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濱(洪斌)(洪彬)
簡介:
王洪濱(洪斌)(洪彬)(Wang,Hongbin(hongbin)(hongbin)),
男 ,
48歲 ,
黑龍江哈爾濱市大法弟子。哈爾濱市郵政局司機,家住哈爾濱市松北區。王宏濱先生一九七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出生,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他遭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十年迫害。二零一二年七月王宏濱先生出獄後,去原單位要求恢復工作,被告知已經開除。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王宏濱開車散發真相資料時被人舉報,被綁架到東風派出所,之後送往太平分局,刑訊逼供,讓蹲馬步、手上掛壺。當晚被送看守所,4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先送萬家勞教所集訓隊,後送長林子勞教所四個大隊,那裡陸續非法關押二百多名法輪功學員,所長石昌敬指使各大隊的隊長、教導員進行所謂的“轉化”。王宏濱先後呆過四個隊,在一大隊,強制不“轉化”不寫詆毀材料的人碼坐,為了“轉化率”使用了各種手段:如頻繁調隊、包夾迫害、利用家屬親情“轉化”、甚至還讓父母給子女下跪。各大隊都有不同的生產任務,法輪功學員白天被強迫干苦役,定任務,完不成不讓睡覺,晚上“不轉化”的站到下半夜一點才讓睡覺,晚上如有一名法輪功學員上廁所,值夜人員把本隊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全部叫醒,蹲在地上一排陪著。法輪功學員都被包夾監視,寸步不離。有法輪功學員多次反映情況,等待的是關小號、坐鐵椅子、掛床等迫害手段,由於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們陸續用絕食方式反迫害,很多人都參與進來,之後,長林子擴大了小號並裝了四個鐵椅子,又添加了大量設備,有類似刀剪鉗子、鑷子不知名的器具,還有車。 二零零一年六月王宏濱前後絕食反迫害,五天後,每日上午九點,下午一點各被灌一次,持續灌食近六十天左右被送回家中,同時惡警向不明真相的家屬勒索了五千元。回家後身體恢復,二十天後惡警又把王宏濱綁架到勞教所迫害,王宏濱繼續絕食(前後絕食已多次被關小號,坐鐵椅子),二十天後值班政委怕擔責任王宏濱又被送回家中。王宏濱已被迫害成皮包骨,回家後為了避免再次遭綁架迫害而流離失所。 之後,王宏濱在吉林省烏蘭浩特市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在綁架過程中肛門被惡警踢傷,搶走身上傳呼機、近二百元現金,當地檢察院要給王宏濱構陷罪名,王宏濱絕食抗議,惡警給王宏濱灌鹽水,銬在死人床上,大小便不能下地,腳用螺絲擰上,手銬在床邊,大字形躺在鐵床上。當時是冬天最冷的時候,二十天後醫院看不行了通知哈市的父親,近臘月二十三用車把王宏濱拉回了哈市。 二零零一年五月,四大隊因對大法弟子用各種不人道的做法造成一 些大法弟子絕食抗議,在絕食的第二天所長石昌敬叫人把孔德易、王洪濱、畢志海、金喜貴等絕食的大法弟子強行帶走灌食,灌食的方法是將大法弟子按在椅子上將 管使勁從一鼻孔插進,再將管拔出,再從另一鼻孔插進,再拔出,再插進、再拔出,每個大法弟子都被插二、三次,灌完後的大法弟子都是口吐鮮血。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晚飯,被非法關押在長林子勞教所四隊的法輪功學員開始絕食。二十七日上午,獄警把幾個勞教所認為是帶頭人的大法弟子拉去灌食,灌食時,大法弟子被綁起來,獄卒用粗胃管灌摻了很多鹽的苞米面粥。大法弟子王洪斌被灌時,胃管正插一半時,所長石昌敬說:"插那個鼻孔。"醫生馬上抽出胃管,插另一個鼻孔,灌完後,石昌敬又命令再灌一次,結果王又被灌一次。 當時長林子勞教期已滿一年多,卻不給辦解教手續。接到消息的惡警又把王宏濱綁架到長林子勞教所,直接關小號,銬鐵椅子上。王宏濱抗議這種違法關押和超期迫害的行為,沒有任何人答覆,這次小號除了過年送回一大隊過的年外,之後出小號已是四個月後的夏季,超期關押了八個月。因王宏濱為被迫害死的法輪功學員孔德易(又名孔曉海)要求教養院說明死因,惡警為了報復王宏濱,由濱江檢察院吳軍寫構陷王宏濱的材料,送往太平看守所繼續迫害,同時還有兩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長林子勞教所有近五十多名大法弟子再一次絕食抗議。其中孫紹民,鄒玉蕭、彭振和、薛興業、高科、王洪濱等六人從七月二日絕食至今日(八月二十四日) 已經持續絕食五十四天了,現仍在繼續,六人身體狀況已近極限。 