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平珍
簡介:
1265、
陳平珍(Chen,Pingzhen),
女 ,
58歲 ,
2006年2月12日(正月十五),黑龍江鶴崗市58歲法輪功學員陳平珍在參加親屬的生日宴會後失蹤,2月14日下午,家人看到了由鶴崗市公安局印發的“無名女屍招領啟事”的照片後,方知陳平珍已經遇害。經屍檢發現,陳平珍的頭部有700毫升淤血,有一側腎損壞,嘴角兩側各有一道順嘴角的血痕,脖子也有明顯的血痕,一側面部呈青色並且腫大,手腳呈青色。陳平珍身上的錢物、真相資料已沒了。之後,當地公安對重要證據不去偵查鑒定,並將要求公安督辦的劉振臣從河東派出所副所長調到興安分局刑警隊,降職為普通偵察員。 曾在2002年4月被轄區派出所綁架。在鶴崗市第二看守所遭受“帶支棍”“用白塑料管猛烈抽打腿部38下”等酷刑後,腿部嚴重致殘。又被非法判勞動教養二年,送往佳木斯市西格木勞教所。在被非法勞教期間,陳平珍堅信大法,拒不配合惡警,曾遭受大背扣、長期坐小凳,不讓睡覺等形式的迫害,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兩個月身體出現嚴重的病業狀態後保外就醫。 據受案單位鶴東公安分局講:2月13日接到鶴崗市興旺酒店(圖二)的老板娘報案說,2月12日夜11時30分左右,一名身高1.7米左右的男子,架著被害人來店裡,說被害人喝多了,交了50元錢宿費,在既沒有出示身份證,也沒有登記的情況下將陳留宿。這名男子說,出去要給被害人買點吃的,然後就再沒回來。第二天中午發現陳已死在房間內,老板娘特意強調說送去時沒死。鶴東分局曾經企圖往某些法輪功學員身上栽贓,未得逞後又說是車禍死亡,在這種情況下家屬草草將屍體在五天後火化。 當時經法醫現場勘查的情況顯示,陳平珍身上和所在的房間內有很濃的酒味,經鑒定,死者陳平珍胃內沒有酒精成份,口腔中也無異物。經屍檢發現,陳平珍的頭部有700毫升淤血,有一側腎損壞,嘴角兩側各有一道順嘴角的血痕,脖子也有明顯的血痕。一側面部呈青色並且腫大,手腳呈青色,解剖發現體內有“精液”。陳平珍身上的錢物、真相資料已沒了。 法醫鑒定既不是自殺,也不是飲酒過量導致,也非中毒死亡。現場制造了假現場。發案地點(興旺酒店)與興安路派出所(圖三)是同在一棟樓中,與公安系統關系密切。 關於體內精液問題,據陳平珍愛人講,他已經三個多月沒和陳平珍發生關系了。但這麼一條重要的線索,公安卻一直未對陳的愛人做鑒定。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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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崗市大法學員陳平珍遇害 當地公安不破案(圖)
責任單位及惡人:
鶴崗市第二看守所
西格木勞教所
鶴東分局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7日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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