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
酷刑演示:老虎凳(繪畫)
剛走出勞教所洗腦班後的李偉與他的兒子,攝於二零零四年
酷刑演示:澆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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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偉(Li,Wei),
男 ,
40歲 ,
長春市大法弟子,原為中國銀行吉林省分行國際結算處員工。他自小身體不好,體弱多病,一九九四年查出乙肝大三陽,常年住院治療未愈。一九九七年開始煉法輪功,身體明顯好轉。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迫害法輪功開始之後,他被開除公職,多次被拘留、勞教,遭到惡黨多年來的沒完沒了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李偉被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綁架,送朝陽溝勞教所勞教兩年。李偉在這兩年,因為堅持信仰,在勞教所屢遭迫害。剛進勞教所就趕上第一次所謂的“攻堅戰”,李偉被打的面部都是青黑色。在二零零二年第二次所謂的“攻堅戰”中又被打成面部黑紫腫脹變形。 二零零三年上半年,李偉被折騰得面黃肌瘦,已經吃不下飯菜。身體狀況極度惡化。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四日,李偉應獲釋,但勞教所擅自扣分,即延長關押時間,因此仍被非法關押在朝陽溝勞教所二大隊。李偉家屬找到“六一零”時,被“六一零”告知交五千元,否則不予釋放。李偉家屬說上有老,下有小,無法承擔。至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止,李偉仍未獲釋。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李偉在家中被惡警綁架,被迫害得奄奄一息。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長春自由大路派出所警察(共四個人,有王志剛,姓謝的等)身著便裝,趁老人接孩子放學回家時,闖入李偉家,騷擾家屬,孩子。半夜,派出所王鈺剛通知家屬對李偉取保候審,並逼著家屬交了五千元。李偉回來後警察多次騷擾,他被逼得不得不離家在外修養身體,恢復健康。 二零零八年過大年前(一月末),自由大路派出所警長王鈺剛和警員謝小辰到李偉家屬的工作單位對他的家屬說,上次的案子結了,讓家屬簽字,讓李偉回家過個團圓年。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晚八點多鐘,派出所警察又來突然敲門。說兩會前、奧運會前,怕有人進京,是上邊命令,全省統一行動,一定得進去看看。開門後,惡警長王鈺剛對李偉說:“煉不煉啦?就你有鋼條啊!”李偉沒回答。他說:“說話,只要說不煉了就沒事,給個態度。”然後警察就讓到派出所談談,“我們有辦法讓他開口”。 幾個警察翻了櫃子、桌子、窗台,上下裡外全翻到了,甚麼也沒找到。副所長曹占軍接電話說:“李偉在家呢,怎麼辦?”他“嗯”了一聲之後,示意王鈺剛和王憲友動手從床上把李偉硬拖下床,又從屋裡拖到走廊。家屬阻攔,警察用胳膊肘子一觸,把家屬推到牆角,喊:“別妨礙公務!”家屬險些昏倒。 家屬到派出所二樓會議室,看到李偉頭發、衣服凌亂,光著腳,被銬在椅子上,由四、五個警察和保安看著。第二天上午,家屬到派出所要人,副所長曹占軍說等上邊決定。下午六點多鐘,派出所來電話說拘留的票子批下來了,來取票子,檢查身體。家屬沒去。 第三天上午,家屬又去要人,警長態度蠻橫,和家屬吵起來。還要家屬交身體檢查費,家屬拒交。王鈺剛欺騙家屬,說李偉都簽完字了,你們簽字吧。下午,王鈺剛當著李偉的面說,李偉不簽字,家屬簽不簽?檢查費交不交?被家屬拒絕。兩天多,李偉一直被銬著,既沒有飯吃,也沒有覺睡。當天下午四點多,警察謝小辰通知家屬去派出所取李偉的東西,說人已被送到第二看守所。家屬到派出所問:“抓人有指標啊?”謝小辰說:沒辦法,趕上了。李偉被非法關押在第二看守所,一直絕食抗議迫害。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日早,長春法輪功學員李偉在家中被市局國保大隊與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警察聯合綁架,同時被警察抄家,國保大隊惡警高軍,潘高峰等多名警察參與迫害。 在市公安局,惡警以所謂配合調查“案件”為由刑訊逼供,李偉被綁在老虎凳上、暴力毆打,手銬被銬在肉裡,還被惡警使勁用腳踩。當時李偉疼暈過去,後被惡警用水澆醒。下午五點多被經開公安分局送到長春第三看守所非法迫害。 李偉在長春市百腦匯商場經銷電腦相關產品多年。此次橫加在李偉身上的迫害,是由省市政法委和“六一零”非法組織為背後主謀,市局警察出面指揮,經開分局警察實施具體綁架、構陷、拼湊材料和所謂證據。他們荒唐的將李偉經銷的手機、打印機、電腦等作為證據,他們更為荒唐的說,用這些設備法輪功學員可能會用來制作真相資料,所以就犯了他們的“法”。 二零一三年七月,經開國保支隊打電話讓李偉家屬到經開公安分局,大隊長李永利(男,四十多歲)非法讓家屬指認李偉照片。因李偉被綁架時沒有報姓名,只說“法輪大法好”。警察在李偉計算機包中非法搜走他哥哥的身份證,國保大隊以李偉用他哥哥的名字為由借口加重迫害。 