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珍
簡介:
梁啟珍(Liang,Qizhen),
女 ,
48歲 ,
鐵嶺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梁啟珍和丈夫同時被抓,家裡只留下一個十一歲的孩子。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二日,梁啟珍和丈夫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警察綁架,後劫持到調兵山派出所,並沒收800多元錢,後關押在調兵山看守所,被調兵山國保大隊判勞動教養一年半,關押在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二年大明鎮派出所兩次到梁啟珍家抄家,抄走大法書40多本,罰款4200元,從她丈夫工資中扣除,每月只剩250元工資。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八日梁啟珍被鐵嶺縣公安局的惡警非法抄家,並非法把她關入拘留所。後被非法判三年勞教送入了沈陽馬三家子勞動教養院。 梁啟珍被抓後的第九天,她的父親由於承受不住這種打擊帶著悲憤的心情離開了人世。 二零零五年調兵山警察天天來梁啟珍家敲門,抓她丈夫,孩子害怕,被迫離家出走,當時孩子只有十五歲。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份,董隊長、姓唐的等四、五名警察把梁啟珍拖到庫房裡,用兩個銬子抻了她一天半。 大隊長周謙罰梁啟珍站軍姿,每天最少兩小時,經常是半天,站了78天。踢、打嘴巴、罰蹲、罰站那是經常的事。 迫害時間待查,大法弟子梁啟珍被迫害的腰疼,走路都困難,馬三家勞教所女二所劉勇逼她參加軍訓走步、跟上隊伍,她跟不上,把她拽到屋裡打十多個嘴巴子。 梁啟珍丈夫是一名團級軍官轉業,修煉法輪大法,警察抓他,他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六年死在馬路邊上。死亡原因不清。 二零零七年八月梁啟珍從教養院回來,在網上尋找孩子,兩個月找到他,當他見到梁啟珍大哭一場,告訴她這些年他吃了無數的苦。 至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止,和普犯關在一起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二大隊:鄒秀菊、張麗蘋、程華、梁啟珍、李鳳君,楊秀芳。(二分隊)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公安分局惡警非法抓捕大東區法輪功學員張秋萍、小蔡、宮鳳玲、宮鳳新、宮貴琴、梁啟珍、皇姑區丁麗華、郭明等法輪功學員。目前,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大東區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她到沈陽一同修家串門,被沈陽大東區派出所張謙等警察綁架,沒收她900多元錢,判一年零九個月勞動教養,關押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對於新到馬三家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方法是平時坐在小塑料凳上,有的教室是坐木椅子,每天收看洗腦錄像或聽洗腦講課等。有時還干一些重體力活,五、六個人抬一台電動縫紉機;有時裝卸大捆布,輕的二、三十斤,重的六、七十斤,抬到屋裡碼上垛。其他的法輪功學員被分成兩個小分隊,在工廠車間縫軍警服,干不同的工序,有裁剪的,有縫制的,有打號碼的。 走廊裡有欄板寫著所有法輪功學員的名字與表現(也就是“轉化”程度及聽指揮的程度)。有紅旗的是優秀,每一個紅旗代表著每月減期五天,黃旗代表每月減期四天,藍旗不增不減,黑旗代表不“轉化”的,每月給貼一個黑旗代表著每月加期五天。 二零一五年十月,遼寧省調兵山市大明鎮法輪功學員梁啟珍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今年五十八歲的梁啟珍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功,分別於二零零零年、二零零四年、二零一二年三次被非法勞教,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奴役折磨。 鑒於所有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所犯以上罪責,皆因江澤民一手造成,梁啟珍本人對他們暫不起訴,一切由江澤民負全部責任。梁啟珍要求最高檢察院立案調查後依法懲辦江澤民。
迫害類型:
抄家;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軍訓;
毒打/毆打;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抻刑;
罰站;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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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周謙,
劉勇
大東區公安分局
鐵嶺縣公安局
調兵山市610
調兵山市大明派出所
調兵山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10日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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