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國君
簡介:
馮國君(Feng,Guojun),
女 ,
52歲 ,
黑龍江省雞西市大法弟子。截止二零零六年八月,大法弟子馮國君、石秀英在哈爾濱女子監獄原七監區(現四監區)車間被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晚出去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雞西市城子河區東海煤礦派出所非法抓捕,所長包秀麗(女)、民警宋文革等伙同幾人把她劫持到派出所後大打出手,非法逼供,抓頭發往牆上撞,用拳頭往胸口上打,把她的頭發抓掉很多。馮國君的雙腿前部份有百分之八十以上被踢成紫青色,煽有二十多個嘴巴子,嘴角流有血跡。當晚下半夜二點多鐘,馮國君逃出派出所,從此有家難回、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日被雞西市城子河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610非法抓捕迫害,被非法判刑十一年,一直遭冤獄迫害到現在,長期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種種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日,馮國君在雞西市城子河區租有一住房,同住有李振英、孫淑英。這天馮國君與李振英出門辦事,下午五點多鐘回到居住處,忽然從房屋內竄出好幾個穿警察服的人把她倆綁架,當時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而孫淑英白天就被他們給綁架了。當晚送到不知什麼地方,非法戴手銬、腳鐐子,在此處站了一夜,第二天又送到一個不知什麼地方,坐了一天一夜的老虎凳,恐嚇,大小便在屋內。馮國君所有居住處的物品:兩台復印機、一台切紙機、大量的紙張、一台豐田三輪車、兩部手機、三個電話卡、還有一些生活用品及其它一些物品,折合人民幣三萬余元被搶走。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八日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在看守所期間,當時就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馮國君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絕食抗議這種迫害,五月四日被看守所的管教、獄醫王某(女,名字不詳)、還有號內的犯人高英、馬某、宋某某等人強行灌食,奶粉中摻大量的鹽。 二零零三年大約十一∼十二月份(時間不詳),雞西市城子河區人民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五人非法開庭,非法判馮國君十一年,李振英十一年,程忠強十二年,趙某某十二年,孫淑英勞教一年六個月。這期間所有非法抓捕,非法開庭,非法下判決都是秘密進行的,均未通知家人。大約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被非法強行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7號)集訓隊。到了集訓隊強行轉化,隊長呂晶華、警官牛翠松、庚秀麗等人,所謂的幫教王鳳英等人,說一些污衊大法的話,馮國君極力的抵制。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至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期間,馮國君一直被劫持在集訓隊強行碼凳,兩條腿都浮腫,不讓出屋,上廁所都有所謂的包夾跟著,包夾是馬洪英、易芳。馮國君在集訓隊遭受了強行“轉化”,參與迫害的有大隊長呂晶華、獄警牛翠松、庚秀麗等人,所謂的幫教王鳳英等人。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在九監區又一次開始做強行的轉化,每天早上五點三十分起床,洗漱完就開始碼小凳,坐地中間,兩眼目視前面監控器,不准亂動,警察胡姝、所謂的幫教丁輝、賈傑(邪悟)、杜小霞、魏東、郭小華等人圍一圈開始對馮國君攻擊,一直到下半夜,有時甚至到第二天早上三、四點,一直不讓睡覺,她身體出現雙腿浮腫,多年沒犯的哮喘在這期間又開始發作了。每天都在強大的壓力下,由於精神與身體上遭受折磨,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違心的寫了四書,一星期後她聲明作廢。由於被邪悟的谷艷、劉麗萍、黃秀英所帶動,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被轉到十三監區鞏固監區。 二零零八年過年之後開始成立勞動車間。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馮國君又一次寫聲明堅持對大法修煉,八月二十八日又被隔離。所謂的幫教許彥華(原法輪功學員)、王敬東、警官陳仙英,讓馮國君每天碼小凳,看污衊大法和師父的反面錄像。由於長期多次被她們這種折磨,強制的洗腦,一點一點失去了意志,再加上自己有想早些回家的想法,又一次違心的附和了,從此又開始參加勞動了。從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十三監區大隊長徐陽來了以後,開始強制勞動時間超時,勞動強度大,每天累的腰酸背痛,直不起腰,監區長還經常上欺下瞞,把活拿回監捨干,有時干到很晚,使這裡的人一點人權都沒有,完全被當成掙錢的機器。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罰蹲;
綁架/劫持;
踐踏信仰;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毒打/毆打;
非法判刑;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摧殘性灌食;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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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哈女監獄長徐龍江、副獄長劉志強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陶丹丹,
牛翠松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庚秀麗(耿秀麗),
呂晶華
城子河區東海煤礦派出所
:
宋文革,
包秀麗
城子河區人民法院
更新日期: 2011年12月7日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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