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正蘭
簡介:
黃正蘭(Huang,Zhenglan),
女 ,
57歲 ,
重慶市長壽區大法弟子,家住重慶市長壽區八顆鎮梓潼村三組。渡舟八顆鄉農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2次被關押,二零零零年被判刑4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被非法勞教2年,二零零九年二月又被綁架、被非法勞教,送重慶沙堡女子勞教所迫害。非法勞教期滿後,黃正蘭又被劫持入精神病院迫害(八顆鎮派出所李姓所長指揮所內警察與八顆鎮政府合謀將法輪功學員黃正蘭非法關在晏家精神病醫院迫害。李姓所長在回程路上醉駕撞死一位老翁肇事逃逸,被晏家群眾圍捕繩之以法;遭撤職查辦、被判刑五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底,黃正蘭去北京上訪。卻被綁架。在駐京辦裡,他們搜走她身上的五百元現金(交給了八顆政府),把她送到八顆派出所拘留兩天,要她寫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書”,她不寫,就把她帶到長壽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後,又帶回八顆派出所,關了三天才釋放。回家不到十天,八顆政府把她騙到長壽黨校臨時開設的“學習班”,強行洗腦半個月,並把孩子、爺爺拉來作籌碼,在恐嚇、威逼欺騙高壓下,強迫她編造謊言,她承受不住壓力、違心的寫了所謂放棄修煉的保證書。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二日,黃正蘭按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到北京依法上訪,申訴法輪功利國利民的真實情況,卻被長壽區法院枉判四年。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她去北京上訪,又被綁架。在回重慶的火車上一直把她銬在床上。鳳城鎮官員車小琴同八顆鎮婦聯孫小梅兩人,把她拉到廁所強行搜身,收走了七百元現金,說給政府。到達八顆派出所,用手銬把她銬在長木椅上。政府書記周劍(音),對她一陣瘋狂的拳打腳踢又辱罵。下午把她關進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起,她們又一次絕食絕水抗議,約一個星期後,看守所增調武警把她們女學員戴上腳鐐手銬,有的把手反在背後銬上按在地上灌食。黃正蘭被銬在刑床上(共三次)第一次是二零零一年元月底,第三次是二零零二年元月份;四肢固定四個點銬在刑床上。一群人壓住她四肢及頭部強行灌後,又把她關到禁閉室裡,一直銬到床上。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二日早上六點多鐘,她在禁閉室遞飯的窗口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所長張傑等幾個警察帶幾個刑事犯提來刑具,把她迅猛推壓在床板上。隨即張傑用腳膝蓋跪壓在她背腰上。不停的用拳頭猛擊她背心。下邊兩人拉住她腳銬上大腳鐐。同時上邊一刑事犯用被蓋裹住她頭後,又坐在她頭上不停的罵。上了腳鐐後又將手與腳交叉起(騎馬狀),再用最小號的土銬夾銬在雙手腕上,後再用麝香虎皮膏封住她的嘴,這樣銬起既不能站立又不能躺,只有歪坐起。直到晚上七點多鐘,雙手紅腫發紫帶黑色,照看她的人擔心會出事,看到獄警查房就喊。獄警就把小土銬換成大土銬,可是被小土銬陷凹進成兩條坑一直凹起,稍不留意,大土銬一下滑進坑裡,一陣鑽心的劇痛,又銬了三天,不能站臥,只能歪坐一會兒。直到五月二十一日,才把她們從戒毒所拉回看守所,我們又被關到大監捨。在看守所,把她關禁閉室四次(其中關特號禁閉室兩次)。 