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長勇(常勇)
簡介:
駱長勇(常勇)(Luo,Changyong),
男 ,
46歲 ,
四川成都市新都區大法弟子,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農藝師,一九八八年畢業於四川農業大學,在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農技中心工作。自二零零零年以來,駱常勇被非法拘留三次(共二個月零二十二天)、非法判刑二次(共計九年)、洗腦班迫害一次(六個月)、非法抄家五次,遭受種種酷刑迫害,只因為他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個好人。近日(二零一五年八月),駱常勇依照國家法律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駱常勇寄出的對江澤民的控訴書已被高檢簽收。 二零零零年駱常勇被非法刑拘一個月,二零零一年被新都區法院(庭長陳倫富等)誣判四年,期間被當時的“辦案人員”新都公安局經偵大隊副隊長黃衛華等拳打腳踢,用木椅砸、罰跪,幾天幾夜不准其睡覺等違法的手段進行刑訊逼供。在新都區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被詹姓獄警和獄醫劉繼先等暴力毆打,甚至把他捆綁在死囚床上整整十個小時。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國保隊隊長陳德荃(當時是副隊長)糾集新都公安局經濟偵察隊副隊長黃衛華(現任木蘭鎮派出所所長)親自趕到馬鎮派出所,把吳奉林、吳奉全、龔興富、張躍群、羅常勇等劫持到新都公安局辦公樓的三、四層樓的經濟偵察隊辦公室,施行酷刑迫害、刑訊逼供。在陳德荃的指揮下,黃衛華等七、八個惡警對上述法輪功學員實施了長達二至三天的酷刑逼供:惡警用多根銅絲纏成手指頭粗的銅棍毒打吳奉林全身被打得青紫,以至於後來送到新都看守所時,一度被拒收。龔興富遭到惡警用木凳砸、拳打腳踢。吳奉全、張躍群也遭到毒打。駱常勇遭到黃衛華拳打腳踢、木凳砸、揪著頭發拖、把駱常勇打翻倒地後,黃衛華穿著皮鞋在他胸上猛踩猛跳。陳德荃、黃衛華等惡警對上述學員都進行非法抄家,並搶劫了吳奉全紅色鈴木摩托車一輛、吳奉林紅色嘉陵摩托車一輛、駱常勇、張躍群傳呼機各一台等私人財務,至今未退還。 二零零二年初,上述法輪功學員均被新都區法院刑事庭(庭長陳倫富)非法判刑:吳奉全、龔興富各3年半,吳奉林、駱常勇各4年,張躍群5年。張躍群被送到川西女子監獄,吳奉全等4人被送到雅安監獄。二零零四年後,他們陸續被釋放。駱常勇被非法關押在雅安監獄,被單獨關押到四樓的一個房間裡,由6個刑事犯三班倒輪流不間斷迫害,從早上7:30開始罰站,一直站到晚上9:30,每天罰站長達13個多小時,兩腳站得紅腫,穿不上鞋,疼痛難忍。惡警們仍不放過他,還叫其光著腳站,前後被罰站長達一個月,稍有站不直就被刑事犯劉冬、陳昌毆打。其余參與迫害的四個刑事犯分別是徐安鈿(洪雅人)、姜志翰、成洪炎、王大兵(雅安市名山縣人)。 駱常勇兩腳並攏站直,兩腿間夾一張紙,不能掉落,從早上7:30一直站到晚上9:30.每天罰站長達10多個小時,兩腿、腳站的紅腫,穿不上鞋,疼痛難忍,而且還是光著腳站。惡警們仍不放過他,前後被罰站一個多月,如果稍有站不直,就叫刑事犯毆打。其間,副監獄長劉健康和獄改科的科長安志堅多次來觀看迫害現場,看“轉化”了沒有。過後,駱常勇又被轉到雅安監獄名山縣八監區。 在雅安監獄遭到惡警吳雲等指使犯人成洪炎、徐安鈿等毆打,每天罰站十個小時;後來,在雅安監獄八監區,又遭到獄政科科長安志堅,教育科惡警袁熙,八監區惡警李進濤,監區長王鵬等對駱常勇暴力毆打並開批斗會批斗。 二零零三年,駱常勇被轉到雅安監獄名山縣分部八監區繼續遭受迫害。該年6月3日下午,他因不穿囚服,獄政科科長安志堅、教育科科長華軍伙同八監區監區長王鵬、八監區教導員張光正、惡警李靜濤等多人,叫全監區200多犯人全部停產到宿捨的籃球場集合,開“批斗會”批斗駱常勇。惡警安志堅指使李靜濤等7、8個惡警把駱常勇拳打腳踢,打倒摁在地上,還用一張擦灰塵的髒毛巾用筷子往嘴裡塞,不准駱說話,脫下駱常勇的外衣外褲,強迫給他穿上囚服,銬上手銬。駱常勇的臉當時就被打傷,左嘴角鮮血不停地往外流,腰和腿都被打痛打傷。 二零零五年四月份回家兩個月後,又被新都區610主任周江、政法委主任張健蓉等綁架到新津洗腦班非法關押半年,期間遭到暴力毆打,暗中在飯中放入破壞中樞神經的不明藥物,致使其身體出現心髒絞痛、呼吸困難、眼球向外暴出,頭部脹痛等不良症狀。 