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運蘭
簡介:
郭運蘭(Guo,Yunlan),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東港市法輪功學員。迫害時間待查,東港市看守所的惡警們為了搞“創收”,強迫法輪功學員干超負荷的勞役為他們賺錢,做的都是工藝品。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這種毫無人性的迫害。女惡管教紀皓潔怕自己賺不到錢了,惱羞成怒,將法輪功學員郭運蘭拽起來就是一頓毒打,一口氣扇了好幾個耳光。 二零零二年,郭運蘭被東港法院以捏造的事實非法判刑三年關押沈陽女子監獄。在沈陽女子監獄郭運蘭遭受殘酷迫害,神志不清、失憶等就是在那個時候開始的。出監後,郭運蘭繼續學煉法輪大法,使身體得以恢復。 王淑娥、郭雲蘭在法庭上法官不讓她們說話,並且說:你們說這些話我們不聽,說也沒有用。在十六大會議的前夕,看守所突然把張偉、劉梅、王淑娥、郭雲蘭等幾個身體有病的大法弟子劫持到大北女監,繼續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東港市公、檢、法以捏造的事實和莫須有的罪名將張偉非法判刑。因張偉已經絕食兩個多月,人瘦成一把骨頭,身體虛弱的已經不能走路。東港法院在東港看守所宣判,同時被非法判刑的還有與張偉一同絕食的王淑娥、郭運蘭兩名法輪功學員。東港法院出庭的所謂的審判長叫牟洪利,審判員叫王俊芳,代理審判員叫由英春,書記員叫宋清華。東港市人民檢察院出庭參與迫害的叫常勝敏。這些所謂的法官、檢察官在開庭過程中,不允許三名法輪功學員說話,一句說話的機會也不給,更不允許對他們的非法判刑進行質疑。而且說:“你們說什麼我們都不聽,說也沒有用。”張偉就這樣被判刑七年,王淑娥、郭運蘭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三年。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上午,郭運蘭去本市長山鎮親戚家串門,給過路人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郭運蘭從親戚家往回返的途中,被東港市長山鎮派出所惡警綁架,同時非法抄家,大法書籍資料被搶走。而後郭運蘭被綁架到長山鎮派出所。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潤龍親自趕到派出所指揮審訊郭運蘭。郭運蘭沒配合他們,惡警就將郭運蘭非法關押進丹東看守所。 一個月後,國保大隊王潤龍在長山邊防派出所所長吳大龍、指導員劉明濤、副所長孫洪寶等人的配合下,又以莫須有的罪名,將郭運蘭非法提交給東港檢察院。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初,曾多次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的東港檢察院惡人曲紅玲,與王潤龍、吳大龍等人合謀偽造事實,向東港法院非法起訴郭運蘭。期間,郭運蘭一直被關押在丹東看守所,丹東看守所的惡警與其合謀迫害郭運蘭。郭運蘭不穿囚服,看守所的3、4個女惡警一齊毆打郭運蘭。郭運蘭被關押迫害兩個月,直到十月十九日,郭運蘭被迫害的陰部大出血,生命危急,被送到丹東婦女兒童醫院搶救。郭運蘭這才被他們放回家。期間,家人為營救郭運蘭,在這些迫害者身上花掉了上萬元的錢。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底,東港法院以“證實身份”為借口兩次傳訊郭運蘭,郭運蘭因曾四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拘留、非法勞教一年,判刑三年,知道這次他們又要干壞事,所以就沒有去。東港市公檢法隨即在互聯網上非法通緝郭運蘭,但故意不告訴在家中的郭運蘭。 二零一一年六月下旬,丹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惡警一男一女突然闖入郭家要綁架郭運蘭,稱郭運蘭是“逃犯”,並稱“郭運蘭已被判刑,現期是監外執行”,逼著郭運蘭簽字、寫保證放棄修煉。郭運蘭當場拒絕。