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桂香
簡介:
張桂香(Zhang,Quixiang),
女 ,
51歲 ,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清原縣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通過郵寄方式,將他們控告中共前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刑事訴訟書寄往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 他們希望國家的最高檢察院檢察官和最高法院的法官能公正執法,清算這個血債累累、罪惡滔天的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所有罪惡,並將其繩之以法。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我們一個公道。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們師父清白! 以下是張桂香被迫害的簡述: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我因去同修家串門遭蹲坑警察綁架,被非法勞教送馬三家教養院遭迫害。由於不配合邪惡,被加期二十天。十幾歲的孩子想媽媽,一個人幾經輾轉好不容易找到了馬三家。警察王雪秋就是不讓見。孩子含著眼淚回去了。老母親由於思念、牽掛女兒,無法承受這種打擊。在我回家二十八天就離開了人世。”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北京被非法被抓,送回當地看守所。在看守所裡遭到了清原公安局徐金榮等警察的毒打,因為張桂香說“還煉法輪功”,遭到了徐金榮等惡警用帶稜的三角棒的毒打,打得張桂香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好地方,都是黑紫色的硬塊,同監室的人看到都流下了眼淚;這還不算徐金榮和不停手的毒打張桂香的嘴巴子,估計能有二十分鐘,打得張桂香兩眼直冒金星。後被劫持到撫順吳家堡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非法關押期間,張桂香被提審時遭到徐金榮及另一男警的輪番毒打。張桂香身上被三角帶抽出許多黑紫色的包。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張桂香下班後,去阮殿清家串門,被東園派出所的艾剛、邵某等三人還有在阮殿清家蹲坑的撫順公安一處的警察非法抓捕。第二天警察闖入家中非法搜查家人才知道張桂香被抓的去向,三天後被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張桂香認為自己信仰真善忍沒錯,更沒有罪。在馬三家勞教所抵制迫害,不答卷等,因此給她加期二十天。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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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撫順市勞動教養院(武家堡/武家甫/吳家堡教養院)
清原縣公安局
:
李洪斌,
徐金榮
馬三家教養院
:
王雪秋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22日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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