一天晚上,她和殷淑琴一起背《洪吟》詩,被李獄警聽見開門進捨抓住她倆的頭發,使勁往“床”邊角鐵上猛撞,她倆都被抓脫很多頭發。五月三十日,她們又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看守所指導員陳經明和周林進監捨,叫刑犯把她拖進特號禁閉室後,陳經明用拳頭猛扎她背、頭,背部扎幾塊血紫綠色,把她銬坐在“文明椅”上後,用擦地的髒布塞她嘴。“文明椅”又稱“嬌嬌椅”,有點像小孩坐的“轎椅”,但只是個框架,坐的部位是一個圓框框(用於拉屎尿),圓框下面放個便盆,坐之前將褲子脫半截,據說在她之前,從未對女性動過此刑具。手和腳四個點銬著,兩腳是固定死的大夾銬,上螺絲帽擰緊,腳一點也動不了,手稍微能動,一間特號禁閉室安裝兩個“文明椅”,背後,各靠近牆一邊一個,固定死的。 二零零二年元月一日,又把她和馮平拉到特號禁閉室坐“文明椅”,一坐又是三天。寒冷刺骨,她們只穿了一件毛衣,兩件單衣和褲。又冷又餓,手腳紅腫得像饅頭。放回監捨後一天多,下肢、腳都是冰涼麻木的,小腿及腳沒啥知覺。 二零零二年元月中旬,她們十幾個法輪功學員又一次絕食抗議,絕食一周後,又把她和馮平銬在刑床上灌食,所有的刑具都用完了,幾天連睡覺都是戴著刑具。她們仍不屈服,所長張傑下令,把她和馮平的手拉到頭上方反銬著,整個身體拉直又銬了兩天半,劇痛的無法言表,尿順著身軀橫流。發洩的灌,胃裝滿了湯從嘴裡倒流出來,鼻框、喉嚨被膠管插出血。解銬後頭兩天手及臂一點不能動彈,碰著痛得要命,雙手紅腫血紫發綠。就為信仰真善忍,去北京討公道,她被判刑四年,丈夫承受不住種種壓力,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逼迫與她離婚了。二月五日,所長張傑和另一獄警把她押送到重慶女子監獄(永川)路途中所長張傑向她道歉說工作所迫,叫她諒解。在監獄裡,強迫她背監規、打報告、承認自己是罪犯,強迫她編造犯罪事實認罪認錯,寫三書等等。不打報告不許上廁所,站、臥、坐、行都是要按她們的要求,派人隨時監視著。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滿期釋放後,八顆鎮六一零、派出所多次上門騷擾她,甚至半夜上門騷擾。從此便成了長壽區八顆鎮政府官員的眼中釘,每逢過年、“十一”等日子就對其騷擾甚至綁架。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早上六點多鐘。八顆鎮六一零頭子陳小紅帶領鄒建明、派出所李志榮等一群人闖進重慶市法輪功學員黃正蘭家到處亂翻,搶走幾本書,把她綁架到派出所,陶志遠等人就捏造事實,編造“證據”來定她兩年勞教,隨後將黃正蘭關進看守所20天,見她仍堅持自己的信念,於十月十九日把她拉到重慶茅家山女教所。在路途中,她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警察拳打腳踢,上嘴唇被打破流血,後來嘴唇、臉腫十幾天,右邊臉腫得高過鼻尖。到勞教所,胡亂的剪掉頭發,扒光衣服,套上囚服就拖進後樓三小間(黑屋)裡,幾個打手(吸毒犯)宣布勞教所的“規矩”。十月十九日、二十日兩天晚上十二點過後,拉她到過道上在地上睡兩夜,幾天後又搬到前樓三小間,那小間寬約一點五米、長兩米多,是樓梯間過道改裝的,小間四周是黑色膠皮封的,上方有拳頭寬,約一尺長的窗透光,約十五瓦的白熾燈泡,室內陰暗,冬天潮濕,夏天悶熱。吃喝拉撒都在小間內,晚上將墊絮展開半疊舖地上睡覺。馬桶就在腳邊,她睡覺時,包夾坐在她頭邊(一邊一個),翹起二郎腿坐著,一只腳在她頭上方,一只腳在她嘴邊。二十四小時包夾輪班監控,睡覺時只能平臥或面向包夾側臥、睡覺規定姿式。她睡熟了睡姿不符她們的意,多次被打醒且謾罵,強迫她天天寫思想匯報,不寫不讓睡覺,還要求按包夾的想法寫。強迫背監規。 二零零五年十月,黃正蘭第一次進勞教所的頭幾天,讓她坐了幾次凳子,見她不馴從,就取消“正坐”。過後八個多月一直沒讓她坐凳子(過年過節例外),強迫她打報告、背監規、寫思想匯報,強迫她軍姿、軍蹲等,否則不許上廁所,整訓幾天看他們沒有轉化的念頭,就取消軍姿。