惡警遂強行綁架郭運蘭,身體始終沒有恢復正常的郭運蘭當時昏倒在地。 就在這種情況下,惡警仍把郭運蘭和丈夫於軍一起強行拉到丹東國保大隊,惡警想讓郭運蘭在他們偽造的材料上簽字,可是郭運蘭當時被迫害的出現神智不清的狀態,惡警就逼著郭運蘭的丈夫於軍代替郭運蘭簽字,說不簽字就把郭運蘭再次關進看守所。於軍因擔心妻子的生命安全,按照他們的要求,在他們事先寫好的材料上簽了字。 惡警得到於軍的簽字後,將他們夫妻放回家。但是惡警逼著於軍簽字的那些材料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於軍本人不知道。於軍說惡警光逼著他在上面簽字,他們沒叫他看那上面寫的是什麼。所以他至今也不知道叫他簽字的紙上寫了些什麼東西,只知道他們用“擔保人”這件事來要挾他,逼他簽字。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東港長山邊防派出所指派警察梁傳偉等人到郭運蘭家,告訴其家人,郭運蘭的所謂案子在二零一零年底就到東港法院了,因為郭運蘭身體有病,法院不給判了,案子又退回到辦案單位,現在是長山邊防派出所接手這個案子,叫郭運蘭跟他們到東港檢察院去一趟,簽字“結案”。在檢察院,一矮個兒瘦男人拿來一張空白紙,糊弄郭運蘭在這張空白紙上簽名、按手印。郭運蘭當時沒有識破他們的伎倆,在他們的逼迫下,就稀裡糊塗簽了字、按了手印。郭運蘭當時簽字時,她記住身邊有兩個人:一個是給她空白紙的矮個子瘦男人,另一個是拉她去檢察院的長山邊防派出所警察梁傳偉。 八月十六日,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局法制科、長山邊防派出所、東港檢察院、東港法院等部門得到了郭運蘭按的手印和簽字之後,又從新偽造了事實與罪名,再次給郭運蘭非法判刑。 九月二十日後,東港法院傳郭運蘭和丈夫於軍一起到法院去。去到法院之後才知道,又叫郭運蘭夫妻簽字,並告訴說東港法院要在十月一日之後非法開庭給郭運蘭判刑。 郭運蘭的丈夫於軍回家後,仔細閱讀非法起訴書,才知道自己被欺騙了。起訴書中把六月下旬丹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強迫他在他們事先寫好的東西上不明不白簽的字,也用來作為他們非法判自己妻子的依據,把惡警編造陷害郭運蘭的話強加給於軍,硬說是於軍主動為他們提供的“證詞”,把於軍和女兒於鳳雲寫成對非法判郭運蘭刑的“證人”。 親人問於軍到底都跟這些迫害者說了些什麼,於軍說他什麼也沒說。第一次簽字,是因為怕妻子再次被抓進看守所迫害;到法院簽字,是他們用“擔保人”來要挾於軍,沒辦法就簽了字。 二零一零年九月,東港市公安局長山邊防派出所與丹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合謀,幾次綁架郭運蘭。他們又與東港檢察院、東港法院合謀,公開偽造事實與罪名陷害郭運蘭。 最荒唐的是,東港市檢察院的辦案人曲紅玲、李秀麗等人偽造的所謂“起訴書”裡,竟在郭運蘭的女兒和郭運蘭的丈夫於軍什麼也沒做、什麼也不知道的情況下,成他們構陷迫害郭運蘭的“證人”,還說有他們“證詞”。他們在他們寫的東西上按手印、簽字,都是他們威脅他們,他們根本就不知道他們的險惡用心,他們也根本就沒讓他們看他們逼他們簽字的那些東西到底是什麼。他們什麼都不知道,也什麼都沒跟他們說,哪來的證詞?在光天化日之下,作為執法人員,竟然公開捏造事實、陷害無辜、迫害好人、執法犯法,干出這等缺德事。 二零一三年四月八日,遼寧省長陳政高曾以視察調研為名到丹東,親自到各市、縣、區,檢查迫害法輪功的情況。在其操控下,被丹東惡黨綁架、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已知姓名的(不完全統計)有十五人,還有兩名東港市法輪功學員的常人親屬被抓、被判。他們是:東港市法輪功學員郭運蘭、孫桂玲、滕秀玲、孫桂清、鄭桂香、於天仿;鳳城市法輪功學員張紫陽、劉成軍、范曉勝;沈陽法輪功學員陳新野、韓春龍;丹東市五龍背鎮法輪功學員周林;丹東元寶區法輪功學員李麗華;丹東振興區法輪功學員周慶雲、秦丹平。還有東港市法輪功學員的常人親戚孫小四、孫小五。於天仿和張紫陽被非法拘留半個月放回家,鄭桂香被抓後不知下落,其余的人五人被判刑,其他人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前後,長山邊防派出所警察梁傳偉打電話給郭運蘭的女兒,要郭運蘭到法院去簽字,說法院要給郭運蘭辦“保外就醫”手續,並告訴說:“去簽個字就回來,這次只准沒事。”