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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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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菊

簡介:
蘭菊
(None,Lanju),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蒿城市大法弟子。

李國力、蘭菊夫婦,被關押在蒿城市看守所,被獄警指使的犯人毒打,總共被罰款一萬零七十元,一輛轎車被公安局政保科李文五勒索來自己開著玩,沒有任何手續與憑證。李國力與妻子蘭菊被迫流離失所三年,家中的三個孩子,最大的才十二三歲由年邁的岳父照顧。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非法罰款非法關押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蒿城市迫害事實及惡人惡報

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家莊市公安局地址:石家莊市元南路66號,郵編050021<br>市公安局總機查號台:0311-86862114<br>石家莊市公安局局長劉勝89663001(2016年5月新上任) 許震俠 常務副局長 89660007、13785187777<br>魏宗廣 紀委書記、督察長 89660016 13931888801<br>副局長李新樂(主管迫害法輪功),89660009、13785182188、13503112599<br>李新樂的哥哥李清樂13582123368,已退休。<br>李新樂兄弟李偉樂 13785183799、辦公電話:67903870<br>單位: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石家莊分所合伙人律師<br>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槐安西路卓達中苑大廈A座四層<br>石家莊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王輝 : 李文五
蒿城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4日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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