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裡
簡介:
王英裡(Wang,Yingli),
男 ,
48歲 ,
新賓縣大法弟子,永陵陡嶺林場的職工。1999年至今,新賓縣政法委書記即610辦公室頭子宋俊林及其指使下的公檢法系統、廣電宣傳部門不法人員,對新賓縣各鄉鎮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手段卑恥,毫無法律程序可言。眾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判刑,勞教,抄家,罰款,下崗,流離失所。據不完全統計,四年來全縣法輪功學員被勒索錢財近二百萬元之多,被迫害致死二人,致殘十三人;非法勞教三百多人次,非法拘留四百多人次,被迫流離失所六人,開除公職多人。下面是一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實例: 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迫害,王英裡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抓至新賓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後又送撫順市“轉化班”進行洗腦,並罰款4千多元錢才將其放回。 1999年12月,王英裡再次進京上訪,又被抓至北京看守所,因拒不配合惡人的無理要求,滅絕人性的惡警將王英裡衣服扒光並送至地下室冷凍長達48個小時。惡警見其仍堅強不屈,就對其大動拳腳,並用電棍電他。但這些都絲毫沒有動搖他對大法的堅定。王英裡的堂堂正氣令惡警膽寒,只好將其釋放。 2000年12月31日下午三點鐘左右,王英裡再次進京上訪,在北京的天安門廣場,幾十個法輪功學員打開了一條巨型橫幅,長九十九米。天安門廣場上,幾十個人在拿著巨型橫幅向前行進。幾十秒後,展開的橫幅被警察搶走了,打橫幅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 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對他們進行非法判決。法輪功學員都當庭質問法官,對自己做無罪辯護。可貪贓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納,將他們分別非法判了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的“刑事裁定書”(2001)二中刑終字第1473號。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是:審判長:劉雲、代理審判員:周建忠、代理審判員:高亞莉、書記員:冷濟光。秘密判刑三年半,王英裡被關押在凌源監獄生產五監區。 王英裡被分到一大隊急加工車間,強制在鏜床服勞役。 2004年6月,王英裡走出凌原監獄。 2002年,陡嶺林場的所長王興文、書記李艷英,非法將王英裡從陡嶺林場開除,使他失去了工作。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罰款;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電擊;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又有六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遭惡報
王英裡天安門廣場打巨幅橫幅遭非法判刑
天安門廣場展巨型橫幅 二十七人被非法判刑
遼寧新賓縣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事實
遼寧省凌源市第一監獄部份被劫持的大法弟子情況
5名在天安門打橫幅的大法弟子被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非法判刑
遼寧省新賓地區部份被抓學員名單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賓縣政法委
:
宋俊林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
:
冷濟光,
劉雲,
周建忠,
高亞莉
凌源第一監獄
陡嶺林場
:
王興文,
李艷英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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