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世偉(孫士偉)
孫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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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孫世偉(孫士偉)(Sun,Shiwei(sunshiwei)),
男 ,
69歲 ,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法輪功學員,穆稜市進修學校高級教師。孫士偉因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八年。 在穆稜市看守所裡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有:宋秀玉,沈井娥,張愛琴,郭連雲,周芝榮,高魁,高學輝(高魁的女兒),孫士偉(男),高女士(河西鄉三星村的老太太),他們到目前為止都以人間最痛苦的方式--絕食來抗議公安部門610辦公室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行為,抗議對大法弟子的非法關押、折磨,有的已絕食半月有余。 二零零一年曾被送牡丹江勞教所勞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間,大法學員孫示偉勞教到期,在勞教所與610聯系應該接回並且釋放的過程中,范維民(610辦公室頭目,兼政法委副書記)又強行私自追加孫示偉勞教期數月。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早晨七點鐘左右,孫士偉被穆稜市第一派出所楊曉軍和幾名警察強行綁架,非法關押在穆稜市看守所。關押期間,被第一看守所楊曉軍和另一名警察非法提審,被看守所所長毆打,拳腳相加,時間長達五分鐘。第二次是牡丹江“610”的人和穆稜市公安局國安大隊李艷春大隊長在晚飯後非法提審,強行鎖在鐵椅子上,背銬手銬並把手銬掛在鐵椅靠背上,往頭上澆涼水,用拳頭打耳光,因孫士偉不回答問題,他們強行撬他的牙齒,把門牙撬掉一個,往嘴裡灌藥。說孫士偉有心髒病,強行從掉牙的縫隙中灌“救心丸”,折磨了很長時間,孫士偉已奄奄一息,被他們背回了看守所。 在牡丹江集訓隊的當天,進號時集訓隊的犯人,在一個干事帶領下,如狼似虎,非法搜身,進號時命令犯人把頭都伸進床舖底下,臀部撅起,孫士偉抵制迫害,遭到犯人的毒打,嘴、鼻子被打出血,臉被打青,時間大約2分鐘,姓私的警察拿走孫士偉身上的3百元錢未還。 二零零五年九、十月間,李彥春、周新生等惡警在看守所對大法修煉者孫示偉等人進行刑訊逼供。孫示偉每次被送回牢房都是鮮血淋漓,多次昏迷不醒。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穆稜市法院對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被綁架的7名法輪功學員谷艷、張艷芳、劉慧娣、孫世偉、呂樹君、王麗梅、劉巖在沒通知家屬到庭的情況下,秘密開庭,企圖判刑。 孫士偉被穆稜市法院非法判刑8年(據說當時穆稜市法院判3年,後牡丹江“610”不同意,強行加了5年,當時的庭長是郭文利),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早被看守所送牡丹江監獄集訓隊,在早晨要走時,孫士偉不同意戴腳鐐,被看守所管教程建義打了兩個耳光後,一個月耳朵聽不到聲音。 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孫士偉被送往佳木斯蓮江口監獄出監教育監區三分監區,在秋季的一天,因其向犯人講真相,被犯人姜海濤毒打,拳腳相加,嘴被打出血,臉被打腫時間有5、6分鐘。第二次是和一個要釋放的同修聊天時,姜海濤又要打孫士偉,嘴裡罵著不堪入耳的話,並強行讓他干奴工,孫士偉就絕食抗議,在8天的絕食中,他們強行灌食多次。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因孫士偉和同修在大廳煉功,被犯人舉報監獄專抓法輪功的張干事和另一名警察把孫士偉叫到管教室裡用語言謾罵,不堪入耳,極其下流,後被關禁閉,非法關押15天,在關押期間絕食13天,被強行灌食多次,強行輸液一次。從此造成孫士偉的腰部疼痛不聽使喚,大約半年才好。 二零零八年七月,孫士偉吃完晚飯跟隨犯人下樓放風,被隊長翟傳龍看見,他問:誰讓你下來的!上去!把孫士偉叫到辦公室大罵了一頓,還打了他兩個嘴巴子。對孫士偉吼道:滾! 在二零零九年間,佳木斯監獄裡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中就有秦月明。有一天孫士偉在大廳看書,被犯人楊春海給搶走,交給了警察,並把他綁在床舖的鐵梯子上,兩腿用繩子拽向兩邊,成大字形,逼孫士偉寫悔過書,他不配合,就用拳頭打孫士偉的臉,罵人的話非常難聽,把煙卷點著塞到孫士偉的鼻子裡,近兩個小時才把他放下來,兩腿不會走路了,小腿被繩子勒出了血,適應了一天才會走路。 就在這期間,監獄裡突然給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強行檢查身體,並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說是高血壓,孫士偉也是其中一個,他們強行讓法輪功學員吃藥,是黃色的小藥片,因拒絕吃藥片,他們就指使犯人強行給法輪功學員灌藥,但每次孫士偉都是壓在舌頭底下後被吐掉了。持續了近兩個月才不了了之。