根本不讓坐,連吃飯都強迫蹲起吃等,若絕食抗議,馬上灌食。每天只有蹲,甚至半天、一天蹲起不許換腳。倒在地上就遭到包夾狂風暴雨的拳打腳踢,每天早上五點半鐘起床洗漱完就開始,一直到半夜十二點。 黃正蘭曾遭受一次野蠻灌藥,由獄警胡小燕指揮,幾個“包夾”人員共同操作,黃被按在地上,手腳被按住,肚子上坐一個人,喉嚨及鼻子被捏住迫使嘴巴張開。但黃正蘭仍然咬緊牙關,“包夾”用牙刷硬撬,撬斷兩把牙刷,終於撬開,藥灌下後,黃正蘭全身亂擺亂抖,喉嚨發出叫聲,無法控制。 有一次大隊長譚清月來視察小間時,對包夾說,嚴格整訓,但要注意安全。譚走後,包夾劉承玲(重慶北碚人)解釋說:“老大下話了只要不出命案怎麼做都行。”俗話說,十指連心,那滋味無法形容。 包夾把大法師父的名字寫在紙上,地上,把她拉來推去的踩並侮辱。有幾次扒開她的衣服,在她身上、衣上寫罵大法、罵師父的髒話。一次她絕食抗議她們無休止的折磨,惡警趙媛媛立即叫來幾個包夾強行把她按倒在地上灌,又撬斷一把牙刷。多次抓起頭發往牆上、地上撞。鐘明菊用鞋底擊打她頭頂,劉承玲用板凳扎,用拳頭擊打額頭、胸部、抓住她頭發往下拉後用手肘猛擊她背心。譚力怡(合川人)經常用手指撣她眼球,痛脹得要命,體罰還有長時間的俯臥撐,臥起不讓起來,長時間蹲馬步,金雞獨立(一只腳著地,兩手平身)。有的罰用盆子盛滿水,放在頭上頂起,雙手護著盆子不許動。苟小霞(重慶江北區人)經常拈起她的肉皮擰轉,冬臘月天,他們經常往她頭上潑涼水,多次牽起衣領往貼住背心倒涼水,強行脫掉她的鞋襪,經常不許她洗臉腳。 十月份入所洗了一次澡後,十一月、十二月份都沒有洗過一次澡頭,不許換衣,連內衣褲都不許換洗。到二零零六年元旦,才讓她用小塑料桶打一半桶冷水,洗頭洗澡洗衣一起做,規定十五分鐘內完成,不到時間就硬要她穿衣,結果只洗了頭,身上剛擦好肥皂就強行讓她穿衣。包夾罵著,把髒衣服塞在洗澡水裡拉她回小間。直到過大年二月份才洗了澡、頭。過後都是一個多月洗一次,就是到六、七月份大熱天也是二十幾天才換洗一次。強行她看邪黨影視,強行看誹謗大法的書、光碟等。派兩個幫教來強行洗腦。 二零零六年六月,換了個包夾瞿小穎觀察她兩三天,見她不多言語,就跟另一個包夾說,這個給她加點壓力,哪有轉化不了的?一上午不許她換腳的蹲起,倒了就亂踢亂掐,抓起頭發往地上撞。值班隊長綽號小老虎的姓韓,把她從地上揪起來抽耳光,過一會大隊長蘇暢來了問,她指出包夾打人,蘇大吼:“哪個打你的到醫院去檢查,查不出傷痕你還得負責。”每天長時間蹲、體罰,睡覺周身都痛。早上起床時腳著地時腳心鑽心的痛,後來從腳掌直到臀部像患坐骨神經痛一樣,一走路腳跟及腿扯起痛。 在小間每天約二十小時的軍蹲,腳背與指尖淤血呈血、紫綠色一直未消,轉到大監捨,因十八個人住一間,他們下班回捨就很擁擠,就讓她站起,這樣蹲的時間減少了,腳趾間淤血塊就慢慢褪變為幾條紅線條,直到她回家後很久才徹底消失。期間只因為黃正蘭不願放棄“真善忍”做好人的權利,遭受勞教所警察的多次毒打,受盡種種凌辱和身心摧殘。起初的兩個月幾乎每天遭到包夾人員的暴打,遭受一次野蠻灌藥,一次野蠻灌食。灌藥由惡警胡小燕指揮,幾個包夾人員共同操作,黃被按在地上,手腳被按住,肚子上坐一個人,喉嚨及鼻子被捏住迫使嘴巴張開。但黃仍然咬緊牙關,包夾用牙刷硬撬,撬斷兩把牙刷,終於撬開。藥灌下後,黃全身亂擺亂抖,喉嚨發出怪叫,無法克制,惡警命包夾抬黃去醫務室,在抬的過程中包夾在黃身上又揪又掐。除了打、罵、人格污辱,還有長時間地站、蹲,幾個月不讓洗澡,做下蹲(一次上千個),不許正常睡覺,晚12點睡算是早的,兩點、三點、四點才讓睡覺時有發生。不管多晚睡,早上五點就得起床,有時剛睡著幾分鐘,包夾人員就把她弄醒,說去上廁所,其實就是折磨她,不讓她睡。在遭受身心雙重折磨的同時,黃還被迫干包糖的活,包糖時也是一律蹲著包。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黃幾乎沒有坐過。勞教所無休止的對她殘酷迫害了九個多月,都無法改變她對真善忍的信仰,無奈將她保外就醫。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將她釋放。