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鳳媛
簡介:
裴鳳媛(Pei,Fengyuan),
女 ,
四十多歲 ,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於2002年9月5日對4名大法弟子進行了非法秘密審判,其非法判刑結果如下:姜昌鳳,女,60歲,判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荊秀雲,女,36歲,判8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袁 林,女,30歲,判8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裴鳳媛,女,30歲左右,判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該法院在秘密審判第19天後才通知4名大法弟子的家屬,並揚言“只有申訴權,沒有上訴權”,也不允許其親人見面。 北京女子監獄八分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首犯是監區長惡警黃清華。裴鳳媛曾在八分監區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裴鳳媛,那時四十多歲。剛下監時身體還不錯。一天裝卸筷子,從院子裡,扛到五樓的教育科,她來回扛了幾趟,在三樓處,突然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從此以後一病不起,一段時間內生活不能自理。每天扛筷子包是一個很繁重的體力勞作,先要將五千∼一萬根一包的筷子扛到監捨,包筷子每天的日產量在一萬二千∼一萬四千根之間,沒有固定的勞作時間,手慢的常常要干到晚上九點直到包完筷子才可收工。甚至很多人包不完筷子,要到活動大廳去包,直至晚十一點把筷子包完為止。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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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真相材料 4名法輪功學員被北京市法院判刑7至10年 法制何在
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京女子監獄(原名天堂河監獄)
:
黃清華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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