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麗
簡介:
李春麗(Li,Chunli),
女 ,
三十多歲 ,
李春麗,是葫蘆島市綏中縣網戶鄉馬山村人,30多歲。2000年她進京上訪,反映真實情況,卻遭到了警察的綁架,被劫持到了駐京辦事處,綏中縣原政保科科長王福臣將她帶回當地,然後把她送進看守所。那次她被非法超期拘留了47天,這期間她被剝奪了一切人身權利和自由,在被非法關押47天後,被家人接回。 2001年她再次上訪、散發真象資料被綁架,後來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那時她家中還有一個3歲的孩子。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王福臣為了逼她說出傳單來源、供出其它的大法弟子,騙她說:“只要你說出你傳單是誰給的,或者誰與你一起進京上訪的,她就讓你回家……”她識破了他的謊言,更不可能出賣大法弟子,他就指示打手張希文打她的右臉和太陽穴,右臉當時就被打成了青紫色、腫了起來。政保科的常維興和司機任××體罰她,強迫她“開摩托車”、“開飛機”等,被她拒絕。王福臣還搶了她兩個傳呼機。 後來她被送到了沈陽女子監獄,兩年的監獄生活中,她完全被剝奪了人身自由,身心倍受摧殘與折磨,還要從事體力勞動。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體罰;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葫蘆島大法弟子自述遭迫害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綏中縣公安局
:
張希文,
王福臣
綏中縣政法委
:
常維興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15日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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