但是梁傳偉本人不去,要郭運蘭和女兒娘倆兒自己去法院。 郭運蘭女兒再一次聽信了梁傳偉的話,以為真給母親保外就醫,就勸母親去法院簽個字。到了法院之後,辦案人不讓郭運蘭女兒入內,只許郭運蘭一人進屋。 郭運蘭被帶進屋後不久就昏倒了,而後被強行拉到丹東第一醫院去體檢,非法拘留。丹東第一醫院查出郭運蘭患有高血壓和“腦梗”,囑告法院不法之徒:郭運蘭病情很重,身體處於高危狀態。東港法院刑事庭長李新田、法官韓貴元等人,拉著郭運蘭返回東港,到東港市中心醫院偽造一份假診斷,將郭運蘭再次關進丹東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八月五日,東港法院以完全偽造的事實和罪名對郭運蘭非法庭審。開庭只有郭運蘭女兒一人入庭旁聽,當時除了宣讀他們的捏造之詞之外,沒有公開宣判。一周後,東港法院給郭運蘭秘密誣判三年。 八月二十一日,東港法院在未公開判決(未給家人判決書)的情況下將郭運蘭投進沈陽女子監獄。 郭運蘭家屬向當地派出所與東港市法院要判決書,誰都不給,誰都不接待。面對郭運蘭遭受的無辜迫害和東港市法院無法無天的罪行,家屬被迫從北京聘請正義律師來幫助營救郭運蘭。 郭運蘭入監體檢查出,有腦梗和高血壓。監獄直接將郭運蘭關進監獄醫院裡,逼迫轉化。郭運蘭的丈夫於軍去監獄接見時,看到郭運蘭腿已經不能走路,被人架著,精神狀態、身體狀態都很差。看押警察告訴於軍,郭運蘭患有“腦梗”和高血壓,完全夠保外就醫的條件,但因她拒絕轉化,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而不能被保外。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律師第一次去監獄會見郭運蘭被拒之門外,不接待。律師第二次去會見郭運蘭時,看押警察推說郭運蘭的身體狀況不夠保外就醫,再次拒絕律師會見郭運蘭。並說關押在馬三家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像郭運蘭這種身體狀態的還有十多個,郭運蘭還不是最重的,也就是說,在馬三家監區被迫害致嚴重病危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十多人。而且每天都逼迫郭運蘭干勞役,規定勞役額。 律師和家人被迫向監獄管理局提出申訴,監獄管理局給協調溝通後,同意律師會見郭運蘭。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下午,郭運蘭的丈夫於軍和女兒於鳳雲一起去沈陽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去探望郭運蘭,於軍因拒絕污蔑法輪功而被拒絕接見;女兒於鳳雲抱著剛三歲的孩子,因擔心母親,被迫順從惡警說的鬼話(於鳳雲已經聲明作廢)才被允許接見,於鳳雲看到母親郭運蘭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接見完了以後,於鳳雲將“保外就醫申請”交給看押郭運蘭的女警察。女警察說:“由於你媽身體的原因,監獄給墊了不少(錢),你給不給存錢?你爸他不管了。”於鳳雲回答:“我生活條件不行,沒那條件,存不了。”女警察又問:“那就是說,這個人你們不管了唄?那你還提交保外就醫申請干什麼?”於鳳雲回答:“怎麼?我們不存錢,保外就醫申請你就不給往上報了?我們不存錢不代表不管。回家治病花多少我們都管,把我媽關在這裡,我們不管治病錢,人我們還照樣來看。我媽在家的時候好好的,給抓到這裡,現在在這裡什麼病都出來了。在外面,兩千元可以做手術,在這裡只一個月就花那麼多錢。” 因郭運蘭家人拒絕非法勒索,該監區惡警氣急敗壞。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下午一點,兩名律師帶著監管局的證明信再次來到馬三家監區會見郭運蘭,惡警張環說證明信不是當日開的,要求律師必須在當日開證明才允許會見,並說這是監獄的規定,態度非常蠻橫。可就在同一天下午,兩名律師在該監獄醫院監區會見了法輪功學員滕秀玲。