二零零五年四川省新津洗腦班在飲水、飯菜中下藥,甚至把藥注射到水果裡面,食用那些下藥的食物後,半個小時就會有藥性反應,主要症狀有:頭發脹發昏、眼睛腫脹、眼球往外突出、困乏、嗜睡(有的一天睡十幾個小時還覺得沒睡夠,無精打采)、呼吸困難、心髒絞痛,情緒異常煩躁、易怒。法輪功學員駱長勇、東山地區的宿剛、成都市研究所的一位七十歲老年學員等遭到藥物迫害後就有上述症狀出現。下藥時,有的“陪教”不知道,有的知道,並積極參與迫害。 期間,新津洗腦班的惡人包小孜、王秀琴等無恥的女邪惡之徒對宿剛、駱長勇、丁中斌等男學員進行過色情誘騙,偶爾還會做出一些可恥的舉動。其陰謀被當眾揭穿後,包小孜惱羞成怒,大罵學員:“看來你肉皮發癢,想遭打了!”除此之外。洗腦班的惡徒王洪強、黃忠智、徐丹等事先在一間屋裡的牆壁上貼滿了誣陷大法的掛圖,然後先後分別把拒絕轉化的學員如;宿剛、駱長勇、王小松、謝海峰(山西人,在成都市打工被綁架)等單獨弄到屋裡就通宵不准他們睡覺,甚至毆打,仍達不到目的,惡徒王洪強、徐丹、黃忠智、陳樹濤、何×× (新津人,洗腦班伙食司務長,當過武警,暴力毆打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凶手),6、7個惡徒一起上,拳打腳踢,把學員打的不能動彈後,強行拉法輪功學員的手,在事先寫好的所謂“轉化書”上摁手印,並邪惡的說:“你不轉化,我們幫你認識,現在你已經轉化,我們把你的轉化書和你的姓名、地址、像片全部發到明慧網上,你已經不能修煉了。” 二零零六年因新都區610科長劉興勇誣告,駱常勇被新都區城西派出所和新都區國保大隊隊長陳德荃、副隊長譚毅綁架,抄家並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七年駱常勇再次被新都區國保大隊陳德荃、譚毅、木蘭派出所所長黃衛華刑拘一個月。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駱常勇剛出門正准備去上班,就被潛伏在四周的公安局副局長凡太,國保大隊長陳德荃(女),國保大隊副隊長譚毅、木蘭派出所惡警吳慎彬(大約10人)團團圍住,同時還有被惡警脅迫來的農機技術服務中心主任吳大成,辦公室主任王學銀。一番暴力迫害後,抄家劫走手提電腦一台、衛星電視接收天線(鍋蓋)一套,MP3一個、法輪功師父法像一張。駱常勇被強行綁架到木蘭派出所,吳慎彬對他進行了非法審訊。16日吳慎彬又到看守所再次非法審訊。駱常勇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於十二月十三號放回。十四號晚上被綁架到新都看守所時,值班警察劉繼先(教導員)、詹某某等不准駱常勇穿鞋進去,價值260元皮鞋被留在了值班室。一個月後釋放時,皮鞋已不知去向。 二零零九年駱常勇被龍泉驛區國保隊非法關押在龍泉驛區公安分局審訊室十天十夜,前五天五夜不准睡覺,並遭到暴力毆打,使其左腿被打傷,以致龍泉驛區看守所拒收。在那十天中,駱常勇被打得兩次送到醫院去搶救和醫治。這顯然又是執法犯法的刑訊逼供。九月二十日,駱常勇被成都市龍泉驛區國保隊以“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綁架,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上午九點鐘,成都市龍泉驛區法院(庭長席孝富)對成都市新都區兩名法輪功學員駱常勇、陳遲會(女,54歲),進行了一場非法的庭審,非法判駱常勇5年,陳遲會3年6個月。法院所出示的“證據”是刑訊逼供的產物。 龍泉驛區“防邪辦”操作法院枉判重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原四川省作協會員、龍泉作協理事雲蕭,龍泉航天職業技術學院青年教師趙本勇,燎原廠工程師李長利、謝洪明、駱常勇、陳遲會;更為無恥的是,趙本勇冤獄五年、謝洪明冤獄四年期滿後,又被龍泉驛區“防邪辦”非法劫持到洗腦班繼續迫害。駱常勇上訴到成都市中級法院被裁定維持原判。駱常勇也因冤判而被單位開除。他多次要求單位恢復工作,單位都以需“撤銷原判,改判無罪後才能恢復工作”為由推脫至今。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駱常勇在德陽監獄的入監隊,遭到惡警監區長陶某指使刑事犯牛紹宇、趙偉、黎明等十余人的暴力毆打。在八監區,又遭到監區長凌勇前、指導員田勇、警察譚小明指使刑事犯人郭偉、曹令友進行三個月的洗腦迫害,強迫寫‘三書’,每天參加服裝生產勞動,每周寫違心的思想報告,使駱常勇身心遭到嚴重傷害,頭發幾乎全白了,牙齒脫落七顆,面容憔悴蒼老。”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被所在單位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農技中心解除聘用合同,致使駱常勇失去工作,失去經濟收入,家庭生活困難。 