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福越
簡介:
馬福越(Ma,Fuyue),
男 ,
48歲 ,
遼寧省盤錦市大法弟子。初中文化,住盤錦市盤山縣羊圈子鎮新井子村。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打九十九米寫有“法輪大法好”和十八首《洪吟》詩的橫幅。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對他們進行非法判決。法輪功學員都當庭質問法官,對自己做無罪辯護。可貪贓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納,將他們分別非法判了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的“刑事裁定書”(2001)二中刑終字第1473號。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是:審判長:劉雲、代理審判員:周建忠、代理審判員:高亞莉、書記員:冷濟光。大法弟子馬福月被判三年。 迫害時間待查,馬福月被非法關在凌源市第一監獄生活監區。經常被犯人打罵、折磨。因惡警唐曉學打別的功友時馬福月流淚,後來他的頭部和身體各處被電棍電了多次,臉被打腫,口腔流血,手銬銬了兩天多,即便這樣,惡警唐曉學還不罷手,並揚言:“我打死你向上級打一個正常死亡報告就完了。” 2008年2月25日大法弟子馬福越早上出門去干活,沒出村子就被惡警截住回去抄家,惡警沒發現什麼。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抄家;
電擊;
手銬/腳鐐;
非法判刑;
威脅/恐嚇;
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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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凌源第一監獄
:
唐曉學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
:
冷濟光,
劉雲,
周建忠,
高亞莉
北京市東城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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