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一日,因給大隊長寫了一份真相材料,被三中隊隊長翟傳龍毒打,打了三十多個嘴巴子,踹了一腳,嘴裡罵著不堪入耳的下流話,牙被打活動,嘴和鼻子均被打出血,時間約5分鐘,並非法搜身。從此孫士偉的大牙碎了一顆,所有的大牙吃東西就疼,到現在還是疼痛。 大隊中的副教導員許崇文下令不許孫士偉放風、購物、打電話、通信、接見,並多次帶領獄警進行非法搜身,撕毀手抄本《轉法輪》。 二零一二年九月的一天,出監區一分監區的一名將要被釋放的犯人要看大法的書籍,孫士偉借給了他一本手抄本,可是被犯人舉報,並把書搶走,交給了一中隊隊長孟軍,被孟軍把孫士偉打了一頓,當時臉和頭部都被打腫,並把書給毀掉。 孫士偉家中的老母親在八年的時間裡,每天都在想兒子,天天想,日日盼他回來,因為母親一生就這麼一個兒子,由於思兒日久,憂愁過度,再加上警察非法入室搜查騷擾,驚嚇過度,久積成疾,造成身體重病,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去世。病痛中炕拉炕尿的痛苦無法形容。 孫士偉在監獄裡七年多的被迫害中,警察多次搶走《轉法輪》手抄本和大法書籍手抄本,並被撕毀掉。“出監監區”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有:李志敏、翟傳龍、樸儉兵(鮮族人)、武志遠、宋雲龍、孟軍、魏孟軍、倪虎。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孫士偉出獄,穆稜市610主任趙祥軍還要把孫士偉送往牡丹江市洗腦班迫害,跟孫士偉講了一套他的理論,孫士偉當時要和他們講真相,他們說:你趕快走。 二零一三年的一天,孫士偉去了原單位,單位領導已經更換,孫士偉和新來的校長問及工資和退休的事,校長也表示無能為力,因為他來到進修學校之前孫士偉就已經不給開工資了,退休問題他也表示辦不了,現在孫士偉等於是被非法剝奪了生存權,生活陷入困境。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牡丹江穆稜市國保大隊臧殿旭、李博,穆稜市八面通鎮第一派出所張學波,第二派出所李明超等人綁架了穆稜市八面通鎮的孫士偉、石穎、曹淑芳、高永麗與弟弟高朋光五人。五人家中大量個人物品被搶劫。 四月二十五日,高鵬光、高永麗、孫士偉三人被送進八面通看守所非法關押,家屬去要人,警察推脫說:聽牡丹江指示,而且揚言要判刑。(黑龍江省穆稜市國保大隊長李艷春參與迫害)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孫士偉、高鵬光、高永麗被牡丹江海林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後來被構陷到海林市法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獲悉,牡丹江市穆稜八面通鎮五名法輪功學員曹淑芳、石影、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被構陷到海林法院。目前,石影、高永麗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高朋光和孫士偉被非法關押在八面通鎮看守所。告知他們五人被構陷到海林法院,被非法量刑七年,曹淑芳身體不合格,血壓高,沒被送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八面通鎮大法弟子孫士偉的律師,到牡丹江市海林市法院遞交材料和閱卷,被法官姜新昆刁難,蠻橫阻止律師遞交材料閱卷。 黑龍江海林市法院意欲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對穆稜市法輪功學員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石穎、曹淑芳非法開庭。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海林市法院通知律師:計劃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黑龍江省海林市法院對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八面通鎮石穎、孫仕偉、高永麗、高朋光、曹淑芳等五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開庭取消了。 目前,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被非法拘禁在穆稜市八面通看守所。石穎剛從牡丹江海林看守所轉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拘禁。 十月 十五日,孫士偉的律師去海林法院閱卷被法官姜新昆刁難,要求出示委托人關系證明及身份證原件,否則不讓閱卷。 十月十六日律師到八面通看守所見人,家屬在外等候,八面通國保到看守所外面盤查詢問。後來還給另一當事人家屬打電話查問請律師的情況。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牡丹江公安局去牡丹江看守所查問石穎請律師的事。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黑龍江省海林市法院通知律師:計劃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黑龍江省海林市法院對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八面通鎮石穎、孫仕偉、高永麗、高朋光、曹淑芳等五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開庭取消了。 