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淑芬
老虎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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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馬淑芬(ma,shufen),
女 ,
三十多歲 ,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鐘,哈爾濱戒毒勞教所四大隊的教導員張麗把勃利縣朱蘭英從地下室生產車間找回來,以不寫作業、背所訓為由,施行關小號、坐老虎凳等迫害。張麗把朱蘭英帶到值班室,拿出四張紙對朱蘭英說:「這是由所裡法制科批回來的,你不是不寫作業嗎,我們每人先批五天」(這是給四個法輪功學員上刑的單子,這四個人沒轉化、也不寫作業、也不參加考試、也不背所訓,分別是勃利縣的朱蘭英;林口的王桂玲;牡丹江的馬淑芬和穆稜的周芝榮。惡警要將她們每人關小號五天,一個一個的來,先從朱蘭英開始)。 大法弟子馬淑芬因不配合安檢,管教讓刑事犯將她的外衣扒掉只剩線衣、線褲,逼她坐鐵椅子上。 王淑玲、陳藝芬、馬淑芬等被關進小號坐鐵椅子,歹徒迫使她們承認有錯誤,由於她們晝夜坐在冰冷的鐵椅子上,使腿腳都浮腫得很厲害,行動困難。 二零一零年七一的前一天中午,惡警於淼值班,她命令各屋不許開門睡覺。在十平方米左右的小屋裡,由於天氣悶熱,八九個人熱的汗流浹背。曲飛然在走廊過道巡視,發現一房間門開了一條縫,就叫罵著。惡警(管理科科長)劉茗大聲的對曲飛然說好好表現,給加分和特減。在惡警的縱容和鼓勵下,曲飛然邪氣高漲,找普犯算賬,倆人發生口角後,法輪功學員馬淑芬上前勸架,曲飛然不由分說,倆手抓住馬淑芬的頭發就開打,用腳猛踢她的腹部。惡警劉茗不去制止行惡者,而被打者和旁觀者卻遭到批評和辱罵。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早上,當天警察全體開會,中午勞教所就對劉淑玲(劉術玲)、於曉華、劉慧、王鳳霞、劉艷華、佟亞琴、馬淑芬、任淑賢、解微、高玉敏、門秋銀、程麗十二名法輪功學員進行群體酷刑迫害。 法輪功學員馬淑芬也挨過打。參與迫害的警察還有從志秀、從志麗、趙爽。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戒毒所三大隊(隊長劉巍)惡警把法輪功學員馬淑芬、門秋銀、王風霞、劉術玲、董亞琴、劉艷華等十多人上大掛(雙手在兩側平伸,用手銬把雙手銬在床上,兩腳著地,身體呈大字型),坐鐵椅子。當時氣溫三十多度,他們每天只給兩小碗水,兩個饅頭,不讓上廁所。王風霞實在憋不住了,大便便在褲子裡,包夾人員還罵罵咧咧。她被銬了三十多個小時,兩個手腕都出血了,手銬勒進肉裡,兩腳成了黑紫色。七台河法輪功學員劉術玲在這次迫害中被活活折磨致死。有的人承受不了酷刑折磨,被迫寫了“五書”回來後,痛苦得痛哭流涕。
迫害類型:
性侵害(包括男性);
不給穿衣服;
坐/鎖在鐵椅子上;
關小號;
毒打/毆打;
其它酷刑;
非法勞教;
“背扣子上大掛”;
推、掰、撅;
銬在某處上;
綁、扣;
老虎凳;
關禁閉;
揪頭發撞牆;
眼睛,嘴都用黃膠帶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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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
叢志麗,
叢志秀
黑龍江省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
:
孫寶蓮,
劉微,
何秋紅,
鐘華
七台河市“六一零”辦公室
:
畢樹慶,
陳舉
勃利縣公安局
:
江冬春,
白玉剛,
張啟華,
龐偉
哈爾濱戒毒勞教所
:
李丹,
王丹,
張麗
哈爾濱市戒毒所
七台河市行政拘留所
勃利縣拘留所
前進勞教所(前進戒毒所)
:
趙爽
勃利縣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14年12月21日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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