駱常勇在被綁架迫害前(即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月二十日)這段時間已經干了的工作,按當時的政策規定應該發的錢,比如一個單項獎六千元,一個一次性補貼七千元,加上十三個月的工資等約四萬左右至今沒有發給他。二零一四年,駱常勇出獄後從本單位財務部門查出這些情況,就去找單位(新都區農技中心)負責人張平追要,張平不但不給,反而說:在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間,單位替他交了公積金、醫保、社保等為由,拒絕補發。 二零一二年決定解除駱常勇聘用合同的當事人有:周光富(原新都區農發局局長,後調至新都區人大工作)、曾維林(新都區農發局副局長)、魏圖根(原新都區農發局副局長,後調至新都區政協工作)、范昌金(新都區農發局副局長)、張平(新都區農技中心主任)。 二零一四年,駱常勇自冤獄獲釋後,每年都堅持申訴均無回音。 二零一五年二月駱常勇又給新都區區委書記徐富藝,區長賀欣、副區長塗金全、馮靜、刁毅、范家堂、新都區人大主任麻渝生、區人社局局長李華生等寫了書面材料反映此事,至今還是無結果。 二零一八年四月份,駱常勇再次申訴後;七月二十六日,駱常勇接到成都市檢察院申控服務中心檢察官黃勇的電話(028—87782731),要他到服務中心去一趟,並稱需了解一些情況。七月三十一日,駱常勇赴約後,黃勇拿出七月二十四日就已經打印好的“四川省成都市檢察院刑事申訴審查結果通知書(見成刑申審通[2018]1號)”告知駱常勇“不符合立案復查條件”拒絕立案,並要求駱常勇簽認。駱常勇問黃勇:“你看過我的申訴狀沒有?”他沒有回答,駱常勇指著申訴狀上寫著的“辦案警察在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對駱常勇刑訊逼供了五天五夜,不准駱常勇睡覺,暴力毆打他,左大腿被打傷不能走路,兩次送到醫院去搶救和治療。”這時,黃勇問駱常勇:“庭審時當庭調查沒有?”,駱常勇回答:“庭審時我和律師都提出當庭調查,排除非法證據,我的律師當庭向審判長席孝富遞交了我遭刑訊逼供的書面材料,審判長仍然拒絕調查。”此時,黃勇無語。 駱常勇又拿出二審法院(成都中院)裁定書,指著第六頁讀給黃勇聽:“……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三)項的決定,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這裡明顯錯誤。 二審法院(成都中院)作出的明顯錯誤裁定,成都市檢察院對此視而不見,卻做出了“申訴理由不成立,不符合立案復查條件”的決定。你們究竟看過駱常勇的申訴狀沒有?你們認真負責了嗎?黃勇再次無語卻仍要駱常勇簽認,為了拿到該通知書作為證據,繼續申訴,駱常勇簽了字,並寫了不服將繼續申訴。宣布人寫著“黃勇和陳楊”兩人。黃勇辦公室電話:028—87782731,服務中心電話:028—87782696。 另外,成都市檢察院“不立案通知書”上把駱常勇的申訴理由只寫了一條“原判適用法律錯誤”。其他的理由只字不提。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上午11時許,成都市新都區法輪功學員駱常勇在新都區斑竹園街道達利園食品廠附近被三個自稱是斑竹園派出所的便衣人員綁架到斑竹園派出所,駱常勇被關押在斑竹園派出所,新都區公安局政保(國保)大隊警察曹旭川(音)和斑竹園派出所警察周玉軍辦理此案。關押大約32小時後,辦了取保候審,才放人回家。 駱常勇回家後,周玉軍和曹旭川成為所謂“辦案警察”,繼續羅織、編造材料,企圖繼續構陷駱常勇。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駱常勇遭檢察院李海問話騷擾。承辦誣告新都區法輪功學員駱常勇一案的成都市新都區檢察院檢察官:李海。 二零二三年三、四月份新都檢察院通知駱常勇去簽字,據說是關於延長“取保候審”的時間,被駱常勇拒絕。由於不堪派出所和檢察院的多次騷擾,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離家出走。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在成都市成華區天回鎮被惡人構陷綁架,綁架後通知家屬的是新都區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書》,從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今被非法關押在新都區寶光大道北段263號附3號新都看守所。