海林法院擬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非法庭審孫士偉、高永麗、高朋光、石穎四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半,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對穆稜市四名法輪功學員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石穎進行非法庭審。三名律師為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做了無罪辯護。法院規定每家只允許進去兩個人旁聽。開庭前,穆稜市警察將高朋光妻子和高永麗女兒騙到派出所,並騙她倆簽字,成了高朋光和高永麗所謂的“證人”,被海林法院強行取消了旁聽的權利。於是,高朋光妻子向法官姜新昆遞交“取消證人申請書”,姜新昆不接收。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下判決,高永麗被誣判六年零十個月,兩萬罰金,高朋光和孫士偉被誣判六年零六個月,分別處以一萬罰金。石穎被誣判一年零三個月、罰金三千元。 高永麗、孫世偉、高朋光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請求撤銷一審冤判,改判當事人無罪。牡丹江中級法院不開庭審理,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駁回上訴,維持冤判。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下旬獲悉,孫士偉被非法關押於黑龍江省牡丹江監獄。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孫士偉,被從牡丹江市監獄集訓隊劫持到齊齊哈爾市泰來監獄。在泰來監獄出監大隊,孫士偉被隔離了半個月,現被關押到了十監區二分監區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提審;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審訊;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毒打/毆打;
銬在某處上;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非法判刑;
摧殘性灌食;
清身;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坐/鎖在鐵椅子上;
強行施藥;
打罵;
關禁閉;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批捕;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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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涉案人信息:
海林市法院:黑龍江省海林市人民大街,郵編:157199
法院辦公室電話:0453-7117286,7117213,7117218
法官:姜新昆 13045340737,13904834266,0453-7117271
法官助理:曲芳慧
書記員:張小雪
陪審員:梁晶,趙玉英
海林市檢察院:黑龍江省海林市海煙路456號,郵編:157199
海林檢察院辦公室電話:04537103910
電話:0453-7223350
副檢察長也是公訴人:閆明13904531973,0453-7103902
助理:林江
穆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長征路235號,郵編:157501
電話:0453-3122592
大隊長,臧殿旭,18946333388
李博, 13274579000
教導員,李艷春,13945320989,0453-3186375
胡德才,15545316888
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黑龍江省牡丹江穆稜市八面通鎮東風路,郵編:157501
電話:0453-3123329
所長室:0453-3133778
值班室:0453-3123329
宋明超:13351735151
鄭運興,婁華
八面通第二派出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八面通鎮新村街127號
電話:0453-3121105
所長:張學波 13836321111
唐雲飛
責任單位及惡人:
牡丹江市“610辦公室”
穆稜市公安局
:
李彥春,
周新生
穆稜市610辦公室
:
范偉民
穆稜市看守所
:
程建義
佳木斯監獄(蓮江口監獄)
:
孟軍,
許崇文,
姜海濤,
翟傳龍
牡丹江監獄
穆稜市法院
:
郭文利
穆稜市第二派出所
穆稜市第一派出所
:
楊曉軍
海林市法院
:
姜新昆,
畢旭
穆稜市政法委
:
趙祥軍
八面通鎮看守所
海林市檢察院
八面通第二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25日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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