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大法弟子
簡介:
霍林郭勒市大法弟子(Huolinguoleishidafadizi,None),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是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大法弟子。2000年開始修煉大法,修煉後他整個人都發生了奇妙的變化、身心受益非淺。曾因去北京上訪,被單位非法開除下崗。 2003年他再次被江氏集團所迫害、被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惡警非法綁架、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勞動教養。 2003年五月份,他被公安局派出所惡警跟蹤綁架,惡警們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對他拳打腳踢,幾個惡警瘋狂的撲上來將他反背手銬子,把他綁架到市公安局安保大隊進行非法審訊,他不配合他們的審訊並向他們講真象,公安局又將他綁架到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到看守所,他開始絕食抗議,絕食後的第七天,公安局局長、政委下令進行強行灌食(從鼻孔插管),幾次灌食導致鼻孔、喉嚨、胃管嚴重受傷出血,嘔吐後,鮮血和胃粘液吐了一地。他們又在食物(苞米面粥)中加了大量的食鹽,食鹽經過傷處疼痛難忍,食管、胃如同被燒烤的一樣。 他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後,惡警對他進行“審訊”,他強烈要求無罪釋放,並指出刑事拘留是非法的、超期更是違法的,公安局法制辦主任卻說:“對你們法輪功咋整都不違法”。公安局長說:“這是上級批的……”。就這樣他被非法拘留了79天(法律規定最長期限30天)。 後來他又被非法勞動教養,被綁架到內蒙古圖木吉勞動教養所。記得剛到圖木吉,惡警就給他來了個“下馬威”,罰站、辱罵、強迫他認罪,寫“三書”,遵守所規所紀。因為他不服從,惡警們惱羞成怒,四五個惡警輪流拳打腳踢,將他多次打倒在地,惡人宋晶下令把他關進“小號”(禁閉室)將他一只手銬在暖氣管上,他雙手被反背銬在暖氣管上(身體成十字架性,坐在木板床上),讓三個勞教人員輪流看管。不到四平方米的“小號”常年不見陽光、陰暗潮濕、陰森恐怖,各種各樣的蟲子在裡面繁衍生息,爬在地上、爬到床上、爬上他身體、鑽進衣服裡,奇癢無比。 由於雙手被手銬長期銬著,所承受的痛苦真是難以言表。一直到第七天,惡人又把他帶到辦公室觀看錄像進行強制洗腦;接著又采取“車輪”戰術不讓他睡覺。這樣惡人又把他折磨了十天,見他仍不“轉化”,又將他實行隔離,指使三個猶大對他進行“包夾”十天,灌輸邪惡思想,見他還不動搖,又將他第二次送進“小號”,銬在暖氣管子上整整折磨了四十七天。惡人見硬的不行,就找他談話來軟的,承認打人是違法的,他見其有點誠意,就寫了一封遵守所規所紀的保證書(後來他才意識到他受騙了),這樣惡徒才將他放出“小號”分到一中隊。 當天一中隊的隊長根本不管他的身體如何(當時他身體非常虛弱),強令他出工干活,惡人見他態度堅決,就讓他在室內打掃衛生,並強迫他背誦《司法部23號令》,因他不配合,宋晶下令將他第三次送進“小號”,此時已是初冬季節,“小號”裡特別冷,到了晚上溫度降到零度以下,他還沒換棉衣棉鞋,還沒有被褥,連衛生紙都不給,白天吃不飽,晚上又不能睡覺,有時連上廁所都不讓去,有的大法弟子給他送東西,惡人不但不讓送,還無理打罵。就這樣在“小號”待了七天七夜,他同意背23號令後惡警才把他放出小號,又對他實行了嚴管隔離、不讓他接觸其他大法學員、不讓學法、不讓煉功。 他在被非法拘留和非法勞教期間,他不配合所謂的“審訊,不承認非法拘留、非法勞動教養,堅決不寫“三書”、不轉化,當勞教所利用家屬做他的“轉化”工作時,他堅決不為親情所帶動,就這樣邪惡的招數一一破滅了,他終於在師尊的呵護下闖出了勞教所。
迫害類型: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拘留;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戴背銬;
非法審訊;
摧殘性灌食;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人身侮辱;
關小號;
洗腦/送洗腦班;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嚴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一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圖牧吉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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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靖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2日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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