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紅文
簡介:
姚紅文(Yao,Hongwen),
女 ,
37歲 ,
浙江省大法弟子,原余姚市公路管理段路政管理員。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因到北京上訪在當地看守所遭非法刑事拘留、治安拘留,被非法抄家。又遭單位非法待崗,停發工資,二個月後上班單位一直拒發工資。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六日到北京上訪途中,在當地被攔截,綁架到當地看守所遭非法刑事拘留,期間遭插胃管和竹筒灌食25天,灌得全身浮腫後無罪釋放。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強迫到寧波市洗腦班遭迫害。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二日直接在單位綁架至浙江省莫干山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的高壓和誘騙下遭受洗腦迫害,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 二零零二年四月因不寫保證書被單位非法剝奪競爭上崗的考試權利,現已被迫下崗失去工作。被非法長期監管。 整個夏天都把錄音機通宵放在姚紅文的床頭播放。反復播,反復放,長年累月,直到惡警自己厭煩為止。有時,整個樓層好幾個房間同時播放,那刺耳的高音喇叭、惡毒的誣陷謾罵,好似“文革”中“文攻武斗”的紅衛兵宣傳車,把恐怖高壓的氣氛營造到了頂峰。特別是原指導員陳蘊理錄制的錄音帶,尖利、刺耳,毛骨悚然到了極點。 姚紅文曾被灌食數月,最後奄奄一息才送到醫院。一個豐腴秀美的女人最後給迫害的成了一架骷髏,有次一個看到她洗澡的包夾說:太可怕了!身上肋骨歷歷可數,比非洲難民還嚇人!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八點三十五分,浙江省余姚市法院強行對戚長星、姚紅文、黃桂娣、陳珍和、王春燕、余志英、邵紅妮七名本地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 非法關押期間,七名法輪功學員被剝奪通信權,受到警察的哄騙恐嚇以及身心折磨,惡警動用各種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八點三十五分,余姚市法院在第十八號庭非法開庭,審判員、公訴人各三人,審判長盛輝,主要公訴人周永飛(音),李春富律師出庭,還有三名本地律師。開庭之前,余姚市法院裡外特警重重,便衣重重,黑車重重。門口警衛對參加出庭人員嚴格檢查,家屬被搜身,正義律師被要求翻查公文包,並有專人錄像。但看出惡人心虛,有女法官從家屬身邊經過拿書擋臉。開庭時,庭內有大批便衣混充,保安數名。 余姚法院的違法惡行包括: 一、公然違反法律程序。余姚市法院在開庭前均未通知七名法輪功學員,並在律師沒有到齊的情況下強行開庭,開庭現場無陪審團。 二、不尊重法輪功學員,漠視人權。開庭時法官多次打斷法輪功學員發言,對其像死刑犯一樣戴手腳鐐銬,後經律師爭取當庭解銬。下午,年齡最大的法輪功學員陳珍和(女)出現昏倒休克病態,法院仍舊強行讓已無法說話的陳珍和躺在推床上出庭。 三、法官公然藐視法律,不尊重律師。多次打斷辯護律師發言,全然不聽中國維權法律條款,甚至不願意為律師作方言翻譯。 四、法官不尊重家屬。開庭時上、下午均有家屬因為律師正義辯護鼓掌、直言法庭不公而被審判長盛輝趕出法庭。 五、公訴人捏造所謂“人證”、“物證”構陷法輪功學員,偽造法輪功學員余志英的簽名。在現場播放錄像時,僅以某位法輪功學員私家車攝像截圖作為誣告依據,先不說此視頻是否經人工修改,僅憑肉眼觀看就漏洞百出,在場家屬認為根本無任何說明效力。同時,公訴人還冠冕堂皇地串通寧波市鑒定中心某位女警為其作非法鑒定,該女警自稱資質頗深卻無任何證明。 最後余姚市法院宣布擇日審判。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家屬接到余姚法院通知,稱寧波中級法院裁定維持二審結果--姚紅文、余志英、王春艷非法秘判五年,黃桂娣四年半。過程中,無判決書及任何法律程序,只有所謂“裁定”。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抄家;
綁架/劫持;
誘騙/利誘;
非法勞教;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摧殘性灌食 ;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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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莫干山勞教所
:
陳志英,
陳蘊理
浙江莫干山女子勞教所
余姚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24日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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