期間檢察院的人去詢問過兩次。 駱常勇的案子由於證據不足,已退回到派出所,律師也提出了《不予批捕申請書》,現在主辦警察周玉軍不願見家屬。 二零二三年八月再次被綁架,現在已經被檢察院構陷到了法院。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成都市新都區法院對駱常勇進行了非法庭審。 當法院得知駱常勇及其辯護律師堅持做“無罪辯護”後,在開庭當天早上,把該案從原定一號大廳改為單獨審理的二號小庭,並把想參與旁聽的人擋在了外面。 駱常勇當庭發誓,公訴人提供的“證據“是偽證,並幾次要求證人出庭當面對質。他運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頒布的39號文件裡面公布的十四種邪教組織裡沒有法輪功。根據國家新聞出版署二零一一年發布的第五十號令,其中關於所謂查禁法輪功書籍的兩個非法文件已被廢止。現有法律沒有說法輪功是×教、信仰法輪功違法,他提出請法官拿出能證明法輪功是邪教的法律依據,駁斥了量刑的《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荒唐,追問法官,當事人到底運用了哪部法律破壞了那條法律的怎樣實施? 辯護律師有理有據的指出該案證據鏈缺失,不完整。即使是我的當事人貼的,他也沒有動機想害誰,更重要的是該案沒有受害者,不具備最起碼的《刑法》犯罪四要素條件。律師闡述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句話你只能說是屬於法輪功的,你不能說他是邪的,按照國家現有頒布的法律文件,十四種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更何況在疫情那段特殊期間,告訴你“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像念“阿彌陀佛”一樣,你願意信就信,不願意信也不會傷害任何人。並指出迫害法輪功這是一場運動。最後,律師義正詞嚴的說:“綜上所述,我的當事人無罪。” 在這期間,審判長和法官幾次打斷駱常勇和律師的發言,在駱常勇追問法官到底運用了哪部法律破壞了哪條法律的怎樣實施,能不能說?法官只好說:我們審理案件是全程錄像,法輪功的問題上面已經定性,我們有義務打斷你。用這種荒唐、無奈的理由來回避、搪塞駱常勇在庭上提出的問題和掩蓋庭審的不合法性。 最後,法官宣布擇日宣判,庭審草草結束。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法院宣判駱常勇三年零六個月,並勒索罰金一萬元。 駱常勇被劫持到樂山嘉州監獄繼續關押迫害,他目前在絕食反迫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
電擊 ;
罰站;
逼迫放棄信仰;
用棉被等物捂/悶 ;
手銬/腳鐐 ;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強行施藥 ;
剝奪睡眠 ;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非法起訴;
謊詐;
誘騙/利誘;
“死揣” ;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非法審訊;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拘留;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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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成都市新都區法院
法 官:付華
審判長:王潔
陪審員:梁康
書記員:陳潔
公訴人:李海
涉案人員:
斑竹園派出所辦案警察:周玉軍13881873226
新都區公安局國保警察曹旭川(音)13982289909
成都市新都區檢察院檢察官:李海,男,看上去40歲左右,系該檢察院的團委副書記;辦公室的電話號碼028-62362615/83992546
新都區政法委
寄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三倒拐1號
郵編:610500
掃黑辦電話:028--83018339
防邪辦:028-83993610
政法委書記:黃朔,男。
書記:劉剛毅 13808227813,028-83038202。
新都區政法委
副書記:孫輝(公安局長)13908014366,
副書記:張傑(2014年左右任過610主任)
