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華
簡介:
張公華(Zhang,Gonghua),
男 ,
三十多歲 ,
上海復旦大學法輪功學員,在讀碩士生,湖北省陽新人。一九九九年七月,張公華向復旦大學校黨委反映煉功去病真相,被校方關在一賓館一個多星期。他於十月去北京上訪,又向上訪辦寫了一封信,但信還沒遞出他就被上海駐京辦不法人員抓走,復旦大學早在他來北京的當天晚派兩人乘飛機去“劫”我,在駐京辦把他押至學校,關三個多月。 新年快到了,學校誘他父親來勸他“胳膊擰不過大腿”, 他被校方強行休學一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他再次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講真相便被惡警綁架,期間不願報姓名地址,被大興縣看守所關一天,被青雲路〔名字不一定准確〕迫害一天一宿,回到上海被關進看守所一個月;校方派出所又伙同便衣們騙來家長及湖北省陽新縣的警察和地方鎮長等,逼他“轉化”簽字,張公華拒絕,被遣回家鄉,在回到家的第二天離家出走。 張公華無奈之中跑到東北的沈陽打工,打工期間對好奇的人們講講他的來歷,講講他的體會,又到大連、撫順等地跑市場。後來張公華和一劉姓中年法輪功學員租一處房子。他也是因不放棄信仰真善忍剛從教養院出來。不料劉在看望女兒時被警察跟蹤。 二零零二年七月五日,張公華回來後,被撫順公安局一處(國保支隊)惡警綁架、非法關押,五天五夜不讓睡覺,一天三至五次毒打、上繩(上繩留下傷痕現在未散)。一個三十多歲女惡警編一篇“訊問記錄”,逼他在一張只寫煉不煉、會不會上網二個問題的紙上留名,他吞鞋釘抗議,它們說沒事,並來一大肚胖子趁陰暗處猛擊他腹腔。 撫順第一看守所獄醫見張公華傷痕滿身,不想收此“象死人一樣的犯人”。然而,據看守所所長後來透露:公安局長擔保,死了不怕。惡警給張公華打上腳鐐、背銬,並派犯人邊毆打邊看管,不准他盤腿打坐。張公華在看守所被灌食十三天後又換至另一號房繼續迫害,一個月後不堪凌辱,再次絕食絕水六天,以表示對迫害有信仰者的抗議,卻又遭強行灌食,直至食道出血……獄警指使犯人給張公華灌濃鹽水、辣椒面水等等,導致他便瘀血數日。期間,張公華被戴上重鐐,背銬,不准上廁所,不准洗臉刷牙,不給冬天衣服,數日後又誘騙他絕食,再絕食時又遭毒打,犯人被株連。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張公華突然被拉去判刑,審判不准律師到庭,不予辯護機會,對刑訊迫害置之不理,開庭不到幾分鐘,拿出早已打印好的判決書點名分發,張公華拒絕簽字,他們說代替簽字效果一樣。張公華等人尚未陳述完畢,審判長(唐鐵軍)就以不耐煩的態度准備休庭,不出三分鐘的抽煙嘮嗑的所謂合議之後,以強硬的語氣叫嚷“不服氣?!十日內上訴。”張公華十日內上訴,但無人受理。 指控張公華的證據是一台硬件出故障早已不能上網的計算機以及計算機裡的圖片,還有在撫順城到處可以拾到的真相傳單。由於張公華拒不配合這種事先謀劃的逼供,惡人們提取其它當地人的逼供,以其供詞為根據作裁定。 從二零零二年撫順市順城法院(審判長唐鐵軍)以“上網”為根據,非法判張公華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來,四年申訴沒有音訊。張公華問政府和法院:我怎麼邪,我的受害人是誰?對我的違法綁架、毒打、強行執行監獄改造依據何在?法律何在?均無人解釋。 二零零三年四月,張公華被綁至沈陽第四監獄,由政府指派關系犯人迫害他〔關系犯人是家屬找關系干條件活的犯人,犯人迫害他們有效果的話,會得特殊立功獎勵〕。這是迫害死張志新的地方,現又迫害死法輪功學員。有干警說“這有什麼奇怪?” 他坐著閉眼,被管事犯人汪廣菘毆打,張震等犯人組織一輪又一輪的“教育”開會講話,不背監規就強迫坐竹條板凳。他們被逼做奴工,撿冰棍棍。吃的食物被好使犯人瓜分一回後剩下的給他們,時常看到菜中有蒼蠅、老鼠糞。 二零零三年,張公華被轉至沈陽市第二監獄。家屬存的錢被獄方挪用,找了數回後莫名其妙的返還。成本不到一元的超市卡換了三個,每個交十元,又另開張一超市,卡費帶押金六十元,後來超市黃了,沒有退押金而且家屬存的錢也沒了,無人問津。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獄方召開所謂整紀大會,以對大法學員實施迫害。包括張公華在內的多名大法學員絕食抵制這場迫害。 二零零四年,他拒絕做奴工,被管事犯人辱罵;他絕食,被強行灌食,進食系統被損壞,吐個不止。數日後體力不支臥床。每天只能少量進食,臥床七十多天後,二監獄原十四監區干警趙繼東,暗地逼犯人吳大明為首,張立新為協助,私設刑堂,辦獄中獄,設學習班,把他架到一板上平躺,並利用其他人吃飯之機對他毒打,他喊不出來,被其他人發現才救了一條命。 為恢復身體,他晚上起來煉功,管事犯人魏國強、張震等前來推打,並奉命“專政”看管。