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曉梅
簡介:
於曉梅(Yu,Xiaomei),
女 ,
60歲 ,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五年九月開始修煉大法。清原縣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通過郵寄方式,將他們控告中共前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刑事訴訟書寄往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 他們希望國家的最高檢察院檢察官和最高法院的法官能公正執法,清算這個血債累累、罪惡滔天的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所有罪惡,並將其繩之以法。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我們一個公道。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們師父清白! 以下是於曉梅被迫害的簡述: “我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去北京上訪,半路被劫持到清原大沙溝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十六天。期間,遭610警察暴力毆打,大牙被打掉一個。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被送到撫順教養院非法關押一個半月,後被送到馬三家教養院被非法勞教二年半。在馬三家被迫害其間,由於酷刑迫害和做奴工,造成了我幾次出現病危狀態,他們怕我死在裡面承擔後果,勒索我三千元錢,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警察到家裡要綁架我,因此被迫在外流離失所兩年多。” 從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於曉梅去北京上訪回來後,一直受到清原公安部門的騷擾。時任縣委書記禹丙熙給予曉梅丈夫的單位施加壓力並以看管住於曉梅,不讓上訪。 從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去北京上訪回來後,公安部門按照上面的指示對全縣的所謂「法輪功重點人」指派警察監視,落實包保責任。清原鎮派出所警察周振海負責監視於曉梅,就是阻止於曉梅再去北京上訪,一天周振海在於曉梅家門口監視,趁著家人外出開門無防備際周振海突然闖入室內,進屋拿起桌子上的經文就看還要揣兜裡拿走,被於曉梅義正詞嚴制止後才放下經文。一天夜裡零點四十五分家裡的電話鈴突然響起來了,一問是周振海打來的,問他甚麼事?他說看看於曉梅在家沒有?怕於曉梅去北京上訪,於曉梅質問他這是甚麼時間?周振海說:我怕你去北京呀,你要真去了北京我就完了。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日,於曉梅去北京信訪局上訪,一進到了信訪局接待室,接待人員一聽是法輪功學員上訪,不接待,讓到院子裡填個表,就被甩出來了。結果人還沒到家,上訪的材料就傳真到了當地公安局。當時的縣委書記禹丙熙找到於曉梅的丈夫說:你妻子去北京上訪了。丈夫回家後用剪子暴打於曉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於曉梅再次去北京上訪,走到撫順就被劫持到當地公安局,縣公安局警察徐金榮一把抓住於曉梅拽到公安局一樓辦公室,於曉梅被徐金榮、徐立克(公安局警察)非法審問。徐金榮(穿的是尖皮鞋)對於曉梅連踢帶打的,足足打了半宿,扇了於曉梅很多嘴巴子,於曉梅的前胸後背、大腿全被打青了。徐金榮自己的胳膊都打疼了。還逼著於曉梅寫不進京的「保證書」,於曉梅不寫。 一九九九年十月,縣委書記禹丙熙對於曉梅丈夫說:現在法輪功被定性了,如果再去北京上訪就不會像以前那樣對待了。於曉梅聽了此話決定去北京上訪,十月十九日去北京上訪還沒有出縣城就被縣公安局警察劫持了到縣看守所,搜身時一百元錢被縣公安局警察李新搜走了,正趕上於曉梅來例假想買衛生紙跟李新要錢,李新不給。在看守所遭到非法審問,下半夜被看守所警察王忠田狠狠地打了一個大嘴巴子。一天看守所警察艾剛、趙立華、劉磊拿警棍猛打法輪功學員,於曉梅看不下去了,就說:警察,她們不就是煉功嗎為甚麼這樣打?惡警趙力華用警棍狠狠的抽打於曉梅三下,結果於曉梅的肩骨被打壞了,胳膊二個多月才能動彈,幾年後才好。一天十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雙手被扣上,站一排,警察指使雜役李迎超把一盆六十度的白酒從頭澆下,酒順著頭發往下滴到眼睛了,眼睛比用火燒的還難受,眼睛非常非常的難受,真有生不如死感覺。 一天,縣610的王忠田非法審問於曉梅時說:你訪訪清原縣誰不知道我,我就是大地賴的頭、大流氓的頭,你就是鐵板也要讓你開花」。上來打了於曉梅四個大嘴巴子,打得於曉梅腮幫子肉都爛了,腮幫子肉都被打到塞到牙縫裡了,兩腳都站不住了,眼睛冒著金光,大牙被打掉了一個。 在清原大沙溝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十六天後,一九九九年十月被送到撫順教養院非法關押一個半月,後被送到馬三家教養院被非法勞教二年半。 二零零一年七月初,縣裡怕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綁架了十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在看守所,所長尹長江說:其實你們甚麼事都沒有,就是怕你們去北京上訪。 二零零二年一月,因貼真相材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陷,縣公安局警察阮麗、李新還有一個男警察到於曉梅家,於曉梅沒給他們看門,他們三人在於曉梅的家門口守候到半夜,家人回來時被她們搶走鑰匙打開門,要綁架於曉梅,於曉梅當時昏過去了才沒被帶走,李新和另一警察就住在了於曉梅家。清原鎮派出所讓家人拿錢,家人沒有配合邪惡沒拿。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撫順公安一處惡警和清原鎮派出所警察要綁架於曉梅,於曉梅走脫在外流離失所二年後才回到家中。於曉梅的丈夫、孩子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迫害類型:
騷擾;
非法勞教;
監視/跟蹤;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毒打/毆打;
逼迫放棄信仰;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勒索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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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清原鎮派出所(天橋派出所)
:
周振海
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
:
尹長江
清原縣公安局
:
徐立克,
徐金榮,
阮麗,
李新,
趙立華
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
:
劉磊,
艾剛
清原縣610辦公室
:
王忠田
清原縣縣委
:
禹丙熙
清原縣看守所
:
李迎超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22日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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