,錢卡上被私自貪污和非法扣除的錢,家具被砸補修費,被騙的醫療費等合計五萬八千七百元;張偉的兩位朋友被罰款兩萬元;家人送禮營救親人花掉二十萬三千元,合計三十二萬八千七百元。張偉被沈陽女子監獄在保外就醫期間非法勒索的各種費用和買“鑒定書”花掉的錢合計十幾萬元。張偉與丈夫孫風昌幾次被迫流失所,被東港市公安局綁匪圍追堵截,被迫到處躲避花掉的路費、宿費及各種費用至少有五萬元。張偉家和親人的生意因迫害而 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已經無法計算。張偉在北京做生意的朋友被株連抓進看守所來做人質,做生意的店舖每月租金就是十萬元,朋友被關押十七天,店舖就關閉十七天,直接經濟損失幾十萬元。 丹東市委、政法委、“610”與丹東市公安局秘密策劃,經過長期電話監控以及各種監控手段、跟蹤監視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深夜至十九日凌晨,按照他們擬定的黑名單,當晚丹東地區一共非法抓捕了四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分布在寬甸縣、鳳城市、東港市。丹東市公安局統一指揮,包括國保大隊、巡特警大隊、直屬公安分局以及法輪功學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為主力,合計至少一千幾百人參與此次綁架。 此次綁架中,丹東東港市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已知姓名的有:張偉、孫永勤、張小平及女兒、林志艷、張敏、孫立鳳、陳英娥、孫華、孫毅、於廣華、孫立華、孫艷、聶仁、王斌、曲曉東、孫永傑、王芳、於華。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十點三十分,張偉的丈夫孫風昌和外孫(不到一歲)正在臥室睡覺,張偉與念書的兒子(十七歲)在另一臥室裡,十來個惡警察將門鎖撬開沖進屋內。孫風昌被按在床上;張偉被帶到客廳,兒子被關在臥室,惡警綁架了張偉,同時也要綁架兒子,在孫風昌的強烈反對下,惡警在張偉家逼迫孫風昌和兒子非法審訊,並將張偉家裡的門鑰匙帶走。次日凌晨,再次闖入張偉家,再次逼迫張偉的兒子非法審訊。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十九的綁架案,杜國軍是迫害張偉的主要責任人。 惡警抄家搶走法輪大法書籍,法輪大法真相資料若干,筆記本電腦三台,打印機二台,還有幾部手機。張偉現被關在丹東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二月新上任的東港市政法委書記於全海,一手遮天,全權主導了此次對張偉、孫永勤等12名大法弟子的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法輪功學員張偉的律師到東港市法院要求閱卷,法院韓貴元法官親口承認:“這事兒政法委說了算,我們都得聽政法委的”。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到十六日,東港市法院對張偉、孫永勤等12名大法弟子非法庭審。政法委副書記孫成立帶隊,庭審過程中,不允許任何一個家屬旁聽,旁聽的人都是政法委一手安排的,而且事先都給他們辦了旁聽證,沒有證的一律不讓參加。旁聽的人都是各機關的工作人員、小區人員和一些不明真相的人。 庭審過程中,12名大法弟子共請了4名律師,都是在中途被強行逐出法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東港市法院對多名法輪功學員下達非法判決,張偉8年半。 東港市大法弟子張偉在沈陽女子監獄第一監區七小隊,監區主管迫害張偉的管教科長:師靜,入監時小隊長叫劉宇,現在的小隊長叫李隊長(好像叫李媛媛)。 副監獄長姚斌,集訓矯治監區長郭小瑞,副區長陳碩,隊長胡陽,李?,白琳琳,孫華,劉一?,利用服刑人員十多人毒打張偉及張小平。 遼寧丹東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張偉與張小平姐妹倆,正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強制轉化迫害。二零一七年六月以後至今,張偉每天晚上堅持煉功,遭警察與犯人毒打。目擊者說張偉腰腿被打傷,行走困難。 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張偉的丈夫去監獄接見,遭監獄方面拒絕,所謂的“理由”是隊長劉宇去醫院了,不讓家人接見張偉。張小平的女兒和張偉的母親都接到沈陽女子監獄打來的不讓家人去接見二人的電話。全家人都十分擔心張偉姐妹的處境與生命安危。 遼寧省女子監獄(沈陽女子監獄)一監區是監獄的所謂“模范監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隱蔽而殘酷,在三樓的水房和飯洞之間被隔出一個小屋,裡面是倉庫 並用紙箱擋住監控,對外掛牌是“服刑人員更衣室”,法輪功學員長期被關押在這裡強行轉化迫害,沒有出去打飯這一基本權利。監獄是不允許有這樣沒有監控的死角的。 女監對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張偉與張小平姐妹倆進行強制轉化迫害。