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20日,大法弟子隋淑蘭去哈爾濱證實大法,被抓回後送到肇州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隋淑蘭被十廠公安分處勒索1200元。
迫害類型: 勒索錢財;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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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石油公司采油十廠 肇州縣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6日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