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洙家仙(朱家賢)

簡介:
洙家仙(朱家賢)
(Zhu,Jiaxian), 男 , 81歲 , 山東省景劉莊醫生也是大法弟子。

朱家賢一九三六年六月二十五日出生,新泰市汶南鎮劉家莊老中醫,祖傳醫術精湛、醫德高尚,一生救助了無數的病人。

雖然身為醫生,朱家賢自己以前卻有嚴重的心髒早搏、高血壓,還有結腸炎、胃炎等。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不久,朱家賢就停止用藥,心髒早搏、高血壓一下就好了,其它病症也都不翼而飛。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朱家賢被新泰市汶南鎮政法委和派出所人員抄家,又將他綁架到新泰市黨校所謂的“轉化班”非法關押七天,逼迫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所謂“保證書”。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朱家賢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回到新泰市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九天、勒索了六百元錢。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新上任不久的大隊惡警孔祥軍親自領著惡警四五人,把大法弟子洙家仙、孔祥增還有趙家莊一名女學員一起送到了臭名昭著的王村“法制培訓中心”,強制洗腦,利用恐嚇、威逼、熬夜折磨人,逼他昧著良心說謊話,他不說假話、謊話,惡警就折磨他甚至判刑。天又熱,讓他坐在板凳上不讓動,連上廁所都得規定時間,還得監視著他。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新泰市國保大隊、汶南鎮派出所人員非法闖入朱家賢家中搜查、抄家,最後將其綁架至汶南派出所。朱家賢的兩個女兒家也被非法搜查。

朱家賢的家人當晚被派出所警察逼迫交上一萬元押金後,才將他接回家,第二天又被國保大隊警察逼迫交了一萬元,辦理了“取保候審”。

此次綁架事件由新泰市公安局“610”主任馬彥(女)組織指揮,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汶南鎮派出所聯合作案。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朱家賢將訴江狀用掛號信郵寄到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十一月十日,新泰市公安局發出傳喚書(附有聯系電話:13518680569)傳喚朱家賢,馮大勇對朱家賢說:你犯法了,你起訴江澤民了。朱家賢說:我起訴江澤民是憲法給我的權利,犯什麼法?馮大勇說:你說了不算,我說了也不算,得報上去上邊定。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臘月二十三日小年),新泰市公安局發出傳喚書傳喚朱家賢到國保大隊,馮大勇詢問其是否還學法輪功,對朱家賢說:“接到傳喚書後你敢不來,我就把你送進(監獄)去!”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新泰市公安局發出傳喚書傳喚朱家賢。朱家賢的大兒子開車陪同父親到公安局,馮大勇告知其退回兩萬元押金,解除取保候審。

四月三十日,朱家賢自己騎電動車去了公安局。朱家賢將銀行人員寫的紙條交給國保警察後,類姓警察帶朱家賢到青雲派出所訊問室做筆錄,做完筆錄後,類姓警察簽上“馮大勇”的名字,又要求朱家賢簽字,然後告知其“案子”已經移送檢察院。朱家賢看到自己用掛號信郵寄到最高法院的手寫訴江狀也被作為“證據”放進“案卷”,這才發現自己上當了。

新泰市檢察院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發出傳票傳喚朱家賢,檢察官訊問後,誣蔑朱家賢向最高法院寄送親筆信起訴江澤民是“誣告濫訴”、“破壞法律實施、擾亂社會秩序”,制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朱家賢問:那你應該明白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非法的,我作為受害人,事實證據確鑿,我依法起訴江澤民怎麼是“誣告濫訴”?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新泰市檢察院非法對朱家賢提起公訴(起訴書:新檢公刑訴〔2016〕287號),主辦檢察官是高峰、王洪靜。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新泰市法院發出傳票傳喚朱家賢,通知其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下午三點整到新泰市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案號:(2016)魯0982刑字第291號。主辦法官是劉平嶺,書記員是莊國生。

