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陽生
簡介:
羅陽生(Luo,Yangsheng),
男 ,
62歲 ,
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攀鋼動力廠工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黨魁江澤民出於一己妒嫉之私,亂用國家人力物力,瘋狂地在全國對法輪大法的鎮壓。為了證實大法,羅楊生一行五人去上訪,被攀枝花市惡警劫持到金江火車站派出所,並搶走了《轉法輪》書籍、五張去北京的火車票及他們的身份證。非法關押在當地拘留所十五天,又綁架到攀鋼車間強行洗腦一個月,攀鋼保衛科唐開明逼迫羅楊生寫:不上訪、不煉功的保證。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羅楊生與其他同修去了天安門廣場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被惡警綁架;他們集體煉功,惡警對大家不分男女老少的拳腳相加,當時羅楊生的頭、臉、胸部到處被打的淤腫,後被通知駐北京攀枝花市辦事處綁架,並以一個人五十元的過夜費勒索錢財。 回攀枝花後,羅楊生遭到攀鋼動力廠供電車間書記付小平和保衛科、攀鋼公安分局的人朱××、李剛把羅楊生銬在窗欞上暴力迫害,後綁架到市彎腰樹看守所四十天。 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羅楊生到北京金水橋煉功證實大法,再次被綁架到公安五處,後被攀鋼駐北京辦事處軟禁到四樓。為了脫身,羅楊生沒有考慮太多從四樓跳下,當時落地就昏迷過去。送北京醫院CT檢查結果:腰椎一、二節粉碎性骨折,第三節腰椎爆裂,雙腎挫傷、胸骨震斷三根(左二根、右一根)、雙腿靜脈壞死、肌肉萎縮,手術費預交五萬。在北京十天左右,單位醫藥費合計一萬,攀鋼動力廠就不管了。當時羅楊生基本上處於癱瘓,上廁所及生活不能自理。 同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出院(住院十一天),那時他一直堅信大法與 師父,手拿不起書,就聽師父講法錄音,由於有師父法身的看護,他身體一天天恢復,到同年七月二十二號便能下床、生活能夠自理。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羅楊生打印了天安門自焚偽案疑點十張真相,遭到當地派出所的惡警非法抄家,綁架於彎腰樹看守所及鹽邊看守所,攀鋼公安分局科長朱××、李剛把他兩手撐大字型銬在窗欞上,強行戴上耳機聽謾罵大法的謊言,采取不讓睡覺的流氓手段。第二天強迫看一千四百例和天安門自焚偽案錄像,羅楊生不看錄像,朱××就猛擊頭部幾拳,頓時他口鼻淌血。事後朱××以綁架羅楊生綿陽新華勞教所十八個月,並強行勒索羅楊生二百元錢作為私用。在勞教所,羅楊生為了證實大法,勞教黑窩又超期關押他二十天(期間欠發十八個月零二十天的工資)……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五日晚,羅楊生外出貼證實法輪大法的真相不干膠,再次被綁架到金江路派出所,由於他不配合照相、不說工作單位,遭到兩惡警警棍的毒打、體罰(手銬在辦公桌的腳下)。惡警找到攀鋼公安分局科長朱××證明他的身份,羅楊生再次強行綁架四川新華綿陽勞教所二年(期間應該補發兩年工資帶養老保險金),勒索過一百元所謂的餐費錢。 在綿陽新華勞教所期間,多名警察對羅楊生與四川甘孜州的魯志勇采取九個犯人的流氓手段夾控,寬管與嚴管的軟硬兼施的方式洗腦。 二零零五年,羅陽生被非法關押在五馬坪監獄期間,因為晚上煉功,被幾個犯人受獄警羅國華指使毒打。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羅楊生給小學生講真相、勸退被惡人構陷。攀枝花市向陽村派出所惡警李永春非法入室搶劫他家,翻箱倒櫃搶去師父廣州講法、煉功音樂MP3、師父法像三張和師父各地講法書籍。六一零頭子王家林非法判他五年刑(期間受到攀鋼動力廠無理的開除並貪污了羅楊生應補發五年養老保險金及出獄後的到現在所有退休工資)。 二零零六年農歷新年,在攀枝花市看守所裡,因羅楊生不答應惡警的要求堅持煉功被毒打,他絕食抗議九天。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左右,看守所惡警葉臣亮、皮軍、熊天暴打羅楊生,當即將羅楊生左肩的肉皮踢掉一塊,左胸被踢打出內傷。惡警還用手狠狠的扇羅楊生耳光,使羅楊生左耳喪失聽力。