可回家後,八顆政府六一零、派出所經常監控她,多次上門盤查。 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黃正蘭回家,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點多鐘,重慶市法輪功學員黃正蘭從菜地裡摘菜回家,還沒到家門口,被村長車懷兵、幾個蹲坑的便衣男子圍過來,其中有惡警張樂、司法員代尚銀等抓住她的雙手,前拖後推,她奮力反抗,衣服都扯開了,連她背心上都糊些泥土,把她硬抬上車,拉到重慶市渝北區望鄉台度假村三樓關起學習(洗腦)。第二天(好像是十月六號)中午,長壽八顆政府司法員代善銀,韓祖廉,武裝部長操展躍等五男一女來了,說是接她回家,結果把她直接拉到長壽宴家精神病院,幾個人把她抬進住院部關起來了。在精神病院主任譚劍、醫生鄧傑參與迫害,是迫害的幫手。期間,八顆政府官員到她娘家去,要她弟媳(當時她弟不在家)簽字作證,說證明她從前就有精神病,弟媳很震驚“從沒聽說姐有過精神病”,堅決不簽字。關了二十七天於十一月二日下午,八顆政法委書記(六一零頭子)李金雲,韓祖廉等三人才送她回家。 二零零九年元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鐘左右,她在八顆農貿市場發真相資料,被八顆派出所惡警張樂(音)等人綁架,將她雙手反向背後,背向拖,在公路上拖幾百米遠,拖到派出所銬在牆上。在看守所關二十九天,周梁泉,劉東紅兩警察給她造材料,又非法判她兩年勞教。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黃正蘭被拉到重慶江北石馬河女教所(原茅家山女教所拆遷的),路途中她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劉東紅和另一女孩用擦車的髒毛巾捂住她的嘴,中午拉到女教所四大隊,進大鐵門後,他們不停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惡警大隊長胡小燕對她頭頂猛擊一拳,不停的罵,包夾把她拉到牆邊用不干膠封住她嘴,繞頭纏了幾圈(過後這封口膠一直放在她住的小間裡,多次封她的嘴),過後把她拖到工具房,胡小燕指著敲鼓的大木棒說,“你再吼,我用那大的個棒棒打死你”。強行扒光衣服搜身,套上囚服,剪發,把她的牙膏,洗發水,衛生巾全收走了。穿的棉衣兩件用水泡兩三天後才給她,惡包夾陳志、胡灝對我說“我們都是勞教學員,來都來了,聽話,現在都是文明管理,不像從前那樣打人了。”叫她軍姿站好,她堅決不從,她們就踩住她的腳尖,踢腳,並說,到這裡來了,有的是辦法叫她聽話。胡小燕命令把三樓小間快讓出來,一會兒拖她到三樓小間,她們一路上踢,在她身上亂揪,亂掐,亂抓後,陳志去向趙媛媛表功“你看到的塞,我們還是做得可以塞”。 在小間,包夾骨干丁霞,王延軍叫她站軍姿,她不聽,點名時趙媛媛給丁霞(北碚人)使個眼色,丁霞下令要她站好,他們不理,丁霞破口大罵,抓住頭發往牆上,地上撞,“學徒”石梅(南岸人)也會當幫手,兩人暴打一陣,她呼口號,用封口膠封住她的嘴,不允許她上廁所。下一班的包夾王延軍(梁平人)也如此。把她摔地上,往地上潑水,貼身衣褲都浸濕了,風吹起冷得打抖,幾條濕褲穿起晾干的。 四大隊的包夾,都要進行專業培訓,還要進行“包夾知識”筆試。在小間呆兩個半月時間,幾次來例假時,沒有衛生巾,衛生紙很少,王延軍、丁霞說,不蹲就不允許給她找衛生巾、紙,私下說,誰給她的話,就狀告到隊長。剛入所時好心人送的一個衛生巾、紙也事先拿走了,她只得把睡褲撕碎(撕墊絮)當衛生巾用,換了監管隊長,調她到大監捨後,才解決此窘態。 邪惡無法改變她信仰,將她保外就醫,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中午將她釋放。 八顆鎮六一零頭子李金榮和司法員韓祖廉、但智容等三男一女,直接拉她到長壽宴家精神病醫院住院部二樓關押,醫生主任譚劍說“再繼續煉功就別想出去了。