當時張小平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女子監獄第三監區八小隊。張偉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女子監獄第一監區七小隊,監區主管迫害張偉的管教科長叫師靜,小隊隊長叫劉宇。張偉和張小平入監後就遭強制高壓轉化迫害,張偉因此絕食數日抗議無辜迫害。張偉被關在一間小屋裡(犯人更衣、放飯盒的地方)裡迫害。 張偉剛被送進該監獄七小隊,小隊長劉宇、主管迫害的科長郭某就對張偉大打出手。將張偉關在一個犯人更衣與就餐合一的屋子裡,操控犯人劉麗等人對張偉輪番毒打。 張偉入監的第十二天被獄警劉宇與犯人迫害的出現生命危急狀態。知情者看到當時毒打張偉的包夾犯人劉麗跑到獄警劉宇辦公室裡去拿了一個小藥瓶,犯人說是救心丹藥。這間屋子也當即被封閉,任何犯人不許進出,連飯都沒吃上。毒打張偉之前,獄警與犯人到監控室去看他們選擇迫害張偉的這個屋子哪個地方監控不到,就把張偉拖到哪個地方毒打。張偉從那個屋子被帶出時走路很慢、直不起腰來,一看就知道她的腰腿被打傷了。一個多月後才漸漸好轉。不久科長郭某調離,換成師靜(四十多歲的女人),一監區主抓迫害法輪功的科長,監區長張曉兵,主管奴工的科長劉屹麗等繼續高壓迫害張偉。張偉絕食抗議,又被關到監獄醫院裡迫害。 家屬去監獄看望張偉與張小平,屢次被監獄拒絕。後在姐妹倆的母親強烈要求下,獄方讓老母親見到了張小平。張小平的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態都不好。 家人非常擔心張偉的安危。張偉在二零零二年就曾被遼寧女子監獄迫害致生命垂危後被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張小平的家屬在監獄登記處辦好手續等待會見張小平。一小時左右來了兩個女獄警對家屬說:“張小平煉功不簽字,不讓會見。”家屬與她們交涉半天也不讓會見。家屬就打車到沈陽市信訪局咨詢反映情況,接待人員不能越級辦事,讓家屬到監獄管理局,給了一個電話。家屬通過電話咨詢的結果是:這事要調查,半個月內給答復。家屬後得到監獄管理局的電話答復是:根據監獄管理條例,她不符合接見條件,不聽從管理,取消家屬接見。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張偉的家屬按張偉的要求,請了律師一起到遼寧女子監獄,在登記處辦理好手續准備會見張偉。一小時後來了兩獄警,其中一個是一監區七小隊新換的隊長李某,倆獄警說:張偉在車間煉功被關禁閉,不允許見家屬。律師要求看關禁閉的證明書。登記處人員說這些東西不允許隨便拿出來給人看。但在律師的義正詞嚴的強烈要求下,登記處人員只好拿出一份東西給律師看,然而律師還沒有看清楚上面的內容就被登記處人員搶走了。律師與他們交涉了半天,他們還是不讓會見。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監獄方給張小平的女兒打電話,通知只允許她一人探視她母親,其他人都不行。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多,張偉的丈夫再次到遼寧女子監獄登記探視張偉。登記後,登記處的一警察大聲告訴張偉的丈夫說:“你永遠都不用來了,不讓見。”張偉的丈夫當時就火了,大聲說:“怎麼回事?永遠不讓來了?她到底是什麼樣了?憑什麼不讓我見?”登記處人員見此情況,又與監區打電話,張偉的丈夫也給一監區七小隊隊長李某打電話大聲質問她們。二十分鐘後李某與另一獄警出來。李某說:“張偉蹲小號不讓見。”張偉的丈夫說:“為什麼不讓見?”李某說:“張偉一直煉功。”然後她打開張偉在車間煉功的視頻給她丈夫看。她丈夫說:“那好,我見到她,我勸勸她。” 李某說:“不行。”她丈夫說:“殺人放火都能見,煉法輪功的怎麼就不能見?我今天必須見到她,我已經兩個月沒見到她了,張偉在裡面什麼樣我都不知道,我不放心!張偉二零零二年就在這裡被迫害得出現過生命危險,去年又被你們的隊長劉宇唆使犯人劉麗打她,也是兩個月不讓我見,兩個月後張偉身上的傷疤好了你們才讓我見。去年八月份,我和張偉的母親和兒子來見時,張偉身上只穿了一件衣服,她擼起衣袖,兩只胳膊上的傷疤還清晰可見。這件事不會完!張偉現在什麼樣?我必須見到她本人,她要有什麼事我就找你李隊長!我今天必須要見到張偉!”但交涉了很長時間也不讓見。隊長李某她們就走了。 於是張偉的丈夫到監獄綜合辦公樓。門衛出來告訴他說:你就到登記處跟他們說就行。回到登記處,登記處又給監區打電話,二十分鐘後,隊長李某又與一獄警出來。李某說:“領導說繼續煉功就是不讓見。”張偉的丈夫堅定地說:“今天必須見!以前你們隊長劉宇唆使犯人打張偉,她在電話裡也說沒有人打張偉,好話說多了,都是騙人,今天我再也不能上當受騙。張偉繼續煉功,難道你們還要我等到五年以後再讓我見到她嗎?她煉功我不管,她的生命安全我要管,李隊長你有責任,張偉有什麼事我就找你!”李某與另一獄警商量:“家屬就是不放心,回去拍個視頻給家屬看看。”張偉的丈夫沒有反對,但他強調一定讓張偉說出今天的日期。 視頻給張偉的丈夫看了,聽到張偉說今天是五月十四日,但是視頻不清楚。這時,隊長李某一直沒有明確表明張偉現在是否還在蹲小號。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丹東法輪功學員張偉的丈夫再次來到遼寧女子監獄探視,仍遭拒絕,理由是張偉堅持在廠區煉法輪功。