他不服從,十四監區以影響秩序為由把他弄到橡膠六監區,派出兩個關系犯人陳海濤(此人被橡膠六監區犯人稱為“胎裡壞”,此犯自稱為干警的兄弟),另一犯人夏榮(此人以強奸自己女兒的罪名,被判十五年),此二犯日月監視看管他,逼他絕食,陳犯見他行動不便,趁機騙他卡錢買煙,干警以調查不清為由搪塞,不久陳犯,夏犯得到政府獎勵減刑回家,獄方私設文字獄,多次從他處搶走手抄教人向善的好書,他也因此受干警的訓斥、怒罵。 進入二零零七年以來,獄方以各種隱蔽的方式迫使他認罪,並強迫他做奴工、背監規、剪光頭等等,甚至個別野蠻干警不允許他正常鍛煉身體。另一方面卻推脫說:監獄是執行機關,你們有沒有罪,我們不管。他們在執行權力時代表政府;而在維護法律的公平與正義時,他們就不代表公安干警,把責任踢給法院;而法院又推給檢察院,檢察院推給公安干警。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張公華被轉至沈陽第一監獄八監區。二零一一年關押在沈陽第一監獄九監區,張公華獄中被迫害出肝腫瘤,監獄不許保外就醫。 沈陽第一監獄從二零一二年春天開始,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在高戒備監區監區長金旭的直接參與指揮下,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人的折磨,其手段包括:上大掛(將手腳劈開吊起),坐老虎凳,長時間一個姿勢體罰,用牙簽支開眼睛不讓睡覺,不讓吃飽,毆打謾罵,灌辣椒水,往眼睛裡噴辣椒水。用棉簽戳耳朵,戳鼻孔,把油筆芯折彎後從鼻口一側 插進去從另一側竄出來,冬天穿著皮鞋踢打頭部,打後給扔到雪地裡凍著,用開水燙,同時用幾個電棍高強度的電擊全身,致使全身皮膚潰爛。傷痕累累,用打火機在肋骨上反復揉搓,用冰塊冰凍睪丸,用電棍電擊生殖器等等禽獸般慘無人道。
迫害類型: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關押;
戴腳鐐/連體腳鐐;
上手背銬;
剝奪睡眠;
摧殘性灌食;
打罵;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綁架/劫持;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嚴管;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毒打/毆打;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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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上海數名高學歷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的情況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的監獄人員 電話區號024 獄長劉世剛: 89296248、15698801388(主抓教育處) 教育處處長丁哲: 89296177 教育處副處長閆天祥89296171、15698803155(出謀劃策、具體實施者,其人愛好書法) 教育處: 89696169、15698801577 監獄長王濱: 89296100 政委金鑫: 89296101 企業法人劉國山: 89296105(監獄奴工生產,對外稱沈陽中際服裝有限公司) 獄政處處長史英: 89296161、15698801866 獄政處副處長文化存89296221、15698802168(出謀劃策、具體實施者) 獄政處副處長白宏義89296211、15698802737 會見室主任羅偉:89296210、15698800338 各監區負責人: 八監區: 楊文華: 89296295、15698802310 獄警大隊長曲光: 89696279、15698801397 柳耀龍: 89696294 九監區: 監區長韓兆軍: 89696316、15698802599 獄警大隊長徐天祥:89696259、15698802444 劉峰: 89696249、15698802138 撫順市第一看守所所長電話:024-56534285 撫順市第二看守所所長室電話:024-56534286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大北監獄(沈陽監獄城二監獄)
撫順市610
撫順公安一處(撫順市刑警大隊)
沈陽第二監獄
:
汪廣菘,
張震,
吳大明,
張立新,
趙繼東,
陳海濤,
夏榮
復旦大學
撫順市第一看守所
順城區法院
撫順市城區法院
沈陽第一監獄
:
金旭
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
:
唐鐵軍
更新日期: 2014年6月11日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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