而且不許任何人來探視她”,她悄悄寫狀紙狀告李金榮,寫時被譚劍撞見,六月二十四日將所有的紙、筆、寫的材料等全部抄走,她去要,倒把她捆在長木椅上,並吩咐所有護士,如再發現她寫什麼,就把張型芬(維權上訪者,至今已關六年了)的全部收走,並在黑板上一直標起“黃正蘭,張型芬謝絕探視”,連家屬的電話都不允許接。強迫她天天吃藥,不吃的話,立即捆起灌。她多次要求通知女兒、親屬接她出去,都不許,只許政府來接。關了十一個多月,於二零一一年元月五日上午,八顆政府才將她接出醫院。 重慶市長壽看守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所長張傑、副所長陳建、干警羅學萬、周建、 石管理、羅管理,還有外號叫李黑管、還有個女惡警陳孝碧(專門非法關押女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凶手。 大法弟子俞幸容、黃正蘭等多人都曾被強迫連續站軍姿、軍蹲近四十個小時;惡警胡曉燕明目張膽的說:“我有的是時間慢慢整”。惡警將他們認為“思想反彈”的法輪功學員重新關進小間整叫“炒回鍋肉”。回家後,惡人見黃正蘭仍不放棄修煉真善忍,就繼續騷擾,使其無法正常生活,不得已她只好遠離了家鄉,流離失所,工作住宿無法保障。甚至到千裡之外去騷擾她的女兒。由於地方政府官員長期上門騷擾,不明真相的弟弟黃正平對她多次反復的遭受迫害更加抱怨和抵觸,侄兒侄女也不理解。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早上8點鐘,黃正蘭在公交車上,將翻牆軟件送給鄰座(後知此人是便衣警察林俊),希望他明真相,得救度。但他非但不聽,反而伙同吳斌、蒲學淵等人將她劫持到重慶市渝北區龍山派出所。在派出所裡,惡警對她拳打腳踢,扒光衣服搜身,搶劫現金兩千多元以及其他私人物品。當晚就被劫持到重慶市渝北區一碗水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裡,黃正蘭拒穿囚服,被看守所姓王的所長拳擊。我抵制勞役,拒絕下蹲,被看守所姓溫副所長拳腳相加,打得我頭暈、眼花、惡心。 二零一七年八月,重慶市渝北區法院枉判4年,同月被劫持到重慶市女子監獄。 重慶市女子監獄的絕大部份“包夾”,是惡警唐安智從詐騙罪犯中挑選出來的。中共邪黨為了欺騙世人,在監獄中掛“心理健康矯正輔導服務中心”的牌子。被枉判後,黃正蘭被劫持到重慶市女子監獄一監區。在監區1樓,“包夾”們強行搜身、逼問個人信息後,分入監捨(一般每個監捨最多關3個法輪功學員)。 重慶市女子監獄的絕大部份“包夾”,是惡警唐安智從詐騙罪犯中挑選出來的。中共邪黨為了欺騙世人,在監獄中掛“心理健康矯正輔導服務中心”的牌子。 被枉判後,黃正蘭被劫持到重慶市女子監獄一監區。在監區1樓,“包夾”們強行搜身、逼問個人信息後,分入監捨(一般每個監捨最多關3個法輪功學員)。 警察授意“包夾”,對黃正蘭宣示所謂的“規矩”: 第一:除吞口水外,一切言談舉止必須向“包夾”請示報告; 第二:不許說話,不許用眼神向法輪功學員傳遞信息; 第三:每天必須按時、按規,至少寫一份思想匯報。否則,不許洗漱,不許睡覺。 第四:睡覺必須按規定姿勢,期間不許上廁所; 第五:每天必須看誹謗、誣陷法輪功的書籍與錄像,對警官與包夾的提問,必須有問必答。否則,不許上廁所; 第六:洗漱、上廁所、睡覺等,除向“包夾”打報告外,必須說或寫誹謗大法和師父的話。 入監第一天,黃正蘭拒背監規,惡警通宵不許睡覺。610惡警與“包夾”罪犯沆瀣一氣,采取各種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下面是黃正蘭遭受的迫害: 1.不准洗漱 入監後,從二零一七年九月三日起,在重慶高溫、悶熱情況下,不准黃正蘭漱口、洗臉、洗澡;持續時間長達一個月。據“包夾”講,另一位70多歲法輪功學員楊明素,也至少有一個多月不准洗漱。 2.罰坐 迫害之初,惡警授意“包夾”,強迫黃正蘭每天超過20小時,以一種固定姿勢坐在小板凳上。由於長時間坐著不能活動,臀部皮膚潰爛,血浸透褲子。 