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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雲中

簡介:
李雲中
(Li,Yunzhong), 男 , 41歲 , 沈陽市法庫縣大孤家子鎮大法弟子,1998年4月學煉大法,身心受益。

1999年到市政法委講清真象,被縣政法委接回,在縣黨校關了一宿,被鎮派出所接回,在鎮裡關了一天被放回。

1999年11月中旬到鎮裡為因進京上訪而被關押的大法弟子說話,被鎮裡污蔑為圍攻政府,被面牆罰站好幾個小時,打了一耳光,罰500元後被放回家。

2001年春節前,鎮“610”、派出所以說兩句話為名,把他騙到村裡關了5天,因他不放棄修煉,被強行送到縣裡關了33天(夫妻倆都被關)。在縣裡被非法關押期間,家裡兩個孩子看家,鎮“610”、派出所到李雲中家,強行端下大門,開車搶去帶棒玉米合人民幣2000元,說是夫妻倆的伙食費。因他不放棄修煉,又被鎮裡接回,在鎮裡繼續辦班32天。剛開始,他們強行跟李雲中要押金5000元,他說沒有,後他父親給交了400元,才被接回。

2002年7月中旬,縣“610”又辦洗腦班,李雲中在家半夜被鎮派出所強行跳牆進屋抓走在派出所被銬在床上一宿,第二天被鎮裡送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47天,放回後,鎮“610”到家還和他要錢,他不配合,說:“這些年你們罰我好幾千了。”說沒有了,堅決抵制,他們才罷休。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非法罰款洗腦/送洗腦班要求交押金毒打/毆打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體罰抄家銬在某處上罰站非法拘留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沈陽市法庫縣大孤家子鎮迫害案例

責任單位及惡人:
法庫縣政法委吳楓林:原法庫縣政法委書記,現法庫縣人大副主任、辦電 024--87123427<br>劉桂華:原法庫縣政法委副書記,女,五十多歲,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年末,任政法委副書記期間,是法庫縣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辦電024--62712641、宅電8712377、手機13909826684
法庫縣610辦公室法庫縣“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張洪喜  辦電 024--87119610、宅電87113885、手機13840436700<br>副主任 姜榮彪 辦 87119610 宅 87122822手機 13940340444
大孤家子鎮派出所
法庫縣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06年5月7日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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