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女大法弟子
簡介:
長春女大法弟子(Changchun,Nu:dafadizi),
女 ,
年齡未知 ,
2000年冬天,長春女大法弟子踏上了西去的客車。在車上,她拿出一張真象資料塞給一個旅客,誰知卻被旁邊坐著的警察搶了過去,後來他們把她送到了市公安局,把她交給了一個三十歲左右的警察。他們走後,這個惡警就開始追問她傳單得來處。她不說,他就一頓拳打腳踢,後來又來了一個彪形大漢和一個矮個子的年輕警察,他們軟硬兼施,比問她傳單是哪來的。她不說,他們就說:“不說,扒她的皮!上邊有令,打死白打,法輪功沒地方告狀。” 他們見她不說,就給她戴上手銬,隔著一張放滿了東西的床,把她銬在牆的高處,她無法雙腳站立,只能一只腳抬著,用另一只腳腳尖支撐著整個身體,那種艱難是沒有經歷過的人無法想象的。並且,只要她站不直他們就打她。 約有三個小時,天漸漸地黑了,他們把她放下,開始讓一個女警察搜她的兜,搜出一百元錢,遞給了男警察,他們看了看她說:“我們不搜,到看守所他們也搜。”說完他們把她送到了看守所。看守所這群家伙先是把她搜了一遍,然後就把她關進牢房。號長又把她全身搜了一遍。 號長姓陳,總是勒索別人。只要她煉功,她就領著人打她,有一天,無論她們怎麼打她她都是煉,她們就喊來了管教,給她戴上了腳鐐。第二天接班的女管教更是邪惡,給她換上了一副大腳鐐連同手銬連在一起,使得她的頭和腳幾乎挨上,難受至極。 號裡的女管教還對號長說:“以後她再煉,你們就狠狠地揍她。”副所長也說:“煉就狠點揍。” 就在這樣陰森恐怖的牢房裡,她共呆了十七天,後來被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動教養院。 在長春黑嘴子女子勞動教養院裡,長春女大法弟子熬了整整一年零三個月,被用過五次刑,都是被使用電棍電。當時,她全身被電得沒有幾處不起大泡的,臉和脖子全是水靈靈的大泡。有一次是兩個管教,用兩根電棍,前後把她夾在中間,同時向她發起攻擊。一個是王蕾,另一個是大隊長閻立峰。她們電完後又問她:“你還把今天這事告訴別人嗎?”可見她們做賊心虛。她們一旦施完酷刑後就開始強行洗腦。 她整日沒黑沒白地干活,整天做手工藝品。而且還給她們每個人定產量,完不成就扣分,每天干活基本都是十七八個小時。從早上四點起床到晚上十點收工,不放棄修煉的格外加兩個小時學習時間,一天下來真是頭昏腦脹、筋疲力盡。 干這些活勞教所把她們藏在一個隱秘之處,在廁所裡干,這樣上面來檢查,來人也不會知道。一旦來人檢查馬上讓她們撤離,並且把衛生搞好。上面一來人檢查,勞教所的管教就領大家到外面做游戲、跳舞、唱歌等,還讓一些人看書。而對於那些堅定的大法弟子,就把她們藏在小號裡。目的是怕揭穿她們的陰謀。一來檢查,食堂的伙食就改善,若是有電視台的記者來采訪,她們就安排人說一些事先教給的話。而一旦有人揭露她們的丑惡罪行,她們就在她們面前歇斯底裡地大喊大叫,罵個狗血噴頭。 因她不放棄修煉,她們隨意給她定罪。說她抗拒改造,加期三個月。 在2001年4月,她終於走出了那個魔窟。然而,她回到家的日子裡仍是不得安寧。不法人員到她家周圍監視她的行動,不到一個月,派出所的惡警就帶著三個人到她家進行騷擾,逼她按手印、寫保證。不到兩個月,鎮政府610官員也來過二次讓她寫保證。 2003年10月,村主任氣勢洶洶到她家無事生非,不讓她出門。而後派出所又來2名警察到她家進行騷擾。 2003年11月份,市司法局下來三個人由鎮政府領著又到她家對她進行威脅恐嚇,使得她一家不得安寧,給她丈夫和孩子都造成極大的精神傷害。特別是她被非法勞教期間,她年齡幼小的孩子竟然學會了抽煙、打麻將、喝酒,他試圖用這些東西麻痺自己的感情,以減少對媽媽的思念,和心中的痛楚。
迫害類型: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電刑;
非法勞教;
騷擾;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毒打/毆打;
長時間吊拷;
威脅/恐嚇;
洗腦/送洗腦班;
戴腳鐐/連體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一位農村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
王蕾
更新日期: 2006年11月4日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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