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霞
簡介:
李朝霞(Li,Chaoxia),
女 ,
56歲 ,
山東招遠市法輪功學員。李朝霞被非法抓捕時一次,被非法勞教一次(三年),被非法拘留八次,被非法洗腦三次,被非法抄家兩次。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李朝霞控告元凶江澤民。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李朝霞去北京上訪剛回家,被招遠市公安局政保科曹洪光等人帶走,後被單位拉回農機局非法關押,半月後,勒索了一千元的押金才放人。局長楊成信當時答應三個月後退還,結果至今不還。家人幾次去要,局長不僅不退還,而且態度很蠻橫無理。(此人現已退二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第二次進京上訪被綁架,因不報姓名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大興縣派出所一個多月,後被招遠駐京辦事處的人拉回本地,第二天被直接送入了招遠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名義上釋放,其實是拉到了羅峰派出所非法關押。李朝霞拒絕參加所謂的軍訓活動,惡警們將她和其他五人用手銬吊在大院南面陰冷處的車庫大鐵門上,當時天氣很冷,整整一天,不讓吃飯喝水,晚上又吊在派出所的地下室。第二天傍晚,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李朝霞又被拉到了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只手和胳膊被吊的一片青紫,痛疼麻木了近二十天才恢復正常。這次,她被公安連續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後,在本人及家屬的強烈抗議下公安才放人。 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因趙金華被惡人致死一案,從招遠市公安、市政府到張星鎮政府,派出所的警察,有關人員很恐慌,(因是世界首例迫害致死案)為封口,李朝霞和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後由當時的公安局的政保科長史才德(此人已遭報,因犯經濟問題被開除)帶另外兩名警察,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去學校強迫正在上課的李朝霞的兒子拿鑰匙回家抄家。當時,對李朝霞的兒子的精神傷害很大。李朝霞在招遠市黃金稽查大隊被非法關押四十天後,又被拉到了招遠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以監視居住的名義放回了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李朝霞在法輪功學員家交流被公安綁架,大約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因身體出現嚴重病症沒有去成。期間,農機局的局長楊成信積極配合公安,開除了她的公職,從經濟上加重迫害她,使她的家庭多年來生活一直很貧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第三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抓捕,送到北京市朝陽派出所非法關押二十五天,於臘月二十九日才釋放。 二零零一年三月,公安為抓她去洗腦班“轉化”,指使羅峰派出所近十名警察去外地,突然闖入她父親住院的病房裡,將她戴上手銬從五樓拖入車內,拉到了招遠洗腦班,陪同惡警去的還有她單位的劉載強。(此人幾年來一直配合本地公安參與迫害)當時給她生病的父親打擊很大。 二零零一年七月,李朝霞被招遠市公安局的陳玉亭、隋松娜等人綁架到了夢芝派出所,非法審訊一夜後,第二天天還沒有亮,就將李朝霞秘密送去了山東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兩個多月後,因身體出現重病被家人接回。 二零零三年十月,招遠市六一零和羅峰路的多名警察去李朝霞家妄圖綁架,李朝霞為抵制迫害,不慎從自家三樓摔到了樓下,造成腰部,腿部多處重傷,本人和家屬承受了極大的痛苦。 二零零五年四月,李朝霞又被招遠市六一零多名警察闖入家中綁架到了洗腦班,隨後抄家,抄走了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師父講法錄像整套光盤、錄音機、電話通訊錄、真相資料等若干物品。在洗腦班非法關押半月後,又和幾名被抓的法輪功學員一同被拉入招遠市看守所,幾天後因身體突發重病,以取保候審的名義放回家。其他多名法輪功學員都被誣判關進了監獄迫害。 二零零七年六月,李建光等四名警察在李朝霞家門口守候,等李朝霞去她母親家中時將她綁架,將她拉去煙台洗腦班迫害,也不通知她的家人,非法關押近一個月後才釋放。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洗腦/送洗腦班;
手銬/腳鐐 ;
長時間吊拷 ;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招遠市鎮部份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續)
山東省招遠市部份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
相關單位及個人:
公安警察陳玉亭(單位待查)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興縣派出所
招遠市610
:
隋松娜
招遠市洗腦班(嶺南金礦洗腦班)
招遠市公安局
:
史才德,
陳玉亭,
曹洪光
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
北京朝陽派出所
招遠羅峰派出所
煙台洗腦班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8日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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