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良
簡介:
龐良(Pang,Liang),
男 ,
41歲 ,
錦州的大法弟子河南現年四十一歲的原武警軍官龐良,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中共迫害,失去工作並被非法勞教三年加期一年,期間被打斷胳膊。 二零一零年龐良被非法判刑三年,被投入鄭州新密監獄;二零一三年又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在鄭州監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非法勞教三年加期一年,打斷胳膊 龐良,男,曾任河南焦作武警支隊副指導員,因堅修大法被非法關押在河南許昌勞教所。二零零二年年底,龐良因為喊真相口號,勞教所惡警惱羞成怒,即指使包夾犯人捂住龐良的口,按在地上拳打腳踢,隨後架到中隊辦公室。中隊長賈子剛等人把龐良捆住之後,高壓電棒、扇耳光、拳打腳踢都用上了,致使龐良右小臂骨折。 二零零三年六月份,龐良給同修傳遞經文,被惡警發現後,把龐良弄到沒人的房間裡,坐上“舒服椅”、穿上“約束衣”,雙腿綁在椅子腿上不能動,再扣上頭盔,塞上耳塞,反復播放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音,再有兩個包夾看著一個星期都沒讓龐良睡覺,不讓吃飽飯,有時連大小便都不允許。 此次迫害使龐良的雙腿腫瘸了兩個多月才漸好。由於這兩次迫害,使龐良右臂傷勢加重,不得不將右臂蜷著,不能參加生產勞動,個人生活上也受到嚴重影響。 二零零四年五月末至六月初,迫害大法弟子最賣力的大隊長師寶龍,以龐良沒走好隊列為由,先是責罵龐良,接著唆使犯人中午時分在太陽最熱時訓操龐良,直到大汗淋漓後再強行讓他寫檢討,就這樣一連兩個星期百般折磨、刁難。突然一天下午,三大隊全部停止生產開龐良的批判檢討大會,令人啞然失色的是:龐良被繩捆著一只半胳膊、脖子被高壓電棍電的滿脖子的燎泡、臉被打得紅腫、滿嘴掛血的被押著出現在人們面前。在場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數都是敢怒不敢言,當時連生產車間樓上的外工人員都憤憤不平。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以龐良消極怠工、反改造等“莫須有“的罪名,三大隊以師寶龍為首,馬華亭親自主持的全體惡警對龐良殘酷迫害。手段有先是拳腳,亂打亂踢,然後繩捆、電棍電,六個人用六根電棍同時電,最後用警棍從頭打到腳,逼其承認,右手不是被打殘,而是自殘。7月以後,徐水旺又多次以消極怠工為名迫害龐良。 晝夜不讓睡覺,不讓大小便,連續七天大小便順椅子淌,睡著了用錐子扎、打耳光、電擊、腳踏、戴頭盔、強迫戴上耳機聽高音量的誹謗大法。 惡警師寶龍、馬華亭、譚軍民、趙志民、沈建偉實施迫害。用黃豆粗細尼龍繩咬牙猛剎,有揪頭發鎖喉的,用皮鞋猛踢猛踩,多少人當時就站不起來,幾個月走不成路,細尼龍繩都剎肉裡血肉模糊,大腳蹬住一次次的往極限捆,捆半小時或一小時松開依次再捆,連續幾十繩,還有用錐子扎、電擊,耳巴子也是不斷出現,昏死過去了再用冷水潑,每次都是九死一生的折磨,許多人半年多了還在化膿,踉踉蹌蹌的走不穩路。 把人折磨的奄奄一息時,架起來頭頂著牆壁,再用牙刷戳肛門,戳的鮮血淋淋,還用臭襪子塞嘴,錐子扎,電擊,按地上腳踢,皮鞋擰腳趾頭。 河南省許昌瑞貝卡發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常駐美國辦事處獲得大量假發加工定單,這可坑害了鄭州十八裡河女子勞教所和許昌第三勞教所劫持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六年夏,龐良因沒有按惡警徐水旺的要求寫匯報,惡警指使吸毒勞教人員聶勇以熱情倒水為由,將剛燒開的水倒在龐良的腿上,當時龐良穿的單褲。期間法輪功學員杜志良發現個人攜帶的食品出現異味。包夾龐良的張春木同龐良一起吃自帶食品,也曾發現食品異味。吃飯後,龐良出現面黃,高血壓,全身無力,勞教所醫務室說是貧血症狀。不久張春木出現同樣症狀,被送往醫院。 在許昌勞教所,龐良被多次打罵、酷刑迫害。二零零四年某月的一次接見後,在生產車間的門口,我聽到幾個惡警正在議論,龐良的單位領導過來接見,在接見室,龐良給單位領導講真相,被監控到,他們在密謀對龐良迫害。下午四點多時,一個人問龐良所在班的班長:“龐良怎麼不干活?”答:“剛剛被上了兩繩,那還干啥活。”(這是我親眼所見的事實) 龐良被非法勞教三年,河南省第三勞教所(許昌)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延期一年,非法關押近四年,回家後被所在部隊開除,戶口被注銷。此後,龐良以賣水果維持生活。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河南開封市國保特務頭子劉躍進與龍亭公安局國保特務李貴先勾結,在對龐良進行長期跟蹤監視之後,於九月十一日在龐良接大女兒放學回家時實施了綁架,連其不會走路的小女兒一起劫持到開封市北書店派出所。