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星敏(興敏)
劉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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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劉星敏(興敏)(Liu,Xingmin(xingmin)),
女 ,
26歲 ,
河北省三河市法輪功學員,三河市水電五局職工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與中共相互利用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劉星敏去北京上訪,被拉到石景山體育館,然後接回三河。回到家,晚上單位(水電五局)書記范勇讓到辦公室看報紙,寫“保證”,被拒絕。單位領導又在辦公樓辦“學習班”,每天“學習”,逼迫單位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並收繳大法書。因她不放棄修煉,單位派人在小區門口值班,二十四小時監控,不許法輪功學員出大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誰出大門就打電話給派出所來抓人。後來單位允許法輪功學員出大門,但派兩個人跟著。單位還非法收繳了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二日,劉星敏去天安門為法輪功鳴冤,被綁架,送回三河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因惡黨開“兩會”,怕人去北京上訪,又無理加了十五天。她隨身帶的二百多元錢被惡警搜走,家人來接時被勒索罰款二千元(沒開收據),還讓家人寫了“保證”。北城派出所的閆建樹抄家抄走了大法書,順手拿走了她家的單放機。 二零零零年劉星敏和十幾個法輪功學員在外晨煉,被北城派出所的警察在身上狠踹一腳,到派出所後,警察逼迫她們跪下,並用電棍電每個人,還說了很多難聽話,到晚上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水電五局領導衛張民、安忠找她“談話”,用允許她上班(這之前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單位非法逼她下崗了),利誘她放棄修煉。因不放棄修煉,她被非法開除工職。當時她才二十多歲,單身,造成個人生活和家庭嚴重傷害和影響,也制造了家庭矛盾。單位還株連九族,不讓家人上班,也不許家人外出打工,在家看管法輪功學員。以此制造家庭矛盾和仇恨,利用經濟和家庭雙重壓力迫使她放棄修煉。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劉星敏與姐姐上街途中被閆建樹看到,閆上去糾纏,隨後幾名惡擎來到,謊稱送民政局院內轉化學習,將其連夜送往唐山勞教所。三河市水電五局書記吳利銘等人配合北城派出所參與綁架。 在勞教所,劉星敏絕食抗議被“關小號”迫害,並有兩個犯人看管。期間被強制洗腦、高壓恐嚇、體罰、野蠻灌食、不許睡覺、打罵、利用恢復工職(謊言)等手段逼迫放棄修煉。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北城派出所惡警閆建樹在水電五局家屬樓大門口蹲坑,堵截上街回來的法輪功學員劉星敏。當時其家人極力阻止,閆建樹抓住劉星敏的棉襖衣領不放,糾纏多時。見此情景,閆建樹便打電話給派出所。一會兒,北城派出所所長趙永康便帶幾個人趕來,強行將劉星敏綁架。 劉星敏因絕食抗議關押,被灌食時從鼻子裡灌進去,灌完後,抽出的白塑料管被血染成了紅色,有的鼻子和胃都腫了,插不進去管,惡警和惡徒們就逼著喝,不喝就掐鼻子,捏嘴,用勺撬牙,嘴都流血了。 繼非法綁架周秀蓮、吳志今、王淑麗送勞教所之後,在市委副書記李宗義(此人一只眼,嗜好麻將,毫無人性)的指使、逼迫下,三河市公安人員變本加厲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水電五局領導李華、吳利銘、李娟、馬來喜等人積極配合北城派出所,街道辦人員於七月十九日晚十一點半到她和單位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收繳身份證,企圖綁架。法輪功學員堅決抵制這種違法行為,第二天執法人員才撤離。事後水電五局,三河居委會分別派兩人在小區內值班,監控法輪功學員。水電五局的馬來喜還編造謊言欺騙民眾說“法輪功要去北京”,以此借機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到所謂“敏感日”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就會被騷擾。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到十一月二十五日(惡黨十八大期間),水電五局領導派兩人值班監控法輪功學員。期間的一天晚上,劉星敏姐姐沒在家,值班人員胡小梅、劉靜、楊小梅晚上九點多去她家敲門,詢問其大姐,當劉星敏告知他們姐姐在她家時,她們不但表示懷疑,還面帶不悅。
迫害類型:
摧殘性灌食;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關押;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勒索錢財;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電刑;
關小號;
洗腦/送洗腦班;
剝奪睡眠;
體罰;
騷擾;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監視/跟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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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河市法輪功修煉者受迫害案例
在河北省第一勞教所的所見所聞
三河市使用卑劣手段非法勞教大法弟子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三河市北城派出所
:
閆建樹
唐山開平勞教所(河北省第一勞教所)
:
魏群,
周俊明
三河市公安局看守所
三河市燕郊鎮610
:
李宗義
唐山開平區勞教所
:
魏濤
三河市水電五局
:
劉靜,
張衛民,
安忠,
李華,
吳利銘,
馬來喜,
胡小梅,
楊小梅,
范勇
三河市水電五局社區居委會
:
李娟
更新日期: 2023年2月5日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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