常務副書記:曾德雷13689015606
副書記:巫揚13730675511
新都區檢察院
寄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香城北路181號,郵編610500
1、檢察長:江晶 13908229621,女,1981.6生,四川喜德人,前金牛區司法局局長。
2023年2月任新都區檢察長;
2、副檢察長:
1)葉卿 18981906786,男,1976.4生,廣東電白人;分管第三檢察部;
2)喬萍,女,1978.10生,四川省蒲江縣人;分管第四檢察部;
3)付琳028--83977313,女,1981.11生,河南上蔡人。分管第一、二檢察部;
第一檢察部:
1)028--83979033;2)028--83976598
副科長:魏婷 15680821768
檢察官有:李毅 13688029205,鄧強 18081032836,
第二檢察部(負責刑事案件的逮捕、起訴、公訴、抗訴):
1)028--83977313,負責人:王文露 18010693969;
2)028-83970153負責人:宋毅 13980464705;
3)028--83977313,印夢婕 18602811168;曾輝;
第三檢察部:
1)028--83992546負責人:鄧燦 13551321097;
檢察官有:王雲春 13518131896
第四檢察部:028—83972368
負責人:薛彤 18981906630,沈向蓉 13881925258;
檢察官有:謝文俐 18981906626;
辦案人員:李海,男,028—83992546/62362615。
斑竹園派出所
寄信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斑竹園鎮竹園大道508號 郵編610500
電話:02883988110
所長:陳曉波 13518131181
副所長:周翔雨 13880067776
副所長:唐梓晏 15928354663
副所長:文凱13882168638、13882168628
教導員:譚明 15882323020
新都區公安局
寄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金都路127號 郵編610500
局長:雷向東,男,1970年1月生,成都市人028-83999989電話13881869666
副局長:高鈱,男,028-83960056,13908009519分管政保(國保)大隊
政保辦案警察:曹旭川(音)13982289909
政治處
鄭顯麗 15982329567 高俊洪 13980782882 董錦明 18982279698毛宇鳴 18602822881
何志雲 13808235003 成都市成華區府青路二段1號
曹微 18190779128
劉可琴 13808227409 成都市新都區金都街127號
張文祥 15882055557
國保大隊
劉羽西 15882126171 鐘基敏 13908205267 曾剛林 13880000833陳晉川 13808228516
新都區法院
寄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香城北路289號,郵編610500
院長:周斌(生於1972年12月22日) 13981962496
副院長:付華13198592375、張明銳(生於1983年6月、成都市彭州市人) 18981906700
4、新都區法院刑事庭庭長:王潔(女)028一68903041
駱才華(女)028—68903043,
李娣(女)028--68903038,
陳潔(女)028—69997367,
梁康028—68903142,
尹雪梅(女)028—68903040,
陳靜(女)028—68903045。
李海辦公室的電話號碼028-62362615/83992546
成都市新都區國保警察:陳晉川 13808228516
新都區斑竹園派出所教導員:譚明15882323020
新都區斑竹園派出所所長:陳曉波13518131181
副所長:文凱13882168628、13882168638
副所長:劉玉林13438023025
涉案人員:
辦案警察:周玉軍13881873226
新都區公安局國保警察曹旭川(音)13982289909
【成都市檢察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區菊樂路216號
總值班室電話:028-87782475
檢察長:呂瑤
副檢察長:王昕、鄧貴傑、陸芙蓉、王漠、蘇雲、胡立新、錢小軍、楊春禧、張志軍。
[申控服務中心]
成都市武侯區百花正街2號,郵編:610041
電話:028-87782696(接待廳)
黃勇、陳揚,辦公室電話:028-87782731
