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傳芳
簡介:
李傳芳(Li,Chuanfang),
女 ,
年齡未知 ,
諸城市棉織廠一名紡織女工。 李傳芳被棉織廠惡人王光林將她強行扣在一間破房子裡長達7天時間,時至7月盛夏,蚊蟲嗡嗡,晚上睡在硬紙板上,強制性看電視、讀報紙,寫所謂保證書。不妥協,則以開除並送看守所相威脅,甚至說要像化肥廠一樣使用暴力,來威脅放棄修煉法輪功……。 2000年5月1日,李傳芳和他丈夫王術青(也是大法弟子)到北京上訪,被濰坊駐京辦事處的便衣抓去,受到了非人的待遇,戴著手銬,在冰冷的大理石地上坐了一夜。 而李傳芳則被棉織廠的閆書記帶著兩人到駐京辦她押回廠,董事長王光林派出三班人輪流看守她。只有一張凳子憑窗而坐,夜間無被褥。就這樣,她在廠內被非法關押了近20天以後,又被罰款4000元(包括在駐京辦事處廠裡所繳納的3000元所謂罰款)而且沒給她任何憑證。自那以後使她本不富裕的生活更加拮據,一到所謂“敏感日”或者放假,她就被無故的被扣押在廠內,有時甚至半夜12點來敲門把她從家中綁架到廠裡關押起來。 王術青他們倆夫婦在北京駐京辦事處受到扣押,被拉回在諸城看守所繼續迫害一月,強制性干活拔膠,每天長達15小時,犯人包夾,不聽就死命的打。迫害持續一月後,時值春節即將到來,不准他二人回家過年,而且派專人看守的工資費用等都是雙倍的,從他二人工資中扣除。每人共扣了8000多元。而且對來看望的家人說,每人必須要交上10000元當保證金,才能保住公職,否則開除。後來家人無奈湊上了1000元錢交給學校,並說好了一年之後還1000元但至今也未要回。這一期間,婆婆的住院費用,家中均攤3600元,及連應得的3000元住房公積金又被王煜平強行扣留1500元……。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手銬/腳鐐 ;
非法罰款;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諸城市紡織女工一家在過去幾年中的遭遇
責任單位及惡人:
諸城市看守所
諸城市棉紡織廠
:
王光林
更新日期: 2006年8月9日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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