李偉在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訪時,身份證被公安非法沒收,李偉戶口所在地長春市戶籍派出所因怕影響,非法強制把李偉戶口遷出。 李偉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期間,長春市經濟開發區檢察院根據國保羅織的所謂“證據材料”將李偉起訴至經開法院。 長春經開法院在家屬幾乎天天詢問的情況下,相關人員既不露面,也不接電話;法院既不告知家屬案情及開庭日期,又不張貼公告,對於家屬請求律師介入的要求更是沒有響應。 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今,長春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關押,遭公檢法機構相關人員相互勾結迫害,法輪功學員龐麗、李偉、楊惠麗、於英傑、王亞娟等被秘密判刑。十二月十日,為的避開正義律師依法介入作出無罪辯護,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煞費苦心,在早晨六點非法開庭,當時法輪功學員李偉身體極度虛弱,嚴重缺鉀,惡心、嘔吐,無法站立,是被架著到法庭,抬著離開法院的,整個庭審過程,李偉迷迷糊糊不知道任何事情,沒說一句話。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在秘密開庭的基礎上做出不公正判決。李偉不服,提出上訴。長春市中級法院在近四個月的時間裡,在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對上訴人李偉詢問過一次,李偉要求指紋比對證據並要求家屬再次請律師介入。中法鄭偉法官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接了律師手續且讓其閱卷。之後律師根據事實與證據材料作出無罪辯護並遞交辯護詞,還要求公開開庭。法官對辯護律師的意見毫不理會,裁定書沒有寫律師辯護意見,更沒放入案卷,視同二審沒有律師,公然剝奪律師辯護權;對一審程序違法視而不見,做出維持原非法審判的裁定,明顯造假——裁定書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案卷中放入並未張貼的稱四月九日開庭的公告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根本沒有公開開庭。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李偉被送到吉林監獄。第二天,家屬到吉林監獄會見室開始說可以接見,後聯系說教育中隊不讓見,讓家屬給中隊打電話,接電話的人自稱叫王元春,說李偉不適合接見,身體極為虛弱,走不了路,只能接電話,並稱李偉在看守所時身體就不行了,是被抬進吉林監獄的,他身體怕刺激。 家屬為李偉身體狀況極為擔憂(因李偉曾經歷勞教所迫害瀕臨死亡),強烈要求接見,是死是活,一定要見,稱不能走讓別人背也要見。並嚴厲質問王元春:監獄能收,就說明身體沒問題,在長春三看時人是好好的,今天造成這樣,看了才能分清責任,是在長春三看造成的,還是在吉林監獄造成的。最後王元春只讓家屬聽電話,李偉拿電話用顫微虛弱的聲音說頭暈、迷糊,昨天晚上來時被一群人打了,打了頭,不知道是誰打的。這時王元春把電話搶去,還謊稱李偉思維不清,胡言亂語。 家屬要求找領導必須見到李偉本人,因為擔心害怕李偉的情況,家人全身顫抖,臉色蒼白,會見室主任害怕擔責任,最後聯系家屬與李偉會見。家人看到李偉人瘦的已經脫相,但頭腦清醒,會見後親眼看見李偉是自己走出去,並不是被人抬著或駕著。 有一次家屬上午正常去會見時,會見室稱李偉被停止接見六個月,不知道什麼原因。家屬拿著控告信找到王元春,王元春說會見時不符合規定,家屬反問不符合哪條規定並要求拿出明文規定,王拿不出就推諉讓家屬找監獄管理局。家屬拿著控告書一級一級找吉林監獄領導並大聲讀相關法律條文,質問那裡的人,李偉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他的所謂審判程序違法,實體不成立,純屬是冤假錯案。現在家屬走的都是正規法律程序,並告訴他們法律明文規定本人和家屬都可申訴,並一條一條的給他們念,並告之中紀委都看了說沒有問題,你們說有問題,哪有問題?吉林監獄的人被問的啞口無言。家屬又問為什麼身體極度虛弱的李偉剛來就被打?王元春說他當時以為李偉是裝的……最後下午,副監獄長讓家屬見到李偉。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宮向新打被強制坐著的李偉臉部兩拳,腰上一拳。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六點,李偉拾襪子時,大頭朝下摔倒,頭痛暈了好幾天,但馬上又被叫坐著。一月二十六日晚上九點睡覺後,不知何故被叫起來坐著,坐著不知道坐到什麼時候。一月二十七日中午,值班人金東希(音)往李偉脖子裡塞冰塊,不讓動,一直在裡面化了。獄警曾經不讓李偉在裡面買東西,正常生活困難,家屬多次向監獄反映後逐漸改善。 據了解,李偉消瘦面容憔悴,仍舊被強制坐板,李偉本人的申訴幾次被無理由退回,家屬的申訴正在吉林省高級法院所謂“審理”中。 法輪功學員李偉自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被冤判,之後被非法關押到吉林監獄後,“教育科長”王元春一直以李偉不轉化為借口,體罰虐待李偉。