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馬福越

簡介:
馬福越
(Ma,Fuyue), 男 , 48歲 , 遼寧省盤錦市大法弟子。初中文化,住盤錦市盤山縣羊圈子鎮新井子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打九十九米寫有“法輪大法好”和十八首《洪吟》詩的橫幅。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對他們進行非法判決。法輪功學員都當庭質問法官,對自己做無罪辯護。可貪贓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納,將他們分別非法判了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的“刑事裁定書”(2001)二中刑終字第1473號。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是:審判長:劉雲、代理審判員:周建忠、代理審判員:高亞莉、書記員:冷濟光。大法弟子馬福月被判三年。

迫害時間待查,馬福月被非法關在凌源市第一監獄生活監區。經常被犯人打罵、折磨。因惡警唐曉學打別的功友時馬福月流淚,後來他的頭部和身體各處被電棍電了多次,臉被打腫,口腔流血,手銬銬了兩天多,即便這樣,惡警唐曉學還不罷手,並揚言:“我打死你向上級打一個正常死亡報告就完了。”

2008年2月25日大法弟子馬福越早上出門去干活,沒出村子就被惡警截住回去抄家,惡警沒發現什麼。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綁架/劫持抄家電擊手銬/腳鐐非法判刑威脅/恐嚇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又有六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遭惡報
天安門廣場展巨型橫幅 二十七人被非法判刑
盤錦市多名大法弟子遭綁架抄家
遼寧省凌源市第一監獄部份被劫持的大法弟子情況
徐大為在凌源第一監獄被折磨至胸膜炎半腔積水
25名在天安門打橫幅的大法弟子被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非法判刑

責任單位及惡人:
凌源第一監獄凌源監獄(又稱“凌源一監”)地址:凌源汽車發動機場<br>郵編:122500<br> : 唐曉學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地址:北京市豐台區方莊路10號,郵編100078<br>電話:01087622297,01067653221,01087553074<br>舉報電話:12368<br>院長:魯桂華15699852001<br>副院長:宿遲。王金山、董建中13311501657、崔楊15699852036、蘇麗英87552098<br>法官:李凱13911870682(刑一庭)、左穎星(女,四十多歲)<br>書記員:吳燕、蔣曼 : 冷濟光劉雲周建忠高亞莉
北京市東城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22:45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