誰曾想到,這位老中醫從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五年五月,被新泰市六一零、公安局國保大隊伙同汶南鎮派出所人員用暴力手段入侵家中非法搜查,八次遭受綁架、三次抄家、兩次關押洗腦、三次勒索錢財,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直接經濟、財產損失近兩萬元。

再過幾天就是山東新泰市祖傳老中醫朱家賢的八十一歲生日,兒孫們正准備給舉辦一個熱鬧的生日宴會,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他卻被非法起訴。

六月十六日,新泰市法院發出傳票傳喚朱家賢,通知其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下午三點整到新泰市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案號:(2016)魯0982刑字第291號。主辦法官是劉平嶺,書記員是莊國生。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下午三點後,山東省泰安市新泰法院第二審判庭非法庭審81歲的老中醫、法輪功學員朱家賢。

朱家賢在法庭上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非法庭審進行了一個多小時,最後法官宣布合議後擇日宣判,朱家賢於當日回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新泰法院非法判處朱家賢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主辦法官是劉平嶺,陪審員莫興田,書記員馬宗娟
主辦檢察官高峰、張晶晶。
朱家賢現在在家,被新泰市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科非法監管。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威脅/恐嚇剝奪睡眠非法判刑監視/跟蹤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不准動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抄家敲詐/掠奪/破壞財物要求交押金非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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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人員電話號碼(區號 0538): 公安局610主任馬彥(女)13605381212辦538-7103062 宅538-7103259 國保大隊0538-7103060,0538-7103062 大隊長馮大勇 13518680569(以前手機號碼13853813269) 辦0538-7103065(此案主要辦案人) 國保大隊二中隊長 李同軍 13705485977 辦0538-7103061 國保二中隊惡警 鐘崇濤 13953855777 副隊長牛某某13562836999 教導員張濤 13805387285 宅0538-7078001、 蘇寶群 新泰市公安局汶南鎮派出所所長 13583838792 7712166(辦) 7078629(宅) 新泰市檢察院 黃建民 檢察長 13583870099 辦3011901 胡美源 副檢察長 13505387829 辦3011903 宅7016177 李元森 副檢察長 13805482758 辦3011906 宅7210188 朱鳳傳 副檢察長 13805484638 辦3011907 宅7213838 吳波 副檢察長 13954860816 辦3011902 宅7224853 穆忠 紀檢組長 13562860009 辦3011912 宅7016160 公訴科:0538-3011999 科長 蔣群 13562861079 0538-3011929 主辦檢察官 高峰、王洪靜 0538-3011930,0538-3011940 新泰市法院: 院長呂華:18853858967 辦0538-7258800 宅0538-7258801 刑事庭:0538-7258827 主辦法官是劉平嶺,書記員是莊國生。二人手機號碼:劉平嶺18553881131;莊國生18553881126。 信訪電話:0538-7258901 舉報電話:0538-7258810 副院長: 曲** 辦0538-7258802 手機 13518680788 趙振軍 辦0538-7258808 手機 13561758777 薛桂傑 辦0538-7258805 宿捨 0538-7259268 手機 13953806071 張偉 辦0538-7258803 宿捨 0538-7258758 手機 13583819130 劉婷婷 辦0538-7258807 宿捨 0538-7056666 手機 15169863896 新泰市政法委: 書記韓雪峰13805481830 辦0538-7264687 副書記王文軍15505383988 辦0538-7212745 宅 0538-7078110 副書記薛寶良13505481578 辦0538-7212743 宅0538-7230218 副書記鄭浩文13805482318 辦0538-7212745 宅7078076 副書記楊士崇13954872308 辦0538-7212743 宅7279166 副書記劉金來13583819987 辦0538-7222120 “610”主任張新德 13583876288 辦0538-7210287 宅0538-7078288 “610”副主任趙偉 辦0538-7237654 新泰市公安局: 局長吳振吉 0538-7103001 政委褚學 13505388188,辦0538-7103002 於玲(馮大勇之妻,公安局車管所主任)13853812579 政委:褚學 辦0538-7103002手機 13505388188 副局長: 陳洪光 辦0538-7103005手機 13805381678 李天功 辦0538-7103006手機 13805387900 薛雲齋 辦0538-7103007手機 13805387006 尚傳利 辦0538-7103008手機 13905387896 楊德軍 辦0538-7103009手機 13905487329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泰市六一零辦公室新泰市610辦:538-7237654<br>主任:張新德,辦538-7237654,宅538-7078288,13583876288<br>副主任:馮傳禮,辦538-7237654,15954768679<br>綜治辦主任:張元安,辦538-7212745,13805387558,宅538-7279698<br> : 馬燕
新泰市法院呂華:院長18853858967辦0538-7258800宅0538-7258801<br>新泰市法院:(區號:0538)<br>吳新安:院長 辦:7258801 宅:7258888 手機:13505481920<br>柏欽水:副院長 辦:7258802 宅:7259111 手機:13853812977<br>趙西厚:副院長 辦:7258803 宅:7259008 手機:13661752666<br>趙振軍:副院長 辦:7358808 宅:7259777 手機:13561758777<br>李中華:副院長 辦:7258806 宅:7259066 手機:13853818775<br>薛桂傑:紀檢組長 辦:7258805 宅:7259268手機:13953806071<br>張偉:政治處主任 辦:7258809 宅:7058758手機:13583819130<br>庭長:王兆國 13053850698<br>法官:<br>白彥平18553881388<br>莊國生18553881126<br>莫興田18553881128<br>萬 波 18553881130<br>劉平嶺18553881131<p>少年法庭<br>庭長 張榮斌18553881168 13605381268<br>王洪鳳(此案審判員)18553881165<br>李衍霞18553881167<br>史正訓18553881169<p>辦公電話:0538-7258800<br>立案電話:0538-7258887<br>信訪電話:0538-7258901<br>舉報電話:0538-7258810 : 劉平嶺莊國生
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馮大勇 13853813269 7103065(辦)<br>教導員李同軍 13705485977 7103061(辦) 7016728(宅)<br>“六一零”主任 馬彥(女) 13605381212、7103060(辦)、7103259(宅)<br>(馮大勇之妻:於玲 13853812579 新泰市公安局車管所主任) : 馮大勇