【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區香城南路60號(新都區文廣中心)2樓,郵編:610500
電話:028-83048052,83048065,83045772,83048218
局長:劉楊軍 13908226846
副局長(農技中心主任):張平13666152555,83045728(開除和拒絕恢復駱常勇工作的主要責任人);肖祥勇 13709003966;廖方賢 13551200810;蘭波 13550118508;李自書 13558833223。
八監區惡警 李靜濤
八監區監區長 王鵬
雅安市郵編:625000
雅安監獄電話:0835-2222040 0835-2239825 2239881
安志堅 科長 :013308161870 0835-2239825
新都區檢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香城北路181號,郵編610500
檢察長:孫澤暉13908011161 男,1968.12生,成都市人
副檢察長:
1)葉卿 18981906786,男,1976.4生,廣東電白人;分管刑事案件;
2)喬萍,女,1978.10生,四川省蒲江縣人
3)付琳,女,1981.11生,河南上蔡人
第一檢察部:
1)028--83979033;2)028--83976598
副科長:魏婷 15680821768
檢察官有:李毅 13688029205,鄧強 18081032836,曾輝;
第二檢察部:
1)028—83977313 負責人:王文露 18010693969
2)028--83977313,印夢婕 18602811168
第三檢察部:
1)028-83970153負責人:宋毅 13980464705;
2)028--83992546負責人:鄧燦 13551321097;
檢察官有:王雲春 13518131896
第四檢察部:028—83972368
負責人:薛彤 18981906630,沈向蓉 13881925258;
檢察官有:謝文俐 18981906626;
新都區法院刑事庭庭長:王潔(女)028一68903041
新都區政法委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三倒拐1號
郵編:610500
掃黑辦電話:028--83018339
書記:劉剛毅 13808227813,028-83038202。
副書記:孫輝(公安局長)13908014366,
副書記:張傑(2014年左右任過610主任)。
常務副書記:曾德雷13689015606
副書記巫揚:13730675511
防邪辦:028-83993610,
新都區公安局
地址:新都區金都路127號
政治處
鄭顯麗 15982329567 高俊洪 13980782882 董錦明 18982279698毛宇鳴 18602822881
何志雲 13808235003 成都市成華區府青路二段1號
曹微 18190779128
劉可琴 13808227409 成都市新都區金都街127號
張文祥 15882055557
國保大隊
劉羽西 15882126171 鐘基敏 13908205267 曾剛林 13880000833 陳晉川 13808228516
責任單位及惡人:
龍泉驛區公安分局
德陽監獄(德陽市九五廠)
:
郭偉,
趙偉,
田勇
德陽監獄
:
凌勇前,
譚小明,
牛紹宇,
曹令友,
黎明
新都縣公安局
:
凡太
新都區馬家鎮政府
:
黃衛華
新都區看守所
:
劉繼先
雅安監獄
:
安志堅,
吳雲,
徐安鈿,
王大兵,
李進濤,
袁熙,
成洪炎,
姜志翰,
王鵬,
劉冬,
陳昌
新都區610辦公室
:
劉興勇,
周江
龍泉驛區“610辦公室”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腦班)
:
陳樹濤,
王洪強,
殷舜堯 ,
王秀芹,
包小牧 ,
徐丹
龍泉驛區法院
:
席孝富
嘉州監獄(五馬坪監獄)
成都市中級法院
武侯區檢察院
:
黃勇
新都區國保大隊
:
陳德荃,
譚毅
新都區檢察院
新都區法院
:
陳倫富
新都縣看守所
龍泉驛區黃土鎮派出所
新都區政法委
:
張健蓉,
徐富藝
新都區農技中心
:
張平 ,
周光富,
曾維林,
魏圖根,
范昌金
新都區政府
:
賀欣,
塗金全,
馮靜,
刁毅,
范家堂,
麻渝生,
李華生
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
斑竹園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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