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淑蘭
簡介:
金淑蘭(Jin,Shulan),
女 ,
57歲 ,
黑龍江省通河縣大法弟子。2004年2月21日,大法弟子齊祥娟、潘強、金淑蘭等10人自帶鍬、鎬等工具,義務清理通河縣新民村東側公路上的冰雪。 2004年2月23日上午,他們正在清理路面上的冰雪時,通河縣交警隊巡邏警察通知通河縣公安局,國安科科長蔣建東帶領通河縣第2、3派出所全部警察,將10名大法弟子非法綁架到通河縣看守所。惡警又伙同通河縣610惡徒將7名大法弟子非法綁架到“轉化班”並分別勒索每人2000元至4000元,逼迫寫“三書”放棄信仰“真、善、忍”。 她現(2004年4月)被非法關押在通河縣看守所,遭惡徒國安科科長蔣建東親自打罵,並指使看守所中的刑事犯毒打,戴上看守所中最重的手銬腳鐐,揚言“交待情況要判三年勞教,不交待也要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份以來第三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去她家粗暴敲門,擾的鄰居都不得安寧。金淑蘭給她警察退休的侄子打電話說了情況,侄子給第三派出所打了電話,並讓姑姑去一趟,說就是問點事,啥事沒有。金淑蘭上午去了一趟,兩個年輕小警察接待她,並對他們粗暴的行為表示抱歉(當時所長正在開會),還問她煉不煉法輪功了,怎麼煉?金淑蘭回答他們煉,沒多久就讓她回家了。下午,幾個警察受第三派出所所長劉培敏(原國保大隊隊長)指使,又去金淑蘭家把她強行帶到第三派出所,給照相、取脫落細胞做DNA和讓簽字。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勒索錢財;
毒打/毆打;
手銬/腳鐐;
威脅/恐嚇;
打罵;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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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黑龍江省通河縣610辦 電話: 0451-57423292
610轉化班 電話: 0451-57424615
610辦公室 電話: 0451-57431615
黑龍江省通河縣公安局局長辦公室 電話: 0451-57422895
黑龍江省通河縣看守所 電話: 0451-57422657
電話: 0451-57422603
責任單位及惡人:
通河縣公安局
:
劉培敏,
蔣建東
通河縣看守所
通河縣610辦公室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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