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娥
簡介:
王淑娥(Wang,Shue),
女 ,
47歲 ,
丹東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開庭的還有兩名患病的大法弟子王淑娥、郭雲蘭。在法庭上法官不讓她們說話,張偉被非法判刑七年。 在十六大會議的前夕,看守所突然把張偉、劉梅、王淑娥、郭雲蘭等幾個身體有病的大法弟子劫持到大北女監,繼續迫害。 惡警多次以“轉化”為目地而對她施以酷刑,使用電棍一電就是半天。或以個人產量不足額為借口迫害她。惡警谷亞星就打她嘴巴,強行讓她蹶著,王淑娥不從,谷亞星用電棍電王淑娥。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周恆臣、王潤龍一伙帶領幫凶劉文權(向陽派出所副所長,已遭惡報身亡)等十幾名惡警,又將劉梅、朱長鳴、劉智雲、郭雲蘭、張偉、王淑娥、連平等多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東港市公、檢、法以捏造的事實和莫須有的罪名將張偉非法判刑。因張偉已經絕食兩個多月,人瘦成一把骨頭,身體虛弱的已經不能走路。東港法院在東港看守所宣判,同時被非法判刑的還有與張偉一同絕食的王淑娥、郭運蘭兩名法輪功學員。東港法院出庭的所謂的審判長叫牟洪利,審判員叫王俊芳,代理審判員叫由英春,書記員叫宋清華。東港市人民檢察院出庭參與迫害的叫常勝敏。這些所謂的法官、檢察官在開庭過程中,不允許三名法輪功學員說話,一句說話的機會也不給,更不允許對他們的非法判刑進行質疑。而且說:“你們說什麼我們都不聽,說也沒有用。”張偉就這樣被判刑七年,王淑娥、郭運蘭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三年。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電擊;
逼迫放棄信仰;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抄家;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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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經常使用電棍的惡警:左曉燕(八監區長),谷亞星(原大隊長),張磊(現大隊長),李小紅(科長),高楠(一小隊長),焦玲玲(原二小隊長),劉屹立(現二小隊長),孟××,等等。這些惡警在左曉燕的教唆下,罪惡累累。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大北監獄(沈陽監獄城二監獄)
:
谷亞星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東港市法院
:
牟洪利,
王俊芳,
由英春,
宋清華
東港看守所
東港市檢察院
:
常勝敏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23日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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