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洪
簡介:
李培洪(Li,Peihong),
男 ,
四十多歲 ,
與妻子王琪彩皆為山東省濰坊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十月,李培洪、王琪彩夫婦多次甩開當局的監控到北京上訪,並寫信給中央,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夫妻倆最後一次到北京上訪後被非法抓捕,當時隨身攜帶的現金九千多元、新手機一部、金項鏈一條,全部被濰城公安分局、局長李軍為首的惡警搜搶去。在這前後,以北宮派出所韓孟傑為首的流氓惡警,把煉功點的電視機、高檔音響等器材全部搶走、私分,非法搶奪私人財產。 濰城區委書記楊衛東(現任濰坊市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政法委書記張××下令李培洪所在上級單位區建委浮煙山管理處從經濟上迫害李培洪,同時密令檢察院徹查他們夫妻倆承包的裝修公司賬目,他們查了一個月也沒找到藉口,幸好當時有些人還良知尚存,故不了了之。他們又下批示讓公司的上級單位以惡人孫林和張立顯等人以莫須有的理由扣留夫妻倆的私人轎車,後賣掉。 一九九九年十月,濰城區北宮街辦、北宮派出所將李培宏、王琪彩夫婦同時勞教,他們11歲的孩子只好寄養在親戚家。王琪彩被判兩年,囚禁在濟南山東省女子勞教所,李培洪先被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又被其單位浮煙山管理處關押了1個月,後被惡警韓孟傑(二零零一年夏遭惡報溺水身亡)和其單位書記尹××劫持到濰坊昌樂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後轉王村勞教所迫害。 從勞教所出來後,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李培洪、王琪彩夫婦再次被奎文北海路派出所惡警從家中抓走,王琪彩因呈現出很重的病狀被放回。李培洪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17天,正念絕食闖出來。因邪惡想再次勞教他,他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八日左右,德州市平原縣國保大隊警察李長忠、張振義、李峰、祝立國、秦楊、焦紅霞破壞了平原縣多個講真相救人的資料點,非法抄走電腦、打印機、刻錄塔多台。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曹曉燕、宋光喜、張吉運、李樹才、王金華、李培紅等。 平原縣國保大隊李長忠為了獲得真相資料的來源,對濰坊法輪功學員李培紅殘酷迫害。寒冷的冬天,只讓李培紅穿一件單衣,光著腳站在桌子上,不讓睡覺,不讓吃飯等等,逼迫李培紅說出機器來源。李長忠配合濰坊市公安局警察對李培紅進行抄家,組織黑材料等,使李培紅被非法勞教二年。同時,法輪功學員張吉運、宋光喜、李樹才也被非法勞教三年,曹曉燕、王金華被迫流離失所。
迫害類型:
騷擾;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非法審訊;
不給穿衣服;
剝奪睡眠 ;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省平原縣公安局合同制惡警李長忠罪惡簿
山東濰坊李培洪王琪彩夫婦遭受的迫害
山東省濰坊市更多弟子被勞教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昌樂勞教所
濰坊市公安局
濰坊市委
:
楊衛東
濰坊市看守所
濰坊北宮派出所
:
韓孟傑
王村勞教所
平原縣公安局
:
李長忠,
祝立國,
秦楊,
焦紅霞,
張振義,
李峰
濰坊區建委浮煙山管理處
:
孫林,
張立顯
奎文北海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15日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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