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羅楊生在渡口橋頭講真相遭人構陷,大渡口派出所惡警綁架他到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三十天,並非法判他監外執行一年。 二零一一年攀枝花市綁架關監洗腦四十五人: 蔣若霏、熊立香、陳忠玉,樂虹、劉天芬、熊光榮、余蘭、遠秀、李國清、劉靜坤、蔣賢鳳、王志連、一位姓侯的、郭會彬、馮世芬、周聚忠、張家秀、黃光榮、劉定分、王元珍、李學菊、王正會、塗文芬、黎方芝、黎方遠、李福良、范朝芬(米易還有十一位被綁架者不知姓名)、趙慧敏、何富明、趙鐵梅、熊道先、羅陽生、聶雲琴、李欣垚。 四川省攀枝花市現年六十六歲的羅楊生先生,多次遭受非法關押、勒索,二次被勞教迫害,並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在湖南省新化縣游家鎮給當地農民講法輪功遭迫害,再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四天。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有目擊者看見──湖南省婁底地區新化縣游家鎮集貿市場出口處,羅楊生給當地農民講法輪功真相被惡人構陷,遭到游家鎮派出所四、五個惡警的蓄意綁架,當時正值上午十點左右有圍觀群眾。 在游家鎮派出所內,劉青山強迫羅楊生錄口供,羅楊生表示:當時是在揭露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並沒有觸犯法律,憲法十四條邪教裡沒有法輪功,你們對我的言論自由進行干涉和迫害,你們才是知法犯法,因此而拒不配合錄口供。劉青山伙同另一姓羅惡警口出惡語並拳打腳踢,當時派出所內有六、七個警察目睹羅楊生挨打的全過程。 下午一點左右,劉青山伙同羅姓惡警把羅楊生綁架到縣國保大隊,國保大隊惡警劉成志指著真相小冊子、《九評》、和三十多個護身符,厚顏無恥地勒索他:“交點罰款吧,交錢就可以放你”。羅楊生當時拒絕了。 下午三點三十分,羅楊生給縣國保大隊的三男一女講真相,劉成志惡警惱羞成怒、喪失人性把羅楊生頭部當時打的淤腫,羅楊生大喊“邪惡打人了”。事後把羅楊生非法關押在國保大隊拘留室;當天晚上八點左右劉成志惡警又強迫羅楊生所謂的存檔照相,他當時拒絕,惡警再一次喪心病狂把他頭部打出大量血塊───送縣拘留所拒收,返回醫院做CT沒事,劉成志惡警發現羅楊生包內有九百一十元錢,以做CT為由勒索他五百元錢。然後再次把他丟進了縣拘留所。 羅楊生采取絕食要求釋放,連續四天四夜滴水未進。九月一日晚,羅楊生走出了縣國保大隊與邪惡的黑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
逼迫放棄信仰;
抄家;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惡人舉報;
銬在某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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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二零一一年攀枝花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
攀枝花市六一零辦主任張柏林、副主任劉華雲;國保支隊副支隊長邱天明;攀枝花市中級法院院長郝維、趙勇,審判長姚孝勝;米易縣政法委書記王永祥,國保大隊長楊梓華、副大隊長李雪松;六一零主任高玉成、楊國康。
責任單位及惡人:
鹽邊新縣城看守所
:
熊天
攀枝花市看守所
:
葉臣亮,
皮軍
彎腰樹看守所
四川攀枝花市向陽派出所
:
李永春
攀枝花市610
:
王家林
攀枝花市國保支隊
:
李剛
東區大渡口派出所
五馬坪監獄
:
羅國華
攀鋼
:
唐開明
新化縣國保大隊
:
劉成志
攀鋼冶建公司
:
付小平
攀枝花市公安局金江派出所
駐北京攀枝花市辦事處
金江火車站派出所
鹽邊看守所
游家鎮派出所
:
劉青山
新化縣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4日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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