3.罰站 罰坐失效後,惡警授意“包夾”,每天強迫黃正蘭床前站“軍姿”。稍有晃動,包夾就踩腳趾尖。長時間的罰站,導致腳掌出現紅腫、發脹。後發展到小腿、大腿,走路、穿鞋都吃力費勁。 4.反復灌輸,強迫洗腦 邪惡為了達到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信仰的目的,強迫法輪功學員每天看誹謗、誣陷法輪功的書籍與錄像在18個小時以上。在惡警唆使下,包夾還把罵大法、師父的話寫在坐板上,強迫法輪功學員屈從,還要求有問必答。 重慶女子監獄的惡警唐安智,追隨中共邪黨的迫害政策,每天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思想匯報”,並授意“包夾”把修改得面目皆非的“思想匯報”,說是法輪功學員的本意。 在黃正蘭拒絕轉化,拒絕邪惡“五書”的情況下,惡警誆騙她寫遵守監規紀律的假保證書。後來,當她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後果後,就徹底的不做違心的所謂“作業”了。 5.饑餓 由於黃正蘭抵制邪惡,不寫所謂的“思想匯報”,惡警察唐安智就下令減少她的飯菜,讓她饑餓難耐,每天午飯、晚飯0.5兩。 6.不准入廁 邪惡的610警察,不准法輪功學員入廁,讓屎尿拉在褲襠裡。其罪惡目的是:侮辱法輪功學員的人格與尊嚴,摧殘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出賣良知,背叛大法。“包夾”在惡警的授意下,從早上9點到晚上12點間,不許黃正蘭上廁所,要想入廁必須罵師父、罵大法後才許可。據“包夾”任治宇講,重慶市萬州區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田怡鳳,兩天不准入廁,多次屎尿流在褲子裡,還多次被敲打。 7.剝奪睡眠 從二零一七年八月踏進這個罪惡之地開始,監獄方面為了讓黃正蘭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強迫她每天只能睡2-3個小時,甚至1個小時。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凌晨2點左右,102監捨的近70歲的法輪功學員楊明素昏倒在地,驚醒了值班警察,命人把她架到監獄醫院。在醫院裡,楊明素把實情告訴了醫生,監獄才規定晚上12點睡覺,早上5點起床。 因楊明素把實情告訴醫生,後遭“包夾”百般刁難。二零一九年五月,調到老弱病殘的四監區繼續遭受虐待,長期坐在過道裡。與黃正蘭同去監獄醫院輸液四監捨的病犯說:楊明素至少有一個多月沒洗漱洗澡,全身很臭很髒。 8.冷凍 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在寒冷的冬天,邪惡的610警察,只許法輪功學員穿2件單衣,蓋3斤薄被。並規定睡覺時薄被只許蓋到肩膀位置,露出頸項與頭部。睡覺時窗戶大開,更有中毒深的“包夾”,拿著冬帽對著黃正蘭的臉使勁扇風。二零一七年的冬天,在邪惡的迫害下。黃正蘭的手腳因凍瘡潰爛。腳掌化膿穿孔,晝夜鑽心的痛脹,直到次年三月下旬才好。 9.謾罵與羞辱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日,惡警唐安智值班。因為她收到了的法輪功學員的勸善信以及海外的真相電話,不但不思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她把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集中,站在台上,用骯髒、惡毒、下流的語言謾罵詆毀大法、羞辱法輪功學員的人格與尊嚴。訓斥後,竟然要求法輪功學員鼓掌。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黃正蘭結束四年冤獄從重慶女子監獄回家。