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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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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

簡介:
大法弟子
(Daifa,Dizi), 女 , 年齡未知 , 1999年12月27日我被關在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的拘留所裡,拘留我的理由是:擾亂社會治安。到2000年1月4日傍晚我被釋放。
1月5日被綁架到了北京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治療精神病人的醫院)。因拒絕吃病號飯而被三、四個護士四肢分體的捆綁在鐵床上。
2月4日到天安門廣場,打開了寫有“真、善、忍”的橫幅。我和我的母親第二次被拘留了。在朝陽分局的拘留所裡,警察使用減刑,提前釋放,立功等手段指使普通犯人打罵、侮辱法輪功學員,以迫使我們放棄修煉。我和幾位學員因在號裡煉功而被牢頭唆使的幾個犯人用鞋底抽我們的臉,踢踹我們的前胸後背並夾雜著污言穢語的謾罵。
4月20日被迫離開了已經工作了近12年的我熱愛的工作崗位。
2000年12月31日下午,我外出去小區食品店買東西時被片警攔截,三名警察強行拉拽我,檢查我的包,搜身。在我的包裡他們發現了寫有“法輪大法千古奇冤”和“法輪大法好”的兩張紙。以此作為迫害我的證據,把我又送進了拘留所。三個半月中每天被罰坐板十幾個小時。有幾次甚至半夜被叫起來罰坐板。獄警定期的搜監,強迫我們脫光衣服搜身;每天只吃兩餐.被判勞動教養再延期一年.
3月15日被送往調遣處。每天被強迫進行十六、七個小時的勞役,扛上百斤的大麻袋,裡面裝滿了機器壓磨出的一次性木筷子。我們被命令把麻袋從外院扛到關押女犯的小院裡,扛到每間小屋的門口;然後每十幾人擠在十二、三平方米的小屋裡包筷子。很糟糕的是我們所有的人都沒有經過最基本的洗手消毒,屋裡腳下踩、床上擺,院子地上堆放的到處都是根本沒有經過消毒的,並不衛生的筷子。我們被警察唆使著用濕抹布浸濕的上面寫有“已消毒”字樣的長方形紙條包裹好每付筷子,再成把捆扎好,放入印有“***廠生產***一次性消毒衛生筷”的紙箱中。我們被獄警奴役著,在骯髒的環境中,用我們齷齪的、磨出泡、流著血的雙手,包裝一次性“衛生筷”。獄警靠奴役我們搾取血汗錢,靠欺騙世人賺取昧心錢。
因拒絕在房間裡一邊勞動一邊輪流讀誣蔑法輪功的文章而遭受獄警的懲罰、教訓用她穿著皮鞋的腳踢踹我的頭,長達半個小時。
4月6日被從調遣處送往北京市大興區新安勞教所,被警察安排的三、四個已被迫放棄修煉的人包圍住,偽善的開始給我洗腦。不聽她們的所謂“規勸”,就開始露出猙獰的面孔,呵斥、體罰、拳腳相加。
夜晚到獄警的辦公室裡繼續遭受體罰,面向牆壁站著。不許睡覺。
為了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為了要做一個好人,在強權的邪惡迫害下,我的家庭被拆散,我的家人天各一方,我們都成為邪惡迫害下的受害者。

迫害類型: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勞教剝奪睡眠綁架/劫持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非法拘留加期(延期)/超期關押洗腦/送洗腦班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一名北京法輪功學員和家人五年來遭受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區公安分局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區公安分局;值班電話:<br>10-85953400(舉報),10-85953479,10-6502-4936,10-65521296<br>傳真:10-85953415<br>通訊地址:朝陽區道家園1號 郵政編碼:100025<br>肖興國 電話:10-65094217(現任中共北京市朝陽區委常委、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黨委書記、局長)<p>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區公安分局看守所電話:010-65760427,65475604<br>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常營鄉甲1號(朝陽區三間房公共汽車站北500米)
北京新安勞教所(北京女子勞教所)地址:北京大興區黃村鎮天堂河魏永路12號<br>郵編:102609 <br>教育科:溫鴻祥 董浩 張薇 張燕娥 馬燕 張小華 姚曉霞 王晶鑫 <br>管理科:史秀芬 <br>八大隊: 李寧 趙宇 宋麗麗 賈大隊長 楊副大隊長 趙副大隊長 奚隊長 叢隊長 金隊長 孫隊長 申隊長 董隊長 鄧隊長<br>
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
北京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

更新日期: 2006年6月22日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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