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春明
簡介:
高春明(Gao,Chunming),
男 ,
年齡未知 ,
1999年7月20日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鄉政府及派出所經常到高春明家騷擾。2000年2月鄉政府和派出所將高春明綁架。夜間他和其它大法弟子睡在地上,白天在公路上清雪。 一天早上鄉黨委書記杜通和問他法輪功好不好,當他回答“好”時,他就用空心拳猛擊高春明小腹。一天傍晚,副書記仉某要求他選擇法輪功與惡黨。高春明選擇法輪功並寫出書面材料時,仉某用手中電筒敲打他頭部並邪惡的說:“這哪是黨員寫的。” 1999年11月份他進京上訪,遭錦州便衣警察綁架,並遭到錦州一處警察用手銬反銬毆打。 1999年12月份被舒蘭警察送往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勞教一年的非法關押迫害。整天坐板舖,有時看陷害法輪功的光盤。 2001年1月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三年。 2001年2月份,要求法輪功學員寫“三書”。2001年5月份左右,勞教所開始“嚴管”迫害,不許與親屬接見。強行坐馬路牙子,看誹謗法輪功的書籍。如果不看不寫思想匯報,管教就用高壓電棍電擊,夜間不讓睡覺。由於他不寫“三書”,姓王的管教體罰他站著,並邪惡的說:今天不寫,明天也過不去這一關。第二天,惡警對所有不寫“三書”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毆打、電擊。 有一天,他要求撤回所寫的“三書”和“思想匯報”,大隊長帶領兩個姓王的和一個姓金的管教,還有一個剛從部隊轉業的管教,用腳踩他的背部,用狼牙棒毆打,並邪惡的問:能不能做好。還有一次,管制我們的一個周隊長,手拿高壓電棍逼迫他誹謗師父,直到他做了不該做的才停止電擊。
迫害類型:
手銬/腳鐐;
電擊;
非法勞教;
騷擾;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毒打/毆打;
罰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舒蘭市善良農民李繼峰屢遭毒打折磨
錦州警察對我的迫害經過
吉林省舒蘭市部份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弟子名單
責任單位及惡人:
歡喜嶺勞教所(吉林市勞教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4日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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