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法弟子
簡介:
吉林大法弟子(Jilindafadizi,None),
女 ,
年齡未知 ,
2001年5月2日進京證實大法被抓,關押在長春駐京辦事處,被一個叫牛雲森的市局六處男警帶回長春。在火車上被單手銬在臥舖床桿上整整坐了一晚。之後被送進了長春市第一看守所。被惡警砸上手銬和腳鐐並連在一起,致使四肢不能伸展。因絕食抗議,閆姓女警唆使犯人對她強行灌食,他們用勺撬她的牙往裡灌東西。每晚她都被擠在人均不到1尺寬的板舖上睡,手腕被銬子勒的深深的紅印,四肢疲勞不堪而不能伸展。後被送到了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因拒絕寫保證,被打嘴巴、踢腿、不讓她睡。惡警孫明艷當著她的面撕毀師父的照片,用這本書瘋狂的劈頭蓋腦地打她。惡警丁彩虹抽空狠命地踹她的下身、大腿、小腿;惡警丁麗娜用電棍電她的脖子。因絕食,被李蘇雲、付玉琴(猶大)及其它幾人野蠻灌食。她們把她銬在地面的兩床桿之間,一個人騎在她的身上按她的雙手,付玉琴給她打小針,再用小手指般粗的膠皮管從她的鼻孔插進她的胃。第二天灌食前,孫明艷拿著電棍進來等著,他們拿著手銬把她銬在地上,孫明艷開始用電棍電擊她。它們灌了她三天,最後一天晚上 它們在床上給她灌食,在被打了一針管奶粉後,她的胸腔一口氣也上不來了,象要炸開了一樣。她掙扎著想要拔掉它,被一個猶大用手按住。她勉強用嘶啞的聲音說灌她氣管裡了。付玉琴馬上拔出來說不可能。接著它問她吃不吃,她拒絕了,它又給她灌。當晚,話都說不出來了,背也直不起來了,高燒燒到了39.7攝氏 度。次日,孫明艷逼著她寫了一張2000元的欠條,說用來住院。李桐(大隊長)問她臉上的傷是怎麼回事。孫明艷居然說是灌食灌的。孫明艷告訴人,不讓她的家人接見她。孫明艷和一陳姓醫生把她送進了公安醫院犯人的病房。這裡的警察和醫生把她用手銬和腳鐐固定在床上,並插上了比勞教所的鼻管還粗的食管並不再拔出。 由於她不能躺著排小便,他們就強行給她插上了導尿管(她還未婚),而且中間聯結還不牢固,尿就淌到了床墊上,以致她身上大部分都浸滿了尿液,也無人管。 24天後,她被送回勞教所,連續3天,她只吃了一點點東西。它們怕她死,強行給她打針、灌藥。一小隊李蘇雲和李季(猶 大)等人,把她按倒在地扒開嘴,捏著鼻子給她灌。她的下巴、兩腮幫都掉了一層皮,身體被折磨得十分虛弱。一 次,李蘇雲、郭雅菊(猶大)、修玉香(猶大)把她弄到水房進行所謂的“幫教”。李蘇雲(部隊醫生)用拇指和食指掐她虎口的穴位和腋窩處的穴位,使她異常痛苦。 國慶節,李桐(大隊長)來到這裡,讓表演節目,她就朗誦《詠竹》:“大雪壓竹低,低下欲沾泥。一朝紅日起,依舊與天齊。”10月8日,李桐和孫明艷指責她什麼意思,孫明艷動手打她,當天她絕食抗議對她的迫害。孫明艷拽著她的衣服,四個惡警和猶大又抬又拽把她強行弄到診所灌藥。後來做心電說她有嚴重的心髒病,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依然把她綁在床上插胃管、尿管(漏液),凍的發抖,全身酸疼,腰部劇痛。惡警張小輝、朱丹、孫明艷等對她滿嘴污言穢語、不堪入耳。11月末,六大隊把還堅持信仰的十幾人集中到一起,從早6點到晚12點連續給她們播放那樣顛倒黑白的電視片,還要寫體會,否則還不讓睡 覺。她拒絕帶犯人的名簽,惡警張小輝就打她,還用電棍電她。它和李蘇雲、修玉香把她固定到一張床上,四肢不能動一下。修玉香還用布條勒她的嘴, 它們又給她插了尿管。他們捆了她九天,痛得難以入眠。她被逼著寫了所謂的“檢查”後,才被放了下來, 身體幾乎殘了,連褲子都很難提上來,雙手碰到冷的東西象針扎一樣疼。就這樣的身體,李蘇雲還強迫她去掃雪、搬箱子,不讓任何人幫她洗衣服。九月份時,它們要進行誣蔑大法的“考試”,她拒答,孫明艷用腳踹她、罵她,其他人還有被電棍電。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電擊;
摧殘性灌食;
手銬/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我在長春市第一看守所和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遭受的非人摧殘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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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明艷,
張小輝,
李桐,
朱丹,
丁彩紅,
丁麗娜
長春市第一看守所(鐵北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6年4月13日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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