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秀傑
簡介:
羅秀傑(Luo,Xiujie),
女 ,
53歲 ,
遼寧省撫順章黨地區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五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她嚴格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修煉,遇到矛盾找自己,凡事先考慮別人,身體上的所有疾病在不知不覺中完全消失。一九九九年七月,羅秀傑為法輪功上訪,被撫順公安望花分局警察綁架到撫順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幾天後,羅秀傑與同修們到望花區的公園裡煉功,又被撫順公安望花分局警察綁架、關押一個月。 一九九九年九月上旬,撫順公安望花分局警察將她綁架、劫持到章黨洗腦班,逼她放棄對法輪功的修煉,未遂後,將她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 二零零一年十月,羅秀傑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在天安門前雙手高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被警察綁架,關押到北京大興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被撫順駐京辦事處劫持回撫順市,又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三點鐘,中年女士羅秀傑,在家被綁架。由省公安廳副廳長坐鎮,撫順市公安局楊文君局長帶隊,國保支隊隊長彭越指揮二十幾名惡警秘密包圍羅秀傑家,早晨六點半闖進羅秀傑家,綁架羅秀傑及丈夫商曉光、妹妹羅秀列、妹夫江德新、女婿張波同時被綁架。並大肆抄家,搶去的財物其中有計算機五台、打印機兩台、手機多部、新大法書、資料、光盤多箱、真相手機三十多個,汽車一輛,還將丈夫商曉光的糧店購貨款一萬五千元搶走。還有其它財物。 望花區法院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和十日開始庭審。並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初下判決。張德艷(三年半)、王玉梅(三年半)、穆國棟(三年半)、孫海峰(三年)、於淑賢(四年)、尚麗萍(四年)、池秀華(四年)、羅秀傑(三年半)、姜德新(6年沈陽判)。被非法關押於撫順市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張德艷、王玉梅、穆國棟、孫海峰、趙積偉、池秀華、尚麗萍、羅秀傑等九人集體上訴。 由於法輪功學員的抗議——集體上訴,望花區法院將案件轉到撫順市中級法院去審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勞教;
抄家;
非法審判;
非法起訴;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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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遼寧省公安廳
撫順市公安局
:
楊文君
撫順公安一處(撫順市刑警大隊)
:
彭越
撫順市看守所
馬三家教養院
東洲區法院
望花區檢察院
望花分局
撫順市中級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24日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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