回家後,黃正蘭住在八顆街道梓潼場的一處漏風漏雨的破房裡,從事打掃廁所的工作,每月工資只有900元,遠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八顆政府和長壽610的人員多次上門騷擾,並收買安排鄰居對她嚴密監視。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重慶市長壽區八顆鎮政法書記李果帶著派出所的3個警察和鎮防范辦的一個女工作人員到黃正蘭家。他們聲稱是來“關心幫助”黃正蘭,說黃正蘭家房頂爛了,他們來查實一下。黃正蘭正要帶他們上房頂,沒想到這4個人根本沒有看房頂的意思,而是進屋後自個拉過凳子坐下來,一個警察帶著攝像機攝像。李果說他們是來“教育”黃正蘭的,並叫防范辦的那個女工作人員做記錄。李果說黃正蘭最近給他郵寄真相信了,接著誣蔑法輪功。黃正蘭說:信其實不是她寄的,法輪功是正法。李果惱羞成怒,揚言要把黃正蘭送到洗腦班去。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黃正蘭因講真相被惡人舉報,八顆鎮派出所非法抄家。在此次綁架前幾天,黃正蘭步行到渡舟去,八顆街道一個副主任帶隊一路跟蹤黃正蘭到渡舟。當時叫來了兩輛警車停在附近,渡舟街道人員也出動了,後放棄了對黃正蘭的綁架。 黃正蘭已被構陷到重慶市江北區法院,將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中旬非法庭審。檢察院建議判刑3年,如果交2000元的罰金就判兩年八個月。 二零二三年七月黃正蘭結束兩年多的冤獄後,遭到當地街道人員的頻繁騷擾及經濟迫害,至今不停。八顆街道人員在黃正蘭家門前安了兩個攝像頭,二十四小時監控她。以劉乙為首的八顆街道人員更是多次帶警察上門騷擾她。 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黃正蘭原本應得的每月一百左右的獨生子女老人補助費、四年累計的約五千元被強行轉給法院,抵扣此前被法院勒索的罰金。這使得黃正蘭原本一貧如洗的經濟更加困難,只能靠給人做家政掙個幾百元維持基本生存。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八點,黃正蘭到梓潼村三組圍子灣參加前夫母親的喪事。梓潼村干部吳世波、梅中梅就開車到圍子灣對黃正蘭進行跟蹤監視。直到晚上七點,黃正蘭吃完晚飯後離開,他們一直開車尾隨黃正蘭十來裡路。網格員陶梅也參與了當天的監控。他們的監控引起了在場的民眾的反感,一個做飯的廚師氣憤地說:“這些人正事不做,一天只曉得欺負好人。”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罰蹲;
軍訓;
送入精神病院;
洗腦/送洗腦班;
騷擾;
綁架/劫持;
摧殘性灌食 ;
逼迫放棄信仰;
毒打/毆打 ;
人身侮辱 ;
罰站;
剝奪睡眠 ;
單獨關押;
揪頭發撞牆 ;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強行施藥 ;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戴腳鐐/連體腳鐐 ;
關禁閉;
銬在某處上 ;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監視/跟蹤;
非法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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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1、八顆街道辦
黨工委書記:鄧軍
辦事處主任:劉洪英
黨工委委員、政法書記:李果
郵編:401225
地址:重慶市長壽區八顆街道蓮花街26號
2、八顆派出所
警察:車堯
郵編:401225
電話:023-40794222
地址:重慶市長壽區八顆街道陶顏路
