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學英
簡介:
傅學英(Fu,Xueying),
女 ,
36歲 ,
東北人,原深圳戶口,去香港定居不久。香港大法弟子付學英(大陸身份證名:付亞男)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從香港到深圳,在深圳大學附近一高層居民住宅樓散發真像光碟時,被邪惡之徒綁架。其丈夫香港居民馮志文先生(未修煉)被公安威脅誘騙,暴露了亞男深圳的住宅,其住所被抄。 被指在國內派發有關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實真像資料,於二零零四年“五一黃金周”前夕,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並已被秘密由深圳的看守所運往廣東關押。她的先生於長假期後致電深圳當局查詢其情況時,才獲告知妻子被非法判監的消息。當局亦拒絕透露傅學英目前的下落。 傅學英於二零零三年石月底在深圳被拘留,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在無辯護律師的情況下第一次上庭受審,直至四月底被秘密判刑三年──其家人一直未收到當局的通知,即使是開庭審訊,也是在其家人再三追問下,才被得告知開庭日期。 她在完全與外界隔絕的情況下,被拘留、審訊、判刑。 傅學英有兩年多被關押在深圳看守所和廣東省女子監獄所,受到強迫洗腦及毆打酷刑等虐待,身心受創的程度及痛苦,非外界所能想象,她出獄相當一段時間,還不能長時間坐,皮膚上的傷出獄一年多也還沒有痊愈;但是,心理上所受到的摧殘及損害,遠比身體上所受到的折磨及滿身的疤痕來得更為痛苦。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傅學英和另一名香港法輪功學員朱柯明向高等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李嵐清、羅干等三人,成為全球第十八宗訴江案。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洗腦/送洗腦班;
毒打/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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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深圳南山區南山公安分局:
何偉(科長):(辦公)755-26610437,手機:13502810010
副科長: (辦公)755-84466138,手機:13509681118
南山區610辦:
王立(主任):(辦公)755-26563676,手機:13802223388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深圳公安局
深圳南山看守所
廣東省女子監獄
深圳海關
更新日期: 2018年7月6日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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