同一監獄,兩種“制度”,隨口說“制度”,隨意改“制度”,這也就是流氓的“中共特色”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家屬再次去遼寧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要求給郭運蘭保外就醫,再次被他們拒絕,家人沒能見到郭運蘭。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律師再次去監獄馬三家監區,被勒索五百元之後,律師被帶監區辦公樓,接待律師的是一位男警察(什麼頭銜不清楚)再次重復說郭運蘭不是最重的,說監區裡還有得癌症的都不給保外就醫,郭運蘭要排在十幾名之外。再次拒絕給郭運蘭保外就醫。 遼寧丹東市東港市法輪功學員郭運蘭、騰秀玲、劉品彤,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沈陽女子監獄,均遭受殘酷迫害,一度生命危急,她們的親人近期控告江澤民犯下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 被告江澤民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 “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家屬深受其害 遼寧丹東市三位法輪功學員的親人控告江澤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6/遼寧丹東市三位法輪功學員的親人控告江澤民-310479.html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
惡人舉報;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勒索錢財;
綁架/劫持;
騷擾;
威脅/恐嚇;
迫害親屬;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丹東市三位法輪功學員的親人控告江澤民
遼寧省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的罪惡
多人被迫害命危 遼寧女子監獄拒保外就醫
遼寧女子監獄還在殘忍迫害法輪功學員
郭運蘭被迫害致偏癱 遼寧女子監獄拒保外就醫
肢體不便的郭運蘭在沈陽女子監獄被奴役
遼寧東港市公檢法草菅人命 郭運蘭被迫害致偏癱入獄
丹東市不法之徒2013年仍在迫害法輪功學員
遼寧東港李新良累遭非人迫害 含冤離世
修大法身心受益 遼寧寧淑艷慘遭中共迫害
遼寧610、東港惡警對張偉一家的殘酷迫害--經濟勒索、肉體摧殘和精神洗腦
中共標榜的打手、東港國保大隊長王潤龍惡行
遼寧東港市郭運蘭家屬揭露公檢法捏造事實
遼寧東港公檢法炮制偽證構陷郭運蘭
遼寧東港“六一零”近兩月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遼寧東港“六一零”與公檢法上半年迫害案例
遼寧東港市郭運蘭再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遼寧東港市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郭運蘭
遼寧丹東“六一零”與公檢法近期犯罪事實
遼寧東港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五)
遼寧東港市大法弟子張偉的家人及親朋遭受的株連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東港市政法委 於 洋 市委常委兼政法委書記,辦電:7148323,手機13604151888。 孫成立 副書記、穩定辦主任,辦電:7147627,宅電7130096,手機1294537837、13941585369 。 於志民 副書記、綜治辦主任,辦電:7147147,宅電7128256,手機13050356908。 王忠利 副書記, 辦電:7148161,手機13941571057,宅電7129608 。 譚亮深 穩定辦副主任,辦電:7147681,手機13314086653 。 遼寧沈陽女子監獄(沈陽監獄城)地址:沈陽市於洪區平羅鎮。