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立娟(於麗娟)
簡介:
於立娟(於麗娟)(Yu,Lijuan(yulijuan)),
女 ,
56歲 ,
集賢縣太平鎮太輝村大法弟子。2002年7月21日在家被集賢縣太平鎮派出所綁架到集賢縣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二年。現仍在被迫害中。 2002年7月23日,太平鎮派出所所長賈學森帶領民警開車去她家裡騙她,將老太太騙上車,半夜12點送往看守所。一直非法關押到2003年10月15日,公安局法制科李海恩才拿來一張申請表上報教養,於麗娟不配合邪惡不簽字,要求上訴,李海恩說:“法輪功早晚得平反,你不簽字,我怎麼幫你上訴?”,於麗娟堅決不簽字,在沒有任何法律的依據下被非法關押到至今未放。 她的小女兒劉亞坤和兒子劉亞林到縣“610”要人,縣610辦公室的齊衛東非常邪惡,威脅恐嚇姐弟倆,並命令太平鎮派出所到他們家中抄家,姐弟倆人無奈,在“16大”期間進京上訪,而人均被抓捕,姐姐劉亞坤卻被關押在北京市大興區天堂河勞教所女子勞教所四大隊一班。(郵編:102609) 弟弟劉亞林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大興區團河勞教所(郵編 102614) 據不完全統計,經過集賢縣公安局政委耿振東、國保大隊長吳華手非法勞教和長期關押並勒索錢財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康玉芝,於立娟,劉鵬玉,崔鳳蘭,劉方名,李淑芬,劉印富,馬洪明等。
迫害類型:
迫害親屬;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集賢縣惡警耿振東、吳華綁架勒索罪行
黑龍江集賢縣惡人耿振東、吳華惡行
雙鴨山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匯編(一)
黑龍江省集賢縣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集賢縣太平鎮派出所
:
賈學森
集賢縣看守所
集賢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
吳華,
耿振東
更新日期: 2010年5月1日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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