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艷麗
簡介:
胡艷麗(Hu,Yanli),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省凌源市北爐鄉法輪功學員。遼寧省凌源市北爐鄉有一戶姓胡的人家,父親胡殿新,老伴崔玉芝,三女兒胡艷麗,四女兒胡艷金,兒媳國向華,他們先後成為法輪大法的修煉者。二女兒胡艷榮親眼看到了法輪大法給父親和其他家人帶來的身體上的變化,道德上的提高,在一九九九年也開始學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邪黨開始了對法輪功的迫害。胡殿新一家心裡十分清楚法輪大法是正法,在舖天蓋地的謊言中,在殘酷鎮壓的高壓下,他們堅持修煉大法。 為了讓世人了解大法真相,為了讓老百姓知道“法輪大法好!”,使更多的人變成身體健康、道德高尚的好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陰歷十一月十一日)胡家修煉人中,父親胡殿新,母親崔玉芝,女兒胡艷榮、胡艷麗,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 他們開始步行,踏上了去北京的漫長旅途。胡殿新背著包裹,裡面裝著他用手書寫的法輪功真相材料。他們邊走邊講,走到哪裡就把大法真相講到哪裡。就這樣,他們走到半路,被凌源市松嶺子派出所劫持,全家人被送到凌源市公安局。他們所屬的北爐鄉派出所的警察聞訊趕到。所長吳國恩把胡艷榮帶到另一房間,邊審問邊打。胡艷榮被打得遍體鱗傷,渾身青一塊紫一塊。吳國恩又把胡殿新叫出去,邊審問邊打耳光。審問完,要把他們送進拘留所。臨出門時,吳國恩上前打胡艷麗兩耳光,胡艷麗頓覺一陣眩暈。 在松嶺子派出所,警察搜走老人僅有的三百八十元錢,目擊者證實三百八十元錢全部是一、二元面值的零錢,厚厚一摞的舊鈔中,飽含著一個本份農民的多少艱辛和汗水,這是生活在貧困山區的胡殿新一家的全部積蓄。 在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直到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也就是陰歷十二月二十九,即過年的前一天,胡殿新和老伴崔玉芝才被放回家。 回家後,以吳國恩、鞠文祥、馬軍為首的北爐鄉派出所警察不斷的到胡家騷擾,使老人的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再加上自己的兩個女兒都還在拘留所被關押,老人承受不住這種精神上的折磨與迫害,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即陰歷正月十六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二歲。 二零零零年二月,胡艷麗進京上訪被惡警綁架到凌源公安局迫害了三個多小時,後被非法送到了凌源第二看守所進行迫害,被兩次勒索所謂的伙食費四百元,最後又非法詐騙四千元,才肯放回家,在看守所整整迫害五個半月,兒子才八歲,日夜盼媽媽回家,丈夫被嚇得得了精神病,在家砸鍋砸缸,兩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天天掛念媳婦,過著擔驚受怕的生活。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晚,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來到凌源市北爐鄉郭鳳賢家中交流修煉體會,可是他們剛剛到那不久,就被公安局副局長李學斌、國保大隊副隊長陳志、北爐派出所所長李政華等二十余名警察綁架。其中胡艷榮被迫害致死;王曉宇、郭彩榮、胡艷麗、劉力(後在送勞教途中放回)、李英芝(後保外)五人被非法勞教。 胡艷榮被警察害死的消息傳到拘留所,胡艷榮的妹妹胡艷麗和弟媳國向華哭著要見姐姐最後一面,被所長張某拳打腳踢,並用電棍電胡艷麗的臉,並威脅說再鬧事就給戴腳鐐。她們始終未能見上姐姐最後一面。 胡艷麗在凌源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被劫持到沈陽馬三家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剛一進勞教所大門,三大隊大隊長石宇就陰陽怪氣的問:“還煉不煉了?”入了三大隊的門,猶大代木仙領胡艷麗進了一間教室。第一天,代木仙向她灌輸中共詆毀法輪大法的歪理;第二天早晨,代木仙拿來囚服讓她穿,她不穿;第三天,一起來了四個猶大,偽善的勸說讓她剪去垂到腰際的長發。遭到拒絕後,這四個猶大不容分說,一起把她按倒在地,強硬的胡亂剪去了她的長發。接著就逼迫她穿囚服,遭到胡艷麗的拒絕;第四天,又是這四個猶大一起,把她按倒在地,強硬的穿上了上衣。當天下午,這四個猶大又逼她寫“三書”(即放棄修大法、謾罵大法師父、逼迫與師父決裂等等的悔過書)。她們抓住胡艷麗的手,在事先寫好的“三書”上按下了手印。胡艷麗否認這種迫害,義正辭嚴的說:“不算,不是我寫的!” 二零零八年三月底,胡艷麗拒絕簽每月一次的月考核,大隊長劉國榮把她叫到廁所,打她的耳光不知有多少。她被打倒在地,鼻子上流著血。劉國榮用穿著皮鞋的腳亂踢,不管是頭是腳、是臉是胸。胡艷麗高喊:“打人了!”“法輪大法好!” 胡艷麗被迫害得第二天早晨起不了床。她覺得前胸特別痛,像是骨折的感覺。於是她找劉國榮,要求去勞教所醫務室去看,可是卻遭到了拒絕。胡艷麗沒有得到及時的治療,反而被逼迫去干活兒。胡艷麗堅持要求去看醫生,屢遭拒絕後,就去找大隊長張春光。張春光邪惡地說:“你就那麼不經踢嗎?” 胡艷麗回答說:“這樣踢你,你試試!”。再次遭拒絕後,她又去找大隊長李明玉。李明玉推托說:“有時間再去!”。這樣拖了十多天,她才被允許看醫生。檢查後醫生聲稱一切正常。雖然拍片了,但醫生說等幾天片子才出來。三、四天後,送來一張小小的紙條,上面寫著:沒什麼大事,養幾天就好。胡艷麗沒得到拍的片子,也沒有得到任何診斷書。馬三家勞教所就是如此,有病無病、有傷沒傷,全憑獄醫的一張嘴。這張嘴,可以把重傷說成沒事。在中國大陸邪惡的監獄、勞教所,被關押人員失去了應該享有的一切權利。 此後,再也沒找胡艷麗簽考核,一直到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胡艷麗回家。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逼迫放棄信仰;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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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北爐鄉大法弟子胡殿新一家人慘遭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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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榮
凌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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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學斌
凌源市北爐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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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廣恩
凌源市公安局
:
陳志
凌源市拘留所
北爐鄉派出所
:
李政華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22日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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