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
簡介:
李燕(li,yan),
女 ,
56歲 ,
遼寧省大連市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迫害時間待查,曾被非法判勞教3年。 大連辛寨子派出所警察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給法輪功學員李燕打電話,說要了解點事情,讓李燕去趟派出所。李燕中午去了辛寨子派出所,一韓姓警察問了李燕一系列關於訴江的事情。李燕說我不能告訴你們。最後警察讓李燕在詢問單上簽字。下午4點30分讓李燕回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晚,李春曉、李燕路邊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沙河口區巡警將她們倆綁架到甘井子區辛寨子派出所。倆人向事件責任人派出所副所長喬韶平及其它警察講真相要求放人,他們推脫責任,不肯放人。 第二天,小區民警張洪春)帶領一男二女三個二十多歲的警察給李春曉戴上手銬到她住處抄家,掠走很多私人物品。警號W05151的年輕男警察對李春曉用力推搡,使勁掐她脖子;兩個年輕女警察又喊又叫,推推搡搡,態度粗暴。在抄家過程中,張洪春等人十分賣力,連家用油漆都不放過。張洪春還打電話招來兩個小區工作人員過來錄像、搬東西,之後又將李春曉帶回派出所。 李春曉、李燕的家屬及李春曉的單位領導先後到派出所說明兩人是好人,沒有違法,要求放人。派出所不肯放人,要把她們送進大連市第二拘留所(金南路拘留所)。 在送往拘留所的過程中,李春曉、李燕盡力抵制,不上警車,上來五六個男警察又拽又推。其中警號為DL8047的那個把李燕用力往樓梯下推,李燕差點兒摔倒。李燕追問其姓名,DL8047心虛不敢說。 張洪春帶領三四個警察把李春曉、李燕綁架到大連市第二拘留所,並強行給兩人照像、按手印,還問拘留所有甚麼要他們幫忙的,直至把兩人送進去才離開。張洪春怕曝光,跟李春曉母親說謊,說是沙河口派出所抓後轉送的。 李燕被非法關押十天,李春曉被非法關押十五天,李燕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回家。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大連市甘井子區營城子街道郭家溝村委會一名工作人員,領著兩名營城子派出所警察,於晚上李燕下班時間到李燕家,讓李燕簽“三書”。李燕說,我就是因為煉法輪功一身的病都好了,讓我背叛大法,我不能這麼做;大法教我們做好人沒有錯。李燕拒絕簽字。他們呆了挺長時間才走。 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營城子街道法制辦姓孫的工作人員,通知營城子郭家溝村法輪功學員李燕,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下午去營城子街道,說上面有人來,必須去見他們。四月一日下午,李燕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到了街道,讓她們分別進屋,與領導見面。屋裡有兩個人,都是上面來的,其中有一位50歲的女士,說是甘井子區的人,另一位五、六十歲的男士,不是甘井子區的。那個男的講了很多誣陷大法的話,這兩個人的最終目的就是問李燕能不能保證不出去宣傳法輪功與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問了好幾遍。李燕就給他倆講了很長時間真相,李燕就回去了。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傍晚,大連市甘井子區營城子派出所片警徐警員,打電話給李燕,讓李燕去派出所留手指印和掌印。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騷擾;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大連市營城子派出所警察騷擾法輪功學員李燕
大連市甘井子區營城子街道騷擾法輪功學員李燕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22603p.html#2132623619
大連市李春曉、李燕被非法抓捕、抄家、拘留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53812.html#1791604237
大連法輪功學員李春曉,李燕被非法抓捕關押在大連拘留所
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法輪功學員李春曉、李燕被非法關押到姚家看守所
大連法輪功學員2015年下半年被迫害綜述
大連法輪功學員李燕遭騷擾情況
大連市開發區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的部份名單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關嶺姚家看守所
大連甘井子營城子派出所
大連拘留所
大連市辛寨子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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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韶平,
張洪春
小辛寨子社區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15日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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