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美玲
福建漳州市大法弟子 黃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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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黃美玲(Huang,Meiling),
女 ,
63歲 ,
福建漳州大法弟子,食用糖個體經營者。家住漳州市薌城區西洋坪村。一九九六年,法輪大法在漳州洪傳,黃美玲抱著祛病健身的目的,修煉了法輪功,九九年後常常受到騷擾、綁架,甚至於身陷牢籠。 九九年“七.二零”以來,原漳州市薌城區通北街道黨工委書記沈松清與副書記鄭朝棟連手緊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其轄區內的石素美、黃美玲等法輪功人士進行上門騷擾,威脅,刁難,動輒上報公安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群體的開始迫害。二十二日下午,漳州市公安局一處(現改為國保支隊)處長盧坤山與盧勇鵬等人將黃美玲帶到漳州市公安局“問話”。第二天早上六點,薌城區公安分局通北派出所來了七、八個警察(其中一個是姓王),將掛在她家牆上的一套法輪功師父的法像強行摘走。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的一天,漳洲市國保人員領來三十多個穿便衣的人來到黃美玲家中,聲稱其母女二人違法。就開始非法大肆搜家,將其女兒學習用的電腦、打印機、雙卡三用機搬走,卻連個收據也不給。還有成箱的大法書籍、大法錄音帶、錄像帶等大量私人物品也都全部被抄走,並拿走金額約十二萬元的存摺兩本(存摺後有歸還)。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黃美玲又被強行帶到薌城公安分局一科(後改為國保大隊),惡警把她鎖在鐵椅子上,吃飯是有上頓沒下頓的,而且連續兩夜三日不讓她睡覺。然後又將她劫持到位於漳州市薌城區前山村的“漳州市婦女教養所”的洗腦班裡關押了四十多天。黃美玲一大灘的生意擱在那兒幾十天,損失可想而知。在洗腦班裡,她受洗腦等精神折磨。 因聲明在洗腦班高壓下被強迫“轉化”作廢,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黃美玲又被綁架到通北派出所。在派出所裡,黃美玲質問盧坤山為何搶走私人物品卻連收據都不給時,盧坤山隨即從他隨身帶著的公文包裡取出收據,對黃美玲說:“你看好了,收據就在這兒,就是不給你啦!你又能怎麼樣呢?”,於是黃美玲被非法拘押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五月底,黃美玲從拘留所回來後,漳州“六一零”、國保方面並未停止對她的迫害。因黃美玲把自家隔間的店面出租給了他人,成了一家摩托車維修店。她所在的通北辦事處,每天安排兩、三個人,從早到晚,都賴在維修店裡泡茶聊天,公開監視黃美玲。只要黃一出門,就有人緊跟著,黃美玲無論串親訪友、接送女兒、做生意、處理雜事,無不在不法人員的監視當中。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半夜十二點,盧坤山、盧勇鵬等人突然闖進黃美玲家到處搜查,搶走了所有大法書並將她強行帶到薌城公安分局非法審訊,至二十六日傍晚送本市南靖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黃美玲被薌城區法院誣判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被判刑的原因是黃美玲拿五十元錢和一百多個電話號碼給一個煉功友。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中旬,黃美玲被劫持到福建女子監獄迫害。 在女監,黃美玲一到入監隊就被罰面壁。第二天她被帶到三中隊。鄭姓指導員與獄警們用威脅、恐嚇的手段,逼迫她寫不煉功等保證。 黃美玲天天被逼做奴工,很少沒做到深夜的。表面上是早早收工,實際上要將貨提到號房裡去做,有時甚至於躲到密閉的倉庫裡去做。節假日也是,都要偷偷地干活。人累得不行了動作慢了下來,就會被組長(小犯人頭)大呼小叫的,因為如果沒完成任務,組長會被獄警處罰的。 有一天,一個功友在廁所裡遇上黃美玲,和她說了幾句話,這麼一件正常人的行為,卻驚動了獄警。熊姓隊長立即把黃美玲叫去訓斥了一頓,包夾們受到扣分(扣分將影響減刑)等處罰。幾天後,熊的丈夫就從四樓上掉下去了,摔成重傷。 黃美玲因丈夫早逝,家中有上中學的女兒,還有老母親經常需要她的照顧。母親患有重型糖尿病,她就教母親一起煉功,一段時間以後,母親的症狀明顯減輕。而此時黃美遭綁架,女兒、母親無人照料(弟弟一家辦養豬場,很忙,有時照顧不到),而且她的女兒將面臨高考,此時卻失去了媽媽的關愛,需獨自一人應對,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病情剛剛獲得好轉的老母親,天天思念女兒又臥床不起。等到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黃美玲回到家中的時候,母親已過世。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中午十一點,六名便衣和三名西洋坪村中共村委會人員闖進黃美玲家搜查,將家裡的光盤及兩個電腦主機等私人財物搶走,並將黃美玲綁架到漳州市薌城公安分局。第二天中午,當她的女兒把飯菜送到時,被國保人員告知:人已送到福州去了,參加省裡二十天的“學習班”(強制洗腦迫害),無任何手續文件。 黃美玲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被610辦公室伙同國安局、當地派出所及村委構陷綁架,後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被正式批捕面臨非法起訴。當事人曾書面委托親屬聘請北京律師作無罪辯護,被610阻止、威脅、恐嚇,不得不放棄簽署該律師辯護委托書。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判;
騷擾;
非法審訊;
私闖民宅;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逼迫放棄信仰;
精神酷刑;
洗腦/送洗腦班;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坐/鎖在鐵椅子上;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體罰;
剝奪睡眠;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打罵;
煽動對大法弟子的仇恨;
迫害親屬;
非法批捕;
非法起訴;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大法弟子黃美玲被迫害補充
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98685.html #20162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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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政法委副書記:劉南輝(兼 610辦公室主任)電話:0596-2968001 手機:13906961869
610主任:張祝發 13906945706 辦公室電話:2945616
副主任:張學文 1588058050
副主任:張建綱 13960167306
科長:吳彩玉 13906979223 辦公室電話:2032215
國保支隊副調研員:
葉佰祥:13906064036
林奕民:13806913489
王續來:13860866866
責任單位及惡人: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
:
盧坤山,
盧勇鵬
福建省女子監獄
漳州市薌城區法院
漳州市薌城區公安分局
漳州市610
通北派出所
通北辦事處
:
沈松青
漳州市看守所
漳州市洗腦班
漳洲市國保大隊
南靖縣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27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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