其後龐良又被非法關押在通許縣看守所長達七個多月。當時龐良的妻子帶著一雙年幼的女兒寄居在娘家(大的六歲,小的才兩歲),失去生活來源。 二零一零年不知什麼時候,開封市龍亭區法院對不放棄信仰的龐良秘密開庭判刑三年,於五月五日送往鄭州監獄加重迫害。其家人和本人都沒有接到“判決書”,更無從得知所謂的公訴人、審判長、陪審員、書記員等最基本的庭審人員的姓名。 位於新密的河南鄭州監獄鄭州監對法輪功學員迫害還有一種手段,就是從身體病症方面下手。對法輪功學員的身體特別“關心”,經常對年齡稍大的人量血壓。常以檢查身體為名,在法輪功學員身體上找“毛病”。和醫生串通一氣,小病大作,甚至沒病安病,逼迫“治療”吃藥(不知道是什麼藥)。不吃藥就讓犯人打罵侮辱,在“治病”中消磨人的正念和意志,以此為突破口,達到“轉化”的目的。有的法輪功學員在外面多少年已是身體強壯沒病,被綁架到監獄後卻被“關心”成有了病。甚至小病“治”成大病。用這種方法把一些法輪功學員“治”得身體虛垮,甚至成了殘疾,或死亡。 曾經作為部隊軍官的龐良,身體壯實,二零一一年在九監區不到一年時間就被“治”的下肢肌肉萎縮,不能行走。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龐良被開封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劉躍進等人綁架。十一月十九日,開封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南苑派出所警察闖到他家非法抄家,搶走筆記本電腦兩個、現金一千八百元。親友去開封市看守所給他送棉衣,看守所人說“沒這個人”,去開封縣看守所,也說沒有此人。有人透露,龐良被秘密關押在開封市看守所。 龐良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鄭州新密監獄。龐良被迫害,多種疾病並發,二零一六年臥床半年多了。監獄給龐良的家人打電話,稱龐良患有風濕性心髒病,讓家屬去監獄看望。八月二日,弟媳李彩艷陪婆婆、龐良的母親從遼寧北鎮去河南監獄看望龐良。 到監獄後,見到第九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區)的隊長和×教辦公室主任李喜龍。李喜龍讓婆媳在龐良患病通知書上簽字,龐良的弟媳和母親想看一下通知書上的內容,李喜龍無理地不讓看,說簽完字再看。龐良的弟媳和母親說,不讓看不簽。李喜龍命令監區隊長寫上“拒簽”,並告訴家屬回家。 在龐良老母親強烈要求下,她們見到了龐良。當時,龐良被三個人架著走出來,骨瘦如柴,非常虛弱。龐良說,他出現血壓時高時低,進食困難,風濕性心髒病、腰椎壓迫神經,導致行走困難。 八月四日,家屬再次找到李喜龍,要求保外就醫,遭到拒絕。家人問為何不符合保外就醫?李喜龍又沒有明確理由。後來,在家屬的正義要求下,監獄方答應去新密市人民醫院診斷,但是診斷結果出來後,監獄方又不敢給家屬看,只是說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 老母親非常擔憂兒子的身體,雖然每天住宿開銷很大,依然不願回家。(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下午,家屬又到監獄去找李喜龍,結果在監獄的辦公樓門口,被新密市新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把她們所住賓館的個人物品非法查抄,搶走一個MP3和一本《洪吟二》,婆媳被非法關押到新密市拘留所。 新密市警察又聯系遼寧北鎮的警察聯合迫害,最後把龐良的弟媳李彩艷非法輾轉關押到錦州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河南新密市的警察聯系李彩艷家鄉的警察,聯合對其迫害,隨後北鎮市國保與廖屯鎮派出所警察到李彩艷的家裡去抄家。北鎮市國保警察與李彩艷所在村干部一起開車到河南去接人,又將李彩艷和她的婆婆非法關押到錦州市的拘留所迫害。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洗腦/送洗腦班;
毒打/毆打;
電刑;
暴曬;
約束衣;
坐/鎖在鐵椅子上;
“烤全羊”;
用錐子扎;
剎繩;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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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許昌市第三勞教所(河南省第三勞教所)
:
董建超,
任高強,
沈建偉,
賈子剛,
屈雙才,
徐水旺,
閆振業,
趙志民
許昌勞教所
:
管教干警
鄭州市監獄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1日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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