國內郵編:110145 去遼寧沈陽女子監獄的行走路線:從沈陽北站起,乘坐236次公共汽車到北航下車,再換乘4317次公共汽車直達沈陽監獄城(平羅鎮),即可找到沈陽女子監獄。 遼寧省監獄管理局主要人員: 單成繁、黃濤、單啟新、董雪飛、周春山、張代書、李正良、於兆洋、楊莉、姜曉鐘、牟家立 [附]遼寧省沈陽女子監獄人員、電話(區號024): 監獄長賈福軍,辦電024-89296666,2014年任職,原是遼寧省監獄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副獄長徐敏(女),手機:15698806633,辦電024-89296633 政委房淑霞(女),手機13390116633,辦電024-89296677,宅電024-86164016,辦電024-89296677.監獄長楊莉(女,前任),手機13390118299,辦電024-89296666,宅電:024-86914173 監獄部分人員、辦公電話:(沈陽區號:024,監獄號碼前四位均是 8929) 紀委書記室:024-89296818 副獄長辦公室:024-89296655 副獄長辦公室:89296688 副獄長辦公室:89296633 副獄長辦公室:89296858 監獄醫院院長楊秀明(女),辦電89296859、89296862,手機15698806671 工會主席:89296699 政治處主任:89296767 獄政科長:89296686 獄政處辦公室:89296687、89296689、89296690、89296691 傳真室:辦電89296711 組織部長:辦電89296606 紀委監察室:辦電89296607 審計室:辦電89296608 宣傳室:辦電89296609 宣傳部長:辦電89296610 勞資處長:辦電89296612 駐監檢查室:辦電89296685 財務處長:辦電89296618 入監隊辦公室:辦電89296692、89296693、89296695 心理咨詢室:辦電89296838 刑法執行科:辦電89296839、89296851、89296852 刑法科長室:辦電89296850 衛生科長室:辦電89296856 醫院辦公室:89296857、89296859、89296860 醫院教導員:89296861 醫院值班室:89296862 禁閉室:89296805 監獄辦公室:89296895 總師辦:89296888 辦公室:89296601 辦公室主任:89296868 監獄警察的手機號,前幾位數都是1569880 。 一監區辦電89296866 二監區辦電89296870 三監區辦電89296873 三監區辦電89296871 三 監區三分隊辦電89296876、89296872 四監區教導員,辦電89296876 五監區教導員,辦電89296777 五監區監區辦電89296877、89296878 六監區辦電89296885 七監區區長:辦電89296889 八監區教導員:辦電8929686, 八監區監區長:辦電89296891 九監區區長:辦電89296896 十監區區長:辦電89296899 老殘監區長辦公室:辦電89296755 參與迫害劉品彤的惡警名單: 第一監區監區長張小兵(女,五十歲左右),辦電024-89296863、024-89296865 第一監區教導員辦公電話:024-89296866 監獄“矯治大隊”科長郭曉瑞,五十歲。 監獄“矯治大隊”教導員張磊,四十三歲,參與迫害多年。 李?、馬一丁、謝琳:“矯治大隊”三名惡警隊長,年齡均為二十多歲,剛畢業不久,不了解法輪大法真相,被邪惡利用。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張環
遼寧省委
:
陳政高
遼寧省政府
遼寧省610辦公室
東港市公安局
:
王潤龍
東港市法院
:
牟洪利,
王俊芳,
由英春,
宋清華,
韓貴元,
李新田
長山鎮派出所
東港市看守所
:
紀皓潔
沈陽女子監獄(前稱沈陽大北監獄)
丹東610辦公室
東港市檢察院
:
李秀麗,
曲紅玲,
常勝敏
東港市六一零辦公室
東港市長山邊防派出所
:
劉明濤,
孫洪寶,
梁傳偉,
吳大龍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13日 1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