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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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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紅

簡介:
王燕紅
(Wang,Yanhong), 女 , 四十多歲 , 新疆喀什大法弟子。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王彥紅與另外兩名朋友去喀什地區岳普湖縣達瓦昆景區游玩,順路在該縣發放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該縣公安局警察將他們劫持到喀什國保大隊,而後非法抄了王彥紅的家,晚上把他們拉到喀什地區公安處連夜審訊。第二天將他們三人非法關押到岳普湖縣看守所。此後是岳普湖縣公安局與喀什國保大隊輪番換人對他們審訊。十月十四日,岳普湖縣檢察院下發逮捕令,同月單位停發了王彥紅的工資。十二月二十三日岳普湖縣法院對王彥紅與另一名法輪功修煉者非法庭審。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王彥紅被冤判五年徒刑。

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王彥紅被劫持到新疆女子監獄迫害。初到安排在十分監區,每天被強迫所謂“轉化”,逼迫看誹謗、誣蔑大法的光碟,並遭受獄警和其他犯人的圍攻。二零零七年一月,王彥紅被轉到一分監區強迫做奴工,這個監區是監獄的生產主力區,長期創收為監獄之首,被犯人戲稱“毛驢子中隊”。監獄明文規定勞動時間為早晨九點到晚上十點,實際上經常要加班到晚上十二點或凌晨兩點。過度的勞累,嚴重的體力透支,使四十多歲的王彥紅滿頭白發。監獄每年對法輪功學員還要進行為期半月至一個月的所謂“法制教育學習”,再次集中強迫洗腦。

她曾在喀什地區外經局工作,科級干部,負責多項業務,工作兢兢業業,經常加班加點無怨言,同事間相處很好。被綁架前已公開向單位相關領導遞交了退黨報告,單位領導多次“勸導”,她始終不動搖,他們終於無可奈何。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通常犯人一入監,首先去獄中醫院檢查身體,一般是簡單的抽血、量血壓,問是否對某些藥物過敏,曾患過何種病,以後就再不做檢查了。可是二零零七年四月份一天,王彥紅被通知第二天去檢查身體,早晨要空腹。王彥紅對犯人衛生員說:她去年來才檢查過,身體良好,給獄警說讓其他人去吧。一會兒她回來說,獄警說是上面點名讓她去。當時王彥紅還奇怪,一百八十人的大監區怎麼只讓她一個人享有特殊待遇呢?那時這個監區只有王彥紅一個法輪功學員。

第二天到醫院才知道,是給獄中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檢查身體。這次檢查可是非常仔細,量血壓、空腹抽血、對腹部內髒器官做詳細的B超檢查,胸部還拍了X光片,邊檢查還邊詢問曾患過何種病,是否有家族遺傳病等。後來她才知道有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事,那些檢查都是和器官移植所需的資料相符。

二零一零年九月王彥紅出獄回家。之後五年裡,當地片區派出所、社區、國保大隊、政法委人員經常到她家裡騷擾過。近兩年主要是派出所和國保大隊人員,每月都要找她詢問。

王彥紅從小至今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個大院裡。她被非法關押判刑迫害後,院子裡的人見到她父母的表情和態度都和過去不一樣,有些人還躲著,不敢說話,更沒有人來家裡了,唯恐遭受連累。還經常有人在她父母背後指指點點,甚至當著她父母的面冷言冷語。

那時王彥紅兒子才十二歲,剛上小學六年級,有的小孩就當面說你媽怎麼怎麼了。那段時間兒子很少出門。上中學後,仍有同學議論他。王彥紅丈夫從事商業工作,晚上很晚才回家,且沒有休息日。在兒子上初三時,丈夫因工作原因去了外地,孩子上完初中後不願再繼續上學了,出來社會打工,那年他才十六歲。在城市正常生活的居民,孩子至少是應該讀完高中的。迫害對王彥紅兒子造成極大的傷害。
而丈夫因王彥紅被迫害一事與我產生了很大的隔閡,至今夫妻關系僵化。

每當有人在我母親面前提起王彥紅,她總會落淚,年邁的母親怎麼也想不通,她那溫順善良的女兒怎麼會被關進監牢了呢?母親古稀之年不能安享晚年,卻因女兒被迫害受人冷言冷語,整天提心吊膽的。二零零八年八月母親帶著遺憾去世了,而王彥紅卻還被關在監獄,不能盡女兒的孝道。自從她身陷囹圄,再也沒有見過母親。

母親去世後,老父親獨自一人承受著失去老伴的哀傷與牽掛女兒的憂傷。沉默的父親越來越寡言少語,身心健康嚴重失衡。二零一零年九月中旬,父親好不容易盼到王彥紅出獄回家,十月初,他卻患腦出血住院,出院半年多生活才逐漸能自理,至今仍留有後遺症。王彥紅留在家裡照料老父親,以盡孝道,靠父親的退休工資生活。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非法判刑迫害親屬逼迫放棄信仰高強度超負荷勞動洗腦/送洗腦班非法提審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新疆喀什大法弟子王燕紅、李玲紅被迫害情況補充

相關單位及個人:
喀什地委相關電話:區號:0998
地直機關黨委:書記辦:2529025
辦公室:2522434
信息督查室:2524501、2522917
總支辦公室:2524102
政法委副書記辦:2529125、2523315
綜合治理辦:2523318
辦公室:2522935
秘書長辦:2522503
副秘書長辦:2523383 、2525345、2528320
主任辦:2522142、
副主任辦:2522017、2528321
秘書辦:2522037

責任單位及惡人:
喀什公安局
烏拉泊勞教所(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烏拉泊勞教所)<br>地點:烏魯木齊東戈壁路22號,郵編:830013<br>勞教所值班電話:0991-6683767<br>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管理科 電話:6683732<br>一大隊:(0991)7760716<br>看管科:(0991)5849717 <p>專管二大隊大隊長室 電話:6691171<br>二大隊辦公室 電話:6683771 6683757 6683758<br>6683756 6683763 6683767 <br>
岳普湖縣法院 : 史大剛
岳普湖縣看守所
岳普湖縣檢察院
岳普湖縣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6年5月8日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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