汶南鎮派出所新泰市汶南鎮派出所 0538-7712165<br>所長 蘇寶群 13583838792 7712166(辦) 7078629(家)<br>李東 13853813785 7712166(辦) 7078797(家)<br>陳洪喜 13805381910 7712041(辦)<br>王婷婷 13805484676 7712041(辦)7532928(家)<br>李軍 13605381798 7100692(家)<br>王曉 13853818731<br>趙衛國 15153820221 7078590(家)<br>劉樹偉 13605480860 7262376(家)<br>高慎臣 13605480860 7262376(家)<br>宋明強 15854878881 8767090(家)<br>王帥 15854875558 7298208(家)<br>張波 13854877918 7078816(家)<br>謝恩強 13805487976<br>安連剛 13625481558<br>王振江 13905481966<br>王楠 13562895163<br>
新泰市檢察院卜靜波:檢察長13665485776 辦0538-3011901<br>李元森:副檢察長13805482758 辦0538-3011906 宅0538-7258999<br>新泰市檢察院:(區號:0538)<br>黃建民:檢察長 辦3011901 手機:13583870099<br>吳波:副檢察長 辦:3011902 宅:7224853 手機:13954860816<br>胡美源:副檢察長 辦:3011903 宅:7016177手機:13505387829<br>李元森:副檢察長 辦:3011906宅:7210188 手機:13805482758<br>朱鳳傳:副檢察長 辦:3011907宅:7213838 手機:13805484638<br>穆忠:紀檢組長 辦:3011912 宅:7016160 手機:13562860009<br>毛斌:政治處主任 辦:3011908宅:7102929 手機:13954891388<br>公訴科:0538-3011999<br>科長 薛淼 0538-3011930辦<br>(原科長 蔣群 13562861079 辦0538-3011929)<br>檢察官:胡彥彥、高峰、王洪靜 0538-3011930,0538-3011940 : 高峰王洪靜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3日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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