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菊
簡介:
王安菊(Wang,Anju),
女 ,
年齡未知 ,
濰坊市臨朐縣大法弟子。2001年春節剛過,臨朐縣610把大法弟子王安菊的父親關進了縣洗腦班,強迫轉化。王安菊和妹妹去北京證實大法,後她倆被非法關押,被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毒打,她們屁股被打得像茄子一樣,臉上被手銬打成了青色。打人的全是二十幾歲的青年,晚上,她倆被濰坊駐京辦事處帶到他們的賓館。她倆身上僅有的100元錢也被他們翻去,晚上不讓睡覺,上廁所還有人看著。兩天後,她倆被臨朐縣610用車從北京拉進了縣看守所,被非法關了一個月。一個月後,又帶到了洗腦班強迫轉化。 2002年正月,三岔派出所和臨朐610惡警闖進王安菊家,非法抄家,把在她家住的二嫂家的一台影碟機和摩托車,還有200元錢全部翻去,並強行把朋友全家和借來騎的摩托車,她和丈夫強迫拉進三岔派出所。朋友是不修煉人,因為接受了一盤光碟,被非法扣押,並罰款3000元才讓摩托車和人回家,她家的摩托車和影碟機拿了1000多元才讓拿回來,煉功用的錄音機(120元)沒有還給她,王安菊從三岔派出所窗子跳了出去,在外流離失所一年,不到三歲的小孩,全靠婆婆照顧著。 2003年,在外流離失所的王安菊回家過了年。農歷的二月底的一天中午,來了4、5個人,到屋裡翻了個亂七八糟,把幾本書和一個小型錄音機全部拿去。她被4、5個人抬上了車,拉到原來鄉裡的房子,打電話給了沂源縣政保科和三岔派出所。三岔派出所的人開車把她拉進了三岔派出所,並威脅她給家中打電話,交1000元就讓回家。她沒有答應他們的要求,當晚,被拉進了沂源縣拘留所,拘留半個月,半月後,又向家中罰了1000多元。這三年它們非法向家中罰的款有5000元,沒有任何收據。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毒打/毆打;
迫害同事、同學或服務對像;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罰款;
抄家;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濰坊市臨朐縣姐妹因上訪說真話遭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濰坊市臨朐縣610
三岔派出所
沂源縣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11日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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