王洪斌曾絕食58天,在八月三十一日勞教所以讓其回家治病的名義把他放出來了,家裡還為此交了5000元的押金,可是在九月二十一日又毫無理由地把他抓回勞教所,押金也不退還。於是王洪斌又開始絕食,直至十月十二日又以同樣的名義把他放出來。 二零零二年六月六日,大法弟子王洪濱被派出所無理抓走,並抄家,現在哈市長林子勞教所,並非法判刑二年。妻子孔繁麗,也無辜被強行抓走,非法送萬家勞教所判刑1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太平法院非法秘密開庭強判王宏濱十年刑期,王宏濱妻子在壓力面前在當天另開民事庭起訴離婚。 二零零三年三月中旬王宏濱被邪惡送往新建監獄繼續迫害(集訓二十天)。 王洪濱被非法判刑十年(刑期2002.07.30至2012.07.29),二零零五年入呼蘭監獄迫害。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被送到呼蘭監獄七大隊二小隊,指導員李友、隊長徐志明指使犯人隋貴和、尚建坤、於濤、趙曉波、孫喜明、張宇巖對王宏濱強制“轉化”,寫所謂“四書”,由於不配合邪惡的“轉化”,這些犯人分成幾組輪流對王宏濱展開攻勢,體罰:站一白天,晚上直接站到兩點,才讓躺下,張宇巖把單獨關王宏濱的監捨窗戶打開,讓王宏濱脫下衣服受凍,王宏濱睡覺被撤掉被子,五點多便起來罰站,王宏濱的腰被踢傷,上廁所有人看著一步一身汗,手被鋼針扎的直滴血,雙腳脫了一層帶血的死皮,身體被摧殘的接近崩潰。 還有一種自制刑具叫反省凳,長約二十多厘米,寬約五厘米,高十多厘米,木制的,坐上去每分每秒的痛苦逐漸增加無法形容,這些犯人多是無期死緩的,說整法輪功學員有的是時間,還給高分,不用干活,改造還順利。每日都有人監視、記錄,除了這幾個指定的人外,不准同任何人說話。為了鞏固“轉化”成果,在十月中旬,李友拿著一份誣蔑的表格質問王宏濱,還教他罵人,當晚李友把王宏濱調到一號監捨,當時隋貴和、張平、於濤、張宇巖、孫義、尚建坤都過來了,把王宏濱打倒在地,王宏濱爬起時頭撞暖氣,他們把王宏濱用繩捆上,用舖板插到後背,又一頓拳腳,是犯人收工後把王宏濱抬上床的。 第二天上午十點前後,監捨沒人,張宇巖、張平、於濤、隋貴和等人把王宏濱棉衣扒掉,拖到水房,兩個架著用水管往王宏濱頭和身上澆涼水,王宏濱接近休克才拖回監捨,由於沒有人性的迫害王宏濱絕食抗議,張平等人把王宏濱綁在床上,把管露在外面給王宏濱灌鹽水直到嘴出血。 這次迫害又持續十多天,大約在十二月左右王宏濱靜提筆寫下嚴正聲明:所有在迫害中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簽上名交給七中隊警察,遞交監獄,他們震驚了好幾天,沒有采取更加殘酷的迫害行為。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王洪濱因晚上煉功,被包夾張宇巖發現,報告黑龍江呼蘭監獄七監區二中隊指導員李友,李友指使犯人張宇巖、於濤、郭長順、劉三、張軍等毒打王洪濱。 二零零六年五月下旬,惡警李友、許志銘又指使犯人對大法弟子高彥海、王洪濱和新來的兩名大法弟子進行了幾天的迫害。 幾年來,在七監區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有大隊長宮旭光、教導員張孝平、一中隊指導員許東、二中隊指導員李友、二中隊隊長許志銘等人,這只是呼蘭監獄十五個監區的一個監區。 王洪斌被超期不放,也被迫害批捕。在“減期”大會上,石昌敬還假惺惺地稱其不願看到這些,事實上都是他一手制造的。 漫長的監獄奴役迫害,白天到車間,每人都定了任務,減不減刑都得干。大約在二零零五年左右,新來隊長崔連慶,心狠手辣,當晚對王宏濱同一名同修體罰,連續幾天後不了了之。 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王宏濱已回到家中,去原單位要求恢復工作,哈市郵政局人力資源部張克地說把王宏濱開除了,楊立偉說:“你別找了,找誰也沒有用,王宏濱這兒說不行就不行,王宏濱們依據勞動法開除的。” 附:參與迫害的部門與人員--哈爾濱市太平區法院審判長:李小京、審判員:王玉蘭、張微、書記員:王琳。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晚九點左右,自稱雙城區公安局警察的一伙人跨管轄區闖到王宏濱家中,他們未著警服未出示任何法律文書將王宏濱綁架,同時將家中法輪功書籍、大法師父法像及電腦等物品搶走,王宏濱被劫持到雙城區拘留所非法關押。據悉是接受所謂上級公安指派違法而為的。 家屬去找尋王宏濱下落,被告知行政拘留十五天,五月二十三日可回家,家屬於二十三日去雙城拘留所接人,又說已轉為刑事拘留,五月三十一日被哈爾濱市雙城區檢察院違法批准逮捕。 大法弟子王洪彬聘請的律師說他的卷宗已到法院,接案人叫:關樹佰。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上午,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宏濱,所謂的檢察院公訴人王桂珍、姜煥章在庭審中提供偽證材料。