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艷
簡介:
李冬艷(Li,Dongyan),
女 ,
年齡未知 ,
鞍山市台安縣大法弟子。(迫害時間待查)大法弟子李冬艷被送進馬三家教養院勞教兩年。在這期間她受到了精神上的極度折磨,肉體上滅絕人性的摧殘。因她不放棄信仰,平時無論吃飯、睡覺、上便所等等一切活動被二十四小時嚴管、包夾,不許與其它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接觸,不管干什麼都給你隔開,哪怕看一眼,互相點一下頭都不允許。每天電視、廣播裡都是誹謗大法的內容。堅定的學員都得挨隊長的訓斥,什麼吃窩頭,挨罵都是家常便飯。稍不配合,不是記過,就是加期,重者判刑。她已記不清楚惡警們記了所謂的‘過’多少次。 2002年10月份,李冬艷不配合邪惡的要求,隊長就把她吊在暖氣管子上迫害,由於她骼膊疼的厲害,一會兒就昏了過去。更嚴重的是2002年12月份開始進行強制轉化,挨個的迫害堅定的學員。惡警們給她單盤腿,手背到身後,手腳用繩子綁上一天一宿,下半夜幾個猶大揪她的頭發,打她腦袋,她又昏過去。當時她正在絕食,惡警們給她灌食時都不松綁。一天一宿下來,問轉化不轉化,她說:“大法是正的,我師父是正的,我在做好人往那裡轉化。”第二天,惡警們變招了,又強制她蹲半天一宿,看她瞌睡就推她。天亮了,問她還堅持嗎?她回答:到什麼時候我都跟師父正法修到底。惡警們又變招了,三個室長拿著繩子說:你不想修嗎?就讓你修,這會給鼠雙盤。就給她雙盤上了,手背在身後,手腳都用繩子綁上,又折磨她一天一宿零半天,半夜隊長才給她打開上一次便所。她的手腳都腫起來了,一瘸一拐的。 2003年10月底,又開始新一輪強制讓學員放棄信仰的迫害,他們對李冬艷又進行兩個多月的洗腦,早上起來就帶走半夜12點後才讓回室睡覺,半途又強制她站方磚五天五夜,不讓睡覺,每頓飯只給一個小窩頭,幾根鹹菜。為了反迫害,她經常絕食抗議,他們把她腿腳綁起來,不放棄信仰就不松綁。她的體重由來時的140多斤,就剩下80多斤,被折磨得不成樣子。 2003年年末,馬三家惡警曾再次進行所謂的“攻堅戰”,法輪功學員受迫害事實記錄如下。 在“攻堅戰”中,大連法輪功學員仲淑娟、鄭舉香,台安縣的李冬艷,錦州的崔亞寧,凌源的米艷麗,撫順的李輝、劉敏、孫永麗等,這些大法學員受迫害是最重的。連續七天七夜不讓睡覺,站在一塊方磚上,不許走動,不許上廁所,把頭和腳綁在一起,長時間“打坐”,用銬子吊起來,把衣服扒下來,滿身寫上誹師謗法的污穢語言,甚至強行按著手往已寫好的三書上按手印。 勞教期滿,他們問轉不轉化,不轉化就加期,由於她對大法的堅定、對師父的赤誠,她什麼都不怕。她正告他們:加期是你們暫時的權力,轉不轉化你們可說了不算,加期隨便,轉化不可能的。最後他們說不轉化我們也不留你在這裡了。這樣她闖出了魔窟。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洗腦/送洗腦班;
推、掰、撅;
罰站;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剝奪睡眠;
非法判刑;
綁、扣;
不准上廁所;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吊綁/吊瓶;
罰蹲;
踐踏信仰;
毒打/毆打;
上身強行疊在被盤起的雙腿上捆成一團;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嚴管;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馬三家教養院的迫害無法改變我對大法的堅信
獄中來信:馬三家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黃海燕
更新日期: 2006年8月4日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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