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遠
簡介:
李明遠(Li,Mingyuan),
男 ,
62歲 ,
遼陽縣首山鎮三新小區大法弟子,原遼陽國營新華機械廠醫院院長。2001年3月被非法抓捕,2001年11月被非法判刑十一年,現2007年2月還被非法關押在沈陽馬三家監獄城第二監獄。 2001年3月15日下午2點左右,遼陽縣公安惡警包圍他家,從二樓花台破窗而入,非法抓捕李明遠,並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抄走現金11000元整,及孩子名下的存折30000元整,2002年惡警從銀行提走這筆款。 二零零二年春節後,李明遠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大北監獄。李明遠在獄中一直很堅定,在被迫害中他不斷講真相,堅決不寫放棄信仰的“三書”。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第二監獄十三監區的李明遠,出現上血壓高危症狀,家屬去監獄要人,要求保外就醫,監獄卻拿出內部文件說:法輪功學員不行辦理保外就醫,不“轉化”不放人。李明遠在監區醫院已住院三個多月,生命垂危,還逼其出院。 惡警張宇江指使殺人犯張子河(遼寧省昌圖縣兩家子農場)把李明遠的頭強行摁下,讓李明遠低頭朝地站立在橡膠車間大門邊罰站,長達三個多小時。中午吃完飯,繼續頭朝地,兩手垂直站立。 後來,惡警張宇江見李明遠仍不放棄信仰,又生一計。他指使犯人特制一把三十多斤重的大拖布,讓李明遠在橡膠車間從東拖到西。五十多歲的李明遠被惡魔般的獄警折磨得身心憔悴,體力不支,每走一步,都步履艱難,殺人犯張子河則步步緊跟監控。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法輪功學員李明遠也被騷擾,警察要求所謂的簽字,他沒有簽。說不簽就去派出所,李明遠也沒去,不配合他們。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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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遼陽市公安局
沈陽大北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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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宇江
遼寧省第二監獄
遼陽縣公安局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4日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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