參與迫害庭審的有所謂審判長雙城區法院胡業林、代理審判員吳樹柏、代理審判員徐靜,書記員范威。 庭審過程中所謂公訴人王桂珍和姜煥章所提供的“證人”沒有個人信息,沒有本人身份證、聯系電話,也沒有“證人”本人按的手印,偽造的所謂的“證據”很明顯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公訴人王桂珍准備的好一大堆所謂“證據”被駁倒,隨口謊說在法輪功學員王宏濱家中搜出來一個一千G的硬盤,王宏濱的辯護律師說:你的證據資料中沒有。然後王桂珍又改口說是電腦裡的硬盤,多次出現這種漏洞百出的現象被法官胡業林當庭斥責。 王洪彬的妻子在辯護中講“法輪大法好”。法官拒絕其辯護,逼迫她簽字,在家屬拒簽的情況下,庭審草草收場。 在九月十三日非法庭審中,律師還指出,我的當事人是哈爾濱市區的人,即使當事人犯了罪,也應該由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審理,雙城法院無權受理。 在沒有任何證據及事實的情況下,在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雙城區法院誣判王宏濱九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哈爾濱市雙城區法輪功學員趙海軍二審維持一審冤判八年,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與法輪功學員王宏斌、姜維民一起被劫持到呼蘭監獄。王宏斌被冤判九年,姜維民非法刑期待查。 在監獄中這些年,王宏濱身體一直不好,近期血壓高達280∼300。有獄警捎信說:“王宏濱狀況很不好,已經安排自己的後事了。”家屬找相關部門要求辦理保外就醫。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監獄七監區趙隊長給家屬來電話聲稱:他們沒有迫害王宏濱,讓他去醫院看病他不配合,這幾天家屬還要到相關部門要求辦理保外就醫。 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在外界打電話和家屬介入的情況下,獄警帶王宏濱去了公安醫院,也沒通知家屬。七日,又轉回呼蘭監獄。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勞教;
迫害親屬;
非法判刑;
關小號;
摧殘性灌食;
吹涼風;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手銬/腳鐐;
細繩綁五花大綁;
坐/鎖在鐵椅子上;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體罰;
水牢;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打罵;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剝奪睡眠;
不給穿衣服;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關押;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非法提審;
非法審訊;
非法強制離婚;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惡人舉報;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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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公訴人王桂珍
呼蘭監獄七監區趙隊長:15046777746
還有一個隊長:13206560099
責任單位及惡人:
呼蘭縣公安局(呼蘭區公安局)
:
於濤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太平分局看守所(道外看守所)
長林子勞教所
:
石昌敬
雙城市公安局東風派出所
北太平分局
雙城市檢察院
:
王桂珍,
姜煥章
哈爾濱太平區法院
:
王琳,
張微,
王玉蘭
哈爾濱新建監獄
呼蘭監獄
:
尚建坤,
孫喜明,
孫義,
崔連慶,
張宇巖,
隋貴和,
李友,
許志銘,
張平,
趙曉波
雙城市法院
:
胡業林
道外區法院
:
李小京
烏蘭浩特市檢察院
哈爾濱市郵政局
:
楊立偉,
張克地
濱江檢察院
:
吳軍
雙城區法院
:
吳樹柏,
徐靜,
范威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2日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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