3、長壽區政法委
書記:王身高
副書記兼610 頭頭:周懷念
610 成員:華昌義
郵編:401220
地址:重慶市長壽區桃源大道11號
4、重慶市江北區法院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金港新區29號
郵編:400025
院長:樊非
5、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
檢察長:梁經順
公訴人:劉捷、李凱華
迫害單位信息:
1、八顆街道辦
黨工委書記:鄧軍
辦事處主任:劉洪英
黨工委委員、政法書記:李果
郵編:401225
地址:重慶市長壽區八顆街道蓮花街26號
2、八顆派出所
警察:車堯
郵編:401225
電話:023-40794222
地址:重慶市長壽區八顆街道陶顏路
3、長壽區政法委
書記:王身高
副書記兼610 頭頭:周懷念
610 成員:華昌義
郵編:401220
地址:重慶市長壽區桃源大道11號
重慶市長壽區八顆鎮政府、政治委(610)迫害法輪功的負責人:
張志偉:電話:13436156066
鎮長:鄒世明:電話:13608374372
廖明勝:電話:13983368419
重慶市長壽區八顆鎮派出所警察:黎偉 郵編:401225
重慶市長壽區惡警惡人錄:
(政法委書記)王代律
(公安分局)王道成,邱昌良,向全林,鄭素雲,楊樹林,石茂馳,陶競中(已遭報應身亡)
(渡舟派出所)李證,黃志勇,車奎,蘇路偉,袁碧波,鄒勇,蔣達友,李本容,楊劍
(法院)趙蓉,趙志軒,朱興樹,傅學英
(渡舟鎮黨委/政府)唐賢明,程義,任德元
(渡舟村民)張建波,向火全
所長李皖渝
副所長刁效蘭(警號5032004)
四大隊惡警:
大隊長譚清月,警號5032125;
教導員舒暢,40多歲,警號5032050,其丈夫在四川省成都附近某地稅局工作;
副大隊長胡曉燕,28歲左右,警號5032130,畢業於重慶師范大學中文系,家住沙坪壩區師院附近某小區,宅023-65350850和023-65360850;
代文娟,警號5032135;
鞏固組頭目陳彥雁,28歲左右,警號5032193,畢業於重慶警校法律大專;
攻堅組頭目陳小琴,26歲左右,警號5032159,畢業於重慶大學法律系;
隊長謝瓊,警號5032127;
趙媛媛,警號5032176;
高虹,警號5032084。
長壽區精神病醫院
醫 院 院 長:劉 康 電話:023-40711228
精神科主 任:譚 劍 電話:023-40712711
主治醫生:鄧 傑
戒毒科電話:023-40712861
辦公室:王建明 電話:023-40711723 023-40714337
責任單位及惡人:
重慶市公安局
重慶市江北女子勞教所
:
蘇暢
茅家山女子勞教所(重慶市女子勞教所)〈重慶市沙堡女子勞教所〉
:
陳小琴,
胡曉燕 ,
趙媛媛,
譚清月,
鐘明菊,
丁霞,
陳志,
譚力怡,
陳穎,
胡灝,
石梅,
苟小霞
茅家山女子勞教所
:
胡小燕
長壽看守所
:
陳經明,
周林進,
張傑,
陳建,
羅學萬,
周建,
李黑管,
陳孝碧
永川女子監獄
長壽610
:
操展躍,
劉興利
茅家山女子勞教所
:
劉承玲
重慶女子監獄
:
唐安智
石馬河女子勞教所
:
王延軍
長壽區法院
重慶長壽區610
:
代尚銀
晏家精神病院
:
譚劍,
鄧傑
望鄉台洗腦班
重慶長壽區政府
:
車懷兵
八顆“六一零”辦公室
:
但智容,
李金雲,
吳世波,
陶志遠,
鄒建明
八顆派出所
:
周梁泉,
張樂,
陳小紅,
劉東紅
江北區法院
八顆鎮居委會
:
李金榮,
韓祖廉
八顆鎮派出所
:
李志榮
八顆鎮政府
八顆鎮610
鳳城鎮政府
:
車小琴
八顆鎮婦聯
:
孫小梅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27日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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