在李偉家人不斷的為李偉爭取公民本應享有的基本權利過程中,王元春報復性的采取更為嚴重的體罰虐待方式,甚至株連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 由於不放棄信仰,兩年多來,李偉一直被嚴管,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和午休外,每天從早到晚被強迫“坐著”(實際是一種嚴重的體罰虐待,長時間“坐著”嚴重損害身體健康,已經構成國際法上的酷刑迫害)。由於長期長時間“坐著”,不准活動,嚴重損害身體健康,為了爭取李偉適當活動的正當權利,家人一直在向監獄相關負責人反映情況,希望監獄能保證李偉的正當權利,保障李偉的生命健康權。監獄領導也曾答復要改善條件,但王元春對家人的正當要求始終置之不理,借口是:李偉不轉化。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李偉家人再次為李偉爭取正常活動的權利後,王元春不僅沒有恢復李偉的應有的正當權利,而且加重對李偉和其它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讓李偉和其它法輪功學員“趴著”(“趴著”是比“坐著”更嚴重的一種酷刑迫害,以前對在押人員施以“趴著”的酷刑時,就是讓人手、腳兩頭扣在一起的姿勢),李偉被“趴著”一天,就四肢麻木,被送進醫院打點滴,直到六月三十日李偉家人再次見到李偉。家人只是通過視頻見到李偉圖像,面容憔悴、十分虛弱,李偉身體的具體情況家人無法知道。 二零二零年七月中旬非法大面積綁架當地法輪功學員三、四十人,期間農安國保和農安公安系統相關人員都參與了,由於警力不夠,現從長春抽調一些警力參與綁架,據明慧網報導,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蔡玉英、高小歧、郭佩英、姜全德、郭老太太、李偉、呂相富、任永平、孫鳳仙、孫秀英、吳冬梅、小單、於春林、於嬌茹、張殿元、張淑雲、張一、趙秀蘭、周娟 、張秀芝(居住長春市內,被農安縣國保綁架)。 現在(二零二零年九月)李偉、老張太太(張桂榮)已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勒索錢財;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騷擾;
非法關押;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非法審判;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非法起訴;
老虎凳;
非法審訊;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罰坐;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嚴管;
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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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的部分男大法弟子名單
相關單位及個人:
此次迫害李偉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長春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浦東路18號
郵編:130033
電話區號-0431
政保科:84643942,84642522,84643946,84643941。
政工室84644244
治安中隊84643943
指揮室84647111
國保中隊:84643942
李永利(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中隊隊長)
張華:15904419052
局長:張國臣(從德惠調入) 辦公 84651533宅電87211111 手機13364600001、
政委:張文良辦公 84653322宅電85356177 手機15904400039、13504707775
副局長:史國一 辦公84619611 宅電 84911776 手機 15904400418、13904300113
副局長:鐘玉國 辦公84651530 宅電85388198 手機15904400417、13354305503
長春市公安局
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2627號
郵編:130051
長春市公安局國保
電話區號-0431
辦公室:88776290, 88776259
高軍:15904402839
潘高峰: 13354309873
手機號碼前九位是159044027開頭的應該都是長春市公安局的手機號碼段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溝勞教所
長春市公安局
:
高軍,
潘高峰
朝陽區公安分局
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吉林省高級法院
興隆山洗腦班
:
王志剛
長春市中級法院
:
鄭偉
吉林監獄(吉林省第二監獄)
:
宮向新,
王元春
長春自由大路派出所
:
曹占軍,
王鈺剛,
謝曉辰
經濟開發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1年12月6日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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