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強
簡介:
潘強(Pan,Qiang),
男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通河縣大法弟子。2002年4月25日黑龍江省通河縣清河林業局在邪黨書記包淑華,局長田喜軍,政法委書記王軍(死亡),(610)頭子李有和,公安局長張少波,副局長王守祥指揮安保大隊長金振庭,刑偵大隊長叢彥錄帶領干警趙忠書、李延森等7-8名干警對潘強家及女潘晶華家非法抄家將潘強家電視機、VCD、放像機、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搶走。並將潘強及女兒潘晶華非法抓捕,關押在清河看守所。 潘晶華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後放回家中,被強行扣除費用240元。潘強由刑拘變逮捕,關押三個月後因證據不符被法院駁回,罰款3000元,費用1200元。放回家中。 2003年潘強在講真相時被通河縣公安局拘留15天罰款3000元放回家中。因潘強兩次被抓捕,68歲妻子田玉梅大法弟子受精神打擊下,於2005年5月離開人世。 2004年2月21日,大法弟子齊祥娟、潘強、金淑蘭等10人自帶鍬、鎬等工具,義務清理通河縣新民村東側公路上的冰雪。他們連續干了三個白天後,清理出了很長一段路面,緩解了交通阻塞的情況。 2004年2月23日上午,他們正在清理路面上的冰雪時,通河縣交警隊巡邏警察通知通河縣公安局,國安科科長蔣建東帶領通河縣第2、3派出所全部警察,將10名大法弟子非法綁架到通河縣看守所。惡警又伙同通河縣610惡徒將7名大法弟子非法綁架到“轉化班”並分別勒索每人2000元至4000元,逼迫寫“三書”放棄信仰“真、善、忍”。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勒索錢財;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關押;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8/214050.html
三個月綁架至少450人 江氏群體滅絕仍在繼續(一)
大法弟子義務清掃路面冰雪 反遭惡警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黑龍江省通河縣610辦 電話: 0451-57423292
610轉化班 電話: 0451-57424615
610辦公室 電話: 0451-57431615
黑龍江省通河縣公安局局長辦公室 電話: 0451-57422895
黑龍江省通河縣看守所 電話: 0451-57422657
電話: 0451-57422603
責任單位及惡人:
尚志市葦河林業局610
通河縣公安局
:
蔣建東
通河縣看守所
黑龍江省清河林業局
:
王軍,
田喜軍,
李有和
通河縣610辦公室
清河林業局公安局
:
金振廷,
趙忠書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22日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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