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菊平
簡介:
李菊平(Li,Juping),
女 ,
年齡未知 ,
華容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下旬華容縣法輪功學員李菊平北京上訪,她由當地派出所劉良才(該所教導員)和單位的領導接回來直接送到本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罰款3000元之後取保候審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零年三月,華容縣公安局政保科大隊長陳良華只因她煉法輪功就被非法關押到縣拘留所強行洗腦,支付非法關押期間每一天的生活費30來元。610”辦家人寫保證書才回家。 二零零一年農歷臘月二十二的夜晚,李菊平被當地派出所的劉良才騙到了縣拘留所。當時她們只有母子二人在家,孩子膽怯的一同前往,後來孩子流著傷心的淚回家。 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李菊平回娘家看望生病的父親,第二天好友相約到幸福鄉圍墾村增員,村民發現一本書《九評共產黨》。當地村干部舉報說是她倆所放。她們被非法綁架,送到縣拘留所。在“訊問”之中,國安大隊的葉建明還動手打人逼供,在沒有確切的“證據”之下,進行非法抄家。並已“同伙結案”的罪名轉至縣看守所。 對於這不實的罪名她倆拒絕簽字,幸福鄉派出所的李明華就指使監獄裡的牢頭狠打她們。她們身上的錢財(監票)被牢頭全部拿走,每個星期還得上賬(要親人送錢到看守所),否則就要遭到牢頭毒打。非法關押一個月之後罰款5000元(罰款沒有開收據),做個好人還得親人擔保才能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五點半左右,插旗鎮專管法輪功人員李學祥帶著國安人員張浩、季軍來到大法學員李菊平工作地點(茶樓),拿出搜查證命令她回家配合進行搜查,大法學員拒絕了這一非法之舉。 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星期天下午3點20分左右,華容縣插旗派出所指導員吳奇和蔣志輝兩人從所在地開車到岳陽市,並聯系到法輪功學員李菊平的兒子後,約好只到小區外面見面(法輪功學員李菊平現住岳陽市帶孫子)。見面後,相互問候中,發現輔警蔣志輝在拍照,法輪功學員李菊平立即制止了他們的行為,問清了他倆的姓名,並給他們照了相,並告知他們這種行為是騷擾,法輪功學員是真正的好人,是最守法的公民,這是對好人的迫害。他們連說:沒事,沒事。就讓法輪功學員李菊平回屋了。 但是,他們叫法輪功學員李菊平的兒子跟媽媽說:什麼“二十大”召開,不要到外面跑。他們這種行為嚴重的騷擾了法輪功學員及家人,侵犯了人權。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星期二下午4點左右,法輪功學員李菊平和丈夫從外面回家,剛進家門,華容縣插旗派出所自稱張某(法輪功學員李菊平要求告知警號來人說是:073360)和蔣某(協警)兩人可能等候在所住宅小區多時,馬上就敲門騷擾。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非法罰款;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親屬;
惡人舉報;
謊詐;
非法勞教;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抄家;
毒打/毆打 ;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74398.html#24319222518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50645.html#22101022421
湖南華容縣法輪功學員近期遭受的迫害
我因修煉做好人而屢遭迫害的經歷
湖南岳陽華容縣李菊平、姚秋蓮無端遭綁架
責任單位及惡人:
華容縣公安局
:
李明華,
葉建明
華容縣幸福鄉派出所
:
劉良才,
李明華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3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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