張偉的丈夫等親屬往返檢察院、監獄信訪辦多次尋求解決,仍未能成功。張偉的丈夫面告獄警將“聘請律師接見,調查張偉被打的事情”。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張偉的丈夫再次來到遼寧女子監獄探視張偉,辦完手續,過二十分鐘後,來了兩個新換的獄警,一個叫王博,警號2105149,另一個獄警不知姓名,警號2105541,胸前戴的警牌是扣著的。這兩個獄警語氣非常蠻橫:“張偉在工廠上百的人面前煉功,違規,不讓見!” 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家屬把寫好的材料拿給女子監獄信訪辦工作區人員看,女子監獄門衛接待人員周偉給裡面打了一個電話,又來了兩個獄警,一個是一監區七小隊監管張偉的隊長,叫李婷婷,警號2105510,另一位還是那個不知姓名警號2105541的獄警。再次交涉無果,最後獄警說:“張偉只要不在工廠煉功,稍稍收斂一點點,就讓你們家屬見,隨時見。家屬說:“我也不見了,下次我找律師,聘請律師接見,調查張偉被打的事情。” 二零一九年七月,張偉的兒子大學暑假回家,要到沈陽探監,張偉的丈夫與遼寧女子監獄溝通,獄方的答復是:張偉還堅持在車間煉功,不讓見。 遼寧女子監獄已經五個月時間拒絕張偉的家屬探監。無奈,家屬聘請了律師。八月五日下午一點,張偉的丈夫陪同律師到遼寧女監接見張偉,張偉所在監區的隊長李婷婷出來審律師,問律師是否是警察、兒子是干什麼的、妻子是干什麼的等等等等,並用刻薄語言百般刁難,不讓講法輪功的事,直到下午3點才讓律師進去。見面時,張偉旁邊有5、6個獄警監聽、看著。張偉剛給律師講:三月三十日早晨3、4點鐘,自己被監獄裡的犯人,3、4人打的很重,獄警立即搶奪電話,把律師趕了出去。 為抗議這種待遇,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張偉開始絕食,隊長李婷婷授意生產組長麻依娜、犯人郭成明、鄭文靜、冷妍等人在下午二點三十分把張偉拽到更衣室毆打,逼迫張偉吃飯。 現在張偉每天仍被戴手銬,只要一煉功就戴手銬,銬到下午收工時才打開。四月份到八月初,沒有棉被蓋,不讓上超市買日用品,張偉骨瘦如柴,身體狀況非常不好。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遼寧省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張偉的丈夫孫豐昌,向遼寧省女子監獄遞交刑事控告書,控告女子監獄獄警劉宇、李婷婷等體罰、虐待、侮辱、毆打或者縱容犯人毆打、將監管的職權交予犯人行使等,涉嫌犯罪。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是遼寧省檢察院刑罰執行檢察處處長孫立民的工作日,專管監獄家屬控告和舉報的,張偉的丈夫將親自把控告交到他手裡,請求檢察院依法對被控告人以及對相關責任人和打人凶手的違法犯罪行為盡快核實和查處,保障張偉的人身安全及監獄法規定的相關權利,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涉嫌犯罪行為,並請及時告訴查處結果。 所有送到十二監區的法輪功學員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都受到的相同迫害:不轉化就不讓洗漱、上廁所不給手紙;被眾多犯人逐個圍著罵師父、罵大法;不准法輪功學員之間說話。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惡犯拽到監控死角十二小時罰站並暴打,逼到說所謂“轉化”為止。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一監區,多位法輪功學員遭受殘忍迫害。丹東法輪功學員張偉,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一監區七小隊遭受迫害,因為煉功經常被戴上手銬,因抵制所謂的“轉化”,遭三次群毆,腰被打傷,犯人叫囂不減刑也要打服她。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二號,張偉寫兩封控告信,一封是起訴江澤民的,一封是控告女子監獄警察極端執法,殘害法輪功學員,讓獄方科長李曉婷代發,李答應給發,給沒給發無法查證。 二零二零年七月,整個監區進行清零轉化,開始殘酷迫害關押在這裡的法輪功學員。其中較嚴重的有張光媛(鞍山市)、徐麗(大連市)、張偉(丹東市)、金翠秀(營口市)、吳麗賢(撫順市),在洗腦期間不讓她們洗漱,每天坐板體罰,多次遭到犯人杜金娟(丹東市)、張睿的毆打。 其中,張偉被張睿多次拳打腳踢的毆打,在警察不管的情況下,張偉絕食兩個多月後,才放棄對她的迫害。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張偉的弟弟打電話到監獄詢問張偉的情況,並與對方溝通要求接見,希望知道張偉的實際情況是否安全,即使不讓見,也要有個視頻看看。獄方給予的答復是不能見。視頻要請示上面領導。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晚上,張偉的弟弟接到遼寧女子監獄打的電話,告訴他說張偉絕食不吃飯現在在監獄醫院灌食。通完電話後,張偉的弟弟就與兩個姐姐和姐夫於七月二十七日開車到遼寧女子監獄。 到接待室辦理接見手續時,發現接見的名單沒有張偉的名字,獄警說違紀違規的屬於嚴管者就不在接見名單系統之內。家屬就給監管的小隊長打電話。接電話的不是直接監管張偉的小隊長,是獄警科長趙麗娜,她在電話中說:“你是張偉的家屬嗎?張偉現在就是不吃飯,就是要求煉功,這也不行啊,你等一會我們見面談。” 獄警堅持不讓家屬接見,也不讓錄制張偉的視頻,理由就是張偉違紀違規,在公開場所煉功,是在挑釁她們。 張偉的家屬說:“我們家裡人知道張偉從四月末到現在都在絕食,只在六月份斷斷續續地吃了點飯,這身體怎麼能行呢?我們家屬就是要知道要親眼看到見到張偉身體的實際情況到底什麼樣,我們才能放心,此時十一點多,獄警陸續去食堂吃午飯,這兩個獄警也借機下班。就這樣結束了僵持一個多小時的對話。家屬始終沒有見到張偉。 遼寧省女子監獄奴役服刑人員,還做“防護服”,白天黑夜的干,累倒了就送到醫院救治;還沒怎麼太好,就又讓去干活。一監區對外稱“沈陽寧大服裝廠服裝責任有限公司”。據悉,白天張偉在“沈陽寧大服裝廠服裝責任有限公司”廠房的三樓,不足3平米的“獄中獄”小屋裡被強制洗腦,有兩個包夾看管,有時是被戴手銬的。一監區住1號監捨樓,七小隊住2樓,晚上張偉所在的監捨的門、窗是常年開著的,在寒冷的冬天,其他囚犯穿的是棉衣,張偉穿的是單衣,只為凍她,企圖逼迫她轉化。(二零二二年八月)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上午,張偉冤獄期滿已順利回家。
迫害類型:
威脅/恐嚇;
非法罰款;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摧殘性灌食;
剝奪睡眠;
手銬/腳鐐;
戴背銬;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私闖民宅;
騷擾;
交保證金;
電刑;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抄家;
非法審判;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踐踏信仰;
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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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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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女子監獄 (原沈陽大北女子監獄):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於洪區平羅鎮白辛台村育新路7號,
郵編110145
辦公室:024-31236316、024-31236317
監獄長賈福軍024-31236001、15698808121
政委徐敏 024-31236002、
副監獄長王麗艷 024-31236009、15698806006@
副監獄長房淑霞 024-89296633宅024-86164016、13390116633
副監獄長張靜 024-31236010、15698806321
紀委書記李愛東 024-31236005、15698805353@
610主任王治 024-31236020、15698800291
政治處主任史迎春 024-31236011、15698807010
獄政科科長富榮(警號2105123)
紀檢監察科科長王麗英
遼寧省女子監獄駐監檢察室:
電話:024-31236323、024-31236325、024-31236326、024-312363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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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區長徐中華15840098118
教育科長李雁1569880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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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書記室:024-89296818
副獄長辦公室:024-89296655
副獄長辦公室:024-89296688
副獄長辦公室:024-89296633
副獄長辦公室:024-89296858
政治處主任:024-89296767
辦公室:024-89296601
辦公室主任:024-89296868
獄政科長:89296686
獄政處辦公室:024-89296687、024-89296689、024-89296690、024-89296691
紀委監察室:024-89296607
刑法執行科:024-89296839、024-89296851、024-89296852
刑法科長室:024-89296850
禁閉室:024-89296805
監獄辦公室:024-892968
一監區辦公室:024-89296863、024-89296865
一監區科長師靜:負責思想教育(迫害法輪功)
一監區隊長:呂冬梅,科長吳宏,辦公室電話8929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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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監區區長:024-89296873 傳真024-8929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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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治監區副監區長:陳碩(警號210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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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女子監獄門衛接待人員周偉 手機:18040086889
監區長劉屹立 警號:210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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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偉,
李婷婷,
郭海艷,
劉麗,
劉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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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合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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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恆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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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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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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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瞬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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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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